关于进入2022年春季森林草原防火期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村(社区):
根据当前物候和气象条件,从3月15日起我镇进入春季防火期备战状态,为切实从源头上防范化解森林草原火灾重大风险,统筹做好我镇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确保不发生火灾事故,现做如下工作安排:
一、严格责任落实机制。成立腾克镇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指挥部:
总 指 挥:敖峰林(镇党委书记) 13848086186
吴成胜(镇政府镇长) 18804705000
副总指挥:郭 涛(镇政府副镇长) 18647073141
钱新明(镇武装部长 ) 18804979380
成 员:屹 仁 镇人大主席
郭子萱 镇党委副书记
庄宏伟 镇纪检书记
赵晓静 镇宣传委员
沃文伟 镇政府副镇长
鄂文博 镇政府副镇长
敖 剑 镇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杜靖冬 镇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主任
于广安 镇派出所所长
鄂俊民 镇林场主任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郭涛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腾克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日常工作及指挥部安排的其他工作。办公室负责统一组织实施全镇防灭火工作应急处理和技术指导,并对相关单位的防灭火工作进行检查、督导。
各村(社区)成立村级防灭火工作指挥部,负责本辖区内防灭火工作。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和部门分工责任制。逐级落实好包片责任制,划定防火责任区,确定防火责任人,做到定专人、定职责、定区域、定时间、定要求、定目标,层层落实责任,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实现防火区域全覆盖,不留死角和盲区。
二、强化防火值班调度。各村要建立24小时防火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并严格执行,通讯工具必须每天24小时保持畅通;及时上传、下达防火讯息,确保政令和信息通畅;严格执行森林草原火灾报告制度和归口管理制度,坚决杜绝迟报、瞒报、漏报、有火不报、大火小报、多头上报等行为发生。
三、划定巡逻区域。以“111”国道线为分界将全镇划分为2个片区,由镇党委书记敖峰林同志和镇长吴成胜同志各带一队对片区内各村防灭火工作进行检查指导。镇防灭火工作人员分成2组对片区内进行巡逻,及时发现火情,做到早发现、早扑灭。
四、强化火灾应急扑救。各村要本着思想早发动、工作早谋划、物资早准备、人员早到位和任务早部署这“五个早到位”的工作思路,修改完善《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一旦火灾发生,依案而动,依案运行。要做好防灭火工具的检修维护工作,及早到定点维修地点修理工具,确保准备充分。
五、加强防扑火工作力度。各村要主动承担相应的工作任务,认真履行火灾扑救职责,及时了解掌握森林草原火灾防治工作、气象和灾情变化、战备等情况,确保火灾火情早发现、早预警、早扑救,火灾防控不出空挡、漏洞。
六、加强火源管理。各村要严格执行《呼伦贝尔市野外火源管理办法及四个相关规定》及《野外火源管控工作方案》。“清明节”将至,各村要坚决杜绝野外祭祀时烧纸、燃放鞭炮等现象,广泛动用力量进行全面防堵,最大限度的消除火灾隐患;要调整重心,关口前移,增岗加哨,积极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切实关注火源;要严格落实卫星监测核查“零报告”制度,确保2小时反馈率达100%。
七、强化防火宣传教育。各村结合实际情况,积极倡导文明祭祀,重点抓好清明节期间的防火宣传教育活动。在重点地段开展专项防火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村民的防火意识,教育引导村民文明用火、安全用火、依法依章用火,提高防范火灾意识。
八、责任追究。镇政府将不定时对各村防火值班情况进行抽查、检查,对脱岗、漏岗的人员以通报批评,对贻误扑火战机的人员追究责任。各村因工作疏忽、麻痹大意、责任落实不到位造成重大火灾问题的将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对责任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腾克镇人民政府
2022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