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伊兰台村村规民约
第一章 总 则:
为引导全体村民树立“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爱、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观念,提高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自觉性和能力,努力把本村建设成“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村规民约:
第一条.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积极向上,勤劳致富。
第二条. 本规约具有村与村民、村民与村民之间的契约性质,对全体村民均有相同的约束力。
第二章 村民行为规范
第一条 努力学习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关心新农村建设事业。自觉接受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主义荣辱观及公民基本道德的教育,积极参加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培训,争做遵规守法、诚实守信的合格公民和勤劳致富、科技致富的新型农民。
第二条 热爱家乡,热爱集体,积极支持和配合各级党委、政府涉及农业、农村、农民的工作,自觉执行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的有关决定、决议和规定。
第三条 村民要自觉履行与村、组集体签订的各类承包合同中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条 积极参与创建文明城市,建设美丽村庄。自觉维护村内及房屋内外环境卫生,不露天焚烧秸秆。
第五条 自觉遵守婚育政策,提倡优生、优育,领证后,提倡进行孕前健康检查。
第六条 提倡尊老爱幼。父母应尽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子女应尽赡养老人的义务。
七第条 实行男女平等。不得歧视和虐待家庭成员,保护妇女在社会和家庭生活中的合法权益。
第八条 进一步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全村社会和谐稳定,增强群防、群治意识,积极检举揭发偷盗、抢劫、邪教、纵火等违法犯罪行为。做到不制毒、不吸毒、不贩毒,自觉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不搞封建迷信活动,不听、看、传淫秽书刊、音像,不参加邪教组织。不得捏造事实、传播虚假信息欺骗群众,引发恐慌。不得诽谤
第九条 自觉做好用水、用电、用火、用气、食品卫生等安全工作。
第十条自觉遵守《殡葬管理条例》,推进殡葬改革,实行火葬,禁止乱埋乱葬。提倡文明祭祖,革除丧葬陋习,讲科学,破迷信,除陋习,凡违反殡葬管理条例者报职能部门依法处罚。
第十一条 村民(家庭成员)之间应当团结友善,以礼相待。碰到困难要互相帮助,不损害对方利益,不偷窃、不损毁他人的财物。要管好自己的家禽家畜,防止自家家禽家畜损毁他人的农作物和伤害他人。
第十二条 全民预防保健。积极参加每年村民委员会组织的免费体检,做到未病先治,有病早治。
第十三条 红白喜事,按照红白理事会章程执行,提倡喜,丧事从俭,破除陈规,反对铺张浪费,反对大操大办。 扫黑除恶,积极参与扫黑除恶,发现并举报黑恶势力,扫黑除恶举报电话:4823
第二十四条:大气污染防治管控,禁止“五烧”,即:烧秸秆、烧垃圾、熏腊肉、烧纸钱,、放鞭炮等野外用火,凡发现违纪违规者将处于500一2000千元的罚款。
第三章 对违反章程的处理
第一条 凡违犯本章程的,除触犯有关法律、法规应由政府相关部门实施行政处罚和承担有关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外,村民委员会有权根据客观事实和本章程的规定,酌情对行为人作出相应的处理决定。
第二条 违反规约,应承担相应责任。承担责任方式:一、批评教育;二、赔礼道歉;三、写出书面检讨;四、违约行为公示或通报;五、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
第四章 附 则
第一条 本章程由村民委员会负责解释。本章程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相抵触的,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执行。
第二条 本章程字村民会议通过之日起施行,引发至本村各户和住本村外来人员,并报镇政府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