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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秋季“雨露计划”补贴工作的通知

访问次数: 17 来源:怪勒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 [ 字体大小: ]

关于开展2022年秋季学期“雨露计划”

补贴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扶贫办 教育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进一步做好雨露计划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內扶办发〔2020〕27号)文件要求,我旗将组织开展2022年秋季学期在校贫困中职学生“雨露计划”补贴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雨露计划”补助对象为建档立卡脱贫家庭(继续享受政策)、脱贫不稳定家庭、边缘易致贫家庭及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在校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包含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院校,以下同)的子女,是全区中等职业学校学籍系统、全国技工院校学生学籍信息查询系统中职阶段在籍学生(简称“贫困中职生”)。中等职业、技工在校生学籍需经教育、人社等部门认可。符合条件的贫困中职学生无论在何地就读,均在户籍所在地申请。

二、对在校和新入学的建档立卡脱贫家庭(继续享受政策)、脱贫不稳定家庭、边缘易致贫家庭及突发严重困难家庭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学生给予每人每学期1500元补助。

三、2022年秋季学期中途辍学的贫困中职学生不享受“雨露计划”补助政策;由动态监测纳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的中职学生,从识别确定之日开始落实“雨露计划”补助政策;五年制高职学生,其中职阶段享受“雨露计划”补助政策,高职阶段不享受政策。

四、各乡镇负责调查、审核辖区内符合“雨露计划”补助标准的学生相关信息,在符合补助条件学生家庭所在行政村进行公示(附件4),接受村民监督。公示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0天。对群众举报的不符合条件的补助对象,由乡镇政府进行复核,将复核结果报送旗乡村振兴局。

五、各乡镇请于2022年12月16日前以正式文件形式将2022年秋季学期“雨露计划”补贴工作报告(附件1、附件2)报党政一号楼4019室。

六、由乡镇政府通知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内蒙古自治区雨露计划项目补助申请表》(附件3),于2022年12月30日前,将完整的学生申请表(注:《内蒙古自治区雨露计划项目补助申请表》中所在学校审核意见栏必须填写全面并盖章,如因疫情原因学校无法盖章,提供学生证复印件)报旗乡村振兴局,如学生在规定日期前无法提交完整的《内蒙古自治区雨露计划项目补助申请表》,视为自动放弃补助资格。

七、“雨露计划”补助资金通过财政“一卡通”系统以精准扶贫补贴形式直接发放至学生家庭账户。

联系人:沃子健

联系电话:187047077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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