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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

访问次数: 7 来源:尼尔基一中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 [ 字体大小: ]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结合工作实际,深入贯彻实施《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推进教体系统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规范化和标准化进程,5月14日,我校召开会议,传达并领学了《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明确了修订的必要性和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重要意义。

        通过学习,教师们深刻认识到,坚定不移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是做好民族工作、增进民族团结、维护国家安全统一的长久之策、固本之举。学校是推广普及通用语言文字的重要基地,担负着义不容辞的神圣职责。全体教职工要统一思想,提高政治站位,把《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的精神真正贯彻落实到实际工作中,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贡献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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