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发展党员工作有关规定,根据党员推荐推优情况,经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万春宝同志为入党积极分子。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万春宝,男,汉族,初中学历,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莫旗尼尔基镇红星村人,1988年5月8日出生,2021年2月参加工作,现任尼尔基镇红星村村委会委员职务。该同志于2021年1月7日提出入党申请,根据党员推荐推优情况,红星村党支部现有党员37名,党员推荐20人,经支部委员会2022年4月15日研究,确定其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联系人为田有君、张恒军。
公示时间为 2022年4月15日至4月22日(公示时间为 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党员和群众可来电、来信、来访,反映其在理想信念、政治立场、思想作风、工作表现、群众观念、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 要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党支部将对反映人和反映问题严格保密,对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弄清事实真相,并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
联系人:刘财 电话:13847014026
尼尔基镇红星村支部委员会
2022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