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
按照《呼伦贝尔市2022年大豆微生物菌剂示范推广实施方案》(呼农牧办发〔2022〕108号),结合我旗实际,为确保大豆微生物菌剂示范推广工作落实落细,需要在2021年成立的旗级农技推广示范主体范围内遴选符合条件的实施主体,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条件
1.农技推广示范主体自愿通过乡镇政府申报,优先选择种植规模3000亩以上,地块尽可能集中连片。
2.实施地块原则上落实在已确权耕地或已划定的“两区”范围内,避免落实在退耕及有争议地块。
3.优先选择实施耕地轮作、绿色高质高效创建、黑土地保护利用、生产者补贴等项目的地块。
二、申报主体及相关手续
由乡镇政府以正式文件向旗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按照排名顺序统一报送符合条件的实施主体,及其落实村屯。申报主体需要向旗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提供经营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自有耕地土地承包合同复印件、土地正规流转合同、对公账户信息。
由于时间紧,任务重。各乡镇要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按要求完成申报相关工作,申报内容由乡镇以正式文件的形式于2022年4月20日17:00前报莫旗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联系人:鄂丽丽,联系电话:04704618060 15947405040
附件1.2022年莫旗大豆微生物菌剂示范推广推荐实施主体统计表
附件2. 2021年旗级农技推广示范主体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