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3日,莫旗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迎接二十大、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大讨论第三次晨读学习班,由检委会专职委员、第一检察部主任肖艳梅领学。
会上,肖艳梅主任依次领学《关于依法加强民营企业产权保护的意见(试行)》、《关于建立内蒙古自治区民营企业家法律维权服务联席会议制度的指导意见》。
通过学习《意见》、《指导意见》,干警对民营企业产权保护的基本原则、保护对象和内容以及加强司法保护、提升产权保护力度、营造产权保护环境、民营企业家如何通过联席会议进行法律维权等方面有所了解,有所思索、有所收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