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恢复赵国清同志党员权利的公示
赵国清同志2021年1月31日因违反党的纪律被给予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在留党察看期间,赵国清同志定期向永合发党支部汇报思想动态,正确对待组织的处理,能不断的用党员的标准来修正自己的行为,按时向组织汇报思想情况,思想认识和党性观念均有了较大提高和增强。留党察看期间,没有违规违纪现象。
经赵国清个人申请,永合发村党支部认真考察,并于2022年2月13日召开党员大会讨论赵国清同志恢复党员权利的问题。支部17名有表决权的同志全体通过,同意按期恢复赵国清同志的党员权利。
特此公示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在五个工作日内向永合发党支部反应
联系电话;18646604770
尼尔基镇永合发村党支部
2022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