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1年莫旗东北黑土地保护利用项目实施方案》文件要求,依托2021年旗级农技推广示范主体,优先选择农家肥肥源充足、地块相对集中连片、实施过2018-2020年东北黑土地保护利用试点项目的新型经营主体,实施2021年东北黑土地保护利用项目。经实施主体申报和考核专家实地考评后确定实施主体范围,现将2021年莫旗东北黑土地保护利用项目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行公示,名单见附件。
公示期自即日起五个工作日:2021年10月25日-10月29日
联系电话:0470-4618060
附件:2021年莫旗东北黑土地保护利用项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