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
(第152号)
2022年2月15日,呼和浩特市发现3例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阳性人员,截至2月18日14时,呼和浩特市累计报告本土现有新冠肺炎确诊病例37例。2月17日,包头市报告一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满洲里疫情仍在排查阶段,还有不确定因素。为进一步做好我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严防疫情输入,按照《呼伦贝尔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公告》(第34号)、《呼伦贝尔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进一步科学精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呼防指字〔2022〕33号)文件精神,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返抵我旗人员,全部落实“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5次核酸检测”管控措施。
二、即日起,对14日内呼和浩特市全域旅居史返抵我旗人员全部实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5次核酸检测”的管控措施。
三、即日起,对14日内包头市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区旅居史返抵我旗人员全部实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5次核酸检测”的管控措施。包头市旅居史返抵我旗人员,要向所在村(社区)主动报备。按照《呼伦贝尔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强化防控措施严防疫情输入的通知》要求,在执行市指挥部第34号公告的基础上,适当扩大排查管控覆盖面,对所有新检出阳性的地区一律视为中风险地区,加强对中高风险地区所在旗县区旅居史人员的排查管控。
四、即日起,各类商业门店、经营场所在严格执行扫码、测温、戴口罩、错峰、预约、限流、通风消毒、保持社交距离等常态化防控措施的基础上,有序恢复正常开放,各类餐饮服务单位恢复堂食,各零售药店恢复四类药品销售。全旗宾馆酒店、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网吧影院、景区景点、餐饮娱乐、文化休闲等各类市场经营主体和重点场所要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措施,做好人员登记排查,发现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或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人员,及时向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
五、广大群众务必提高警惕,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出现本土疫情的地区,坚持戴口罩、勤洗手、不扎堆、不聚集,落实个人责任,主动报告、主动检测、主动配合落实管控措施,不信谣、不传谣,对于故意隐瞒旅居史、不配合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落实管控措施的,将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六、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目前疫情防控最有效的手段,能够显著降低感染率、重症率和死亡率。要按照“党委政府找人、卫健部门接种”的原则,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强化组织动员和宣传引导,加快推进新冠病毒疫苗全程接种(包括加强针),严格落实四有保障措施,确保无禁忌目标人群“应接尽接”,持续筑牢全民免疫屏障。
七、旗疫情防控工作督查组及各行业监管部门将开展高频次督查检查工作,对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不严格的单位、经营性场所,将依法依规、从严从重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予以关停、整顿处理。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与以往通告发生冲突的,按此通告执行。凡违反本通告要求造成疫情输入传播扩散的,将依法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旗疫情防控指挥部将根据疫情动态,随时调整防控策略。
旗指挥部办公室咨询电话:0470-462****
尼尔基镇0470-3977134,0470-397****
红彦镇 0470-397****
宝山镇 0470-484****
西瓦尔图镇 0470-498****
塔温敖宝镇 0470-499****
腾克镇 0470-237****
巴彦鄂温克民族乡 0470-494****
阿尔拉镇 0470-488****
哈达阳镇 0470-481****
杜拉尔鄂温克民族乡 0470-490****
汉古尔河镇 0470-486****
奎勒河镇 1474709****
库如奇乡 0470-490****
登特科镇 0470-495****
额尔和乡 178876****
尼尔基社区(指挥部) 0470-461****
敖拉社区 0470-461****
布西社区 0470-461****
伊兰社区 0470-461****
纳文慕仁社区 0470-46****
雅克萨社区 0470-461****
乌尔阔社区 0470-46****
索日都勒社区 0470-462****
吉雅社区 0470-46****
莫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