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精神,深入贯落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动基层党组织党员干部切实转变作风,扎实推进党员队伍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进一步做好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工作,提升党员整体素质,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按照旗机关工委【2022】1号文件精神要求,我局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开展了2021年度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取得了预期目的和效果,现将此项工作总结如下:
一、总体情况
旗统计局党支部,共有党员8名,在职8名,参评率为100%。其中,2名党员评议为优秀党员,6名党员评议为合格党员。
二、主要做法
1、领导重视,精心组织。根据上级文件要求,专门召开支部书记会议进行部署,明确要求支部书记亲自抓、负总责,严格程序,创新形式,从而保证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顺利开展。
2、认真学习,提高认识。旗统计局党支部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和规定,认真抓好学习工作,会前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批示批示精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党组织工作条例》等,学习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观看了《基层党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教程》,为召开党组织生活会打好基础。
3、全面谈话,征求意见。结合工作实际,支部书记与支部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和党员之间开展了广泛的谈心谈话,交流思想,沟通工作,相互听取了意见,指出了对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谈话时做到了开门见山,严肃认真,并进行了如实记录。
4、本次组织生活会通过个别谈话、集体座谈、上门走访、电话网络沟通等多种方式共征求到关于党支部委员会意见建议10条,关于对党支部委员(书记)个人的意见建议21条。关于个人的意见已经反馈给本人。
5、专题讨论,认真评议。为使民主评议活动达到预期目的,党支部在认真组织学习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和党员的思想动态,进行民主评议党员活动。按计划召开组织生活会,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每一位党员均能围绕评议的主要内容,对照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将自己一年来的政治思想、工作态度、生活作风等方面的情况向全体党员汇报,重点检查存在的问题。同时,全体党员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发扬民主、坚持标准,对每位党员的表现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党支部书记对每个党员相关情况进行了认真细致地点评,指出了不足,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在认定格次时,支部严格控制优秀党员比例,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真评真测,充分发扬民主,根据得票多少和组织考察的结果推选出优秀党员人选,报组织部审核。
总之,通过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强化了党员意识,提高了党员素质,增加了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通过民主评议党员,使广大党员思想更加统一,理论修养进一步提高,政治上更加坚定,同志之间更加团结,党群关系、干群关系更加密切,工作热情更加高涨,有力推动了我局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实践证明,坚持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有利于全体党员经常性接受教育、增强党性、提高素质,更好地保持和发扬党员的先进性。
2022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