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2月14日下午3时许,当事人白某拿着起诉状走进了阿尔拉法庭,法庭工作人员刚好要下乡送达,在询问了白某的来意后,了解到敖某在给白某放羊期间因疏于管理造成白某的羊丢失三十四只,为此敖某给白某出具了一张欠据,并约定了还款日期。白某非常急切的请求法庭工作人员,能尽快立案,敖某好像要出去打工。法庭工作人员示意白某不要着急,并拨通了敖某的电话,敖某表示对案件事实没有争议,也愿意赔偿,但目前没有能力,并称自已经购买了2022年2月15日去往江苏的火车票。经了解得知,敖某目前在其姑姑家,法庭工作人员驾车向敖某送达了应诉手续,经充分释明法律规定,敖某表示愿意放弃举证期和答辩期,同意马上开庭,随后敖某跟随法庭工作人员回到法庭。经开庭审理,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本院依法作出调解书并送达双方当事人。
调解能够有效的化解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矛盾,能够高效率的实现当事人的诉权,同时也能够高效的完成审判任务,阿尔拉法庭一直以来非常重视调解工作,近三年来,阿尔拉法庭的调解率都在5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