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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旗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岳某某等14名被告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等犯罪一案

访问次数: 74 来源:法 院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 [ 字体大小: ]

1月25日,莫旗人民法院利用远程提讯和现场庭审相结合的方式,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岳某某等14名被告人涉嫌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等罪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2020年4月,被告人岳某某、李某某组织人员为电信网络诈骗人员“阿伟”收购银行卡,并通过“skype”或“纸飞机”聊天软件获取相关转账信息,在莫旗、讷河设立7个转账窝点,雇佣10余人24小时转入转出涉案赃款5亿余元。同时在全国多地金融机构为“阿伟”提取涉案赃款,从中获利。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岳某某、李某某、郭某某明知是违法所得钱款,组织团伙为上游人员转账、提现,应当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追究刑事责任;被告人张某等11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提供帮助的行为应当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追究刑事责任。  

历经6个小时的庭审,合议庭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围绕起诉书指控事实进行法庭调查。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就本案的犯罪事实、法律适用等充分发表了意见,依法保障了诉讼参与人的各项诉讼权利。14名被告人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没有异议,并自愿认罪认罚。本案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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