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实施办法(修订)》有关要求,现将2021 年度乡村振兴衔接资金项目计划完成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为10天( 2021 年 12 月 24 日至 2021 年 1月 2 日),如有异议,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形式进行反映。
公示单位:汉古尔河镇人民政府
通讯地址:汉古尔河镇人民政府
举报监督电话:12317、0470-482015
电子邮箱:85499602@qq.com
附件:2021 年度扶贫资金项目计划完成情况
汉古尔河镇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