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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 (第142号)

访问次数: 420 来源:马当浅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 [ 字体大小: ]

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

(第142号)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为进一步精准做好全旗疫情防控工作,在旗防指139号通告基础上,现对相关措施进行调整和补充。

一、严格控制人员流动。旗域内人员非必要不外出。确需出行的,由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向旗指挥部社会管控组提交正式书面申请,经审核同意后可以出行(目的地或中转地为呼伦贝尔市内旗市区的,由旗指挥部统一发函)。抵返人员非必要一律劝返。特殊情况需要进入的,需提前三天向所在乡镇、社区(村)报备,经旗疫情防控指挥部社会管控组批准后,持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方可进入。对低风险地区抵返我旗人员,实施7天居家隔离+3次核酸检测和+7天健康监测+2次核酸检测的管控措施;对由旗外其它地区实施集中隔离措施期满,持最后一次核酸阴性证明和解除医学观察意见书(通知书)进入的,实施7天居家隔离+3次核酸检测+7天健康监测+2次核酸检测的管控措施;其它地区抵返人员继续严格按照139号通告执行。

二、严格管控出入关口。一是全旗各省际、旗际、乡镇村屯卡口加大周边易绕卡地段、乡间路巡控力度,做到严防死守,坚决杜绝车辆人员绕卡进入我旗。二是加强“蒙黑”边界冰面巡控力度,严防人员进出。一经发现,从严从重处理。

三、严格执行居家隔离管控措施。各乡镇、社区(村)严格按照防控方案(第八版)要求,科学规范落实居家隔离和健康监测各项要求,做到科学居家、人不出户、谢绝来访。在居家隔离期内人员严禁擅自外出,一经发现,该户所有居家隔离人员立即转送至指定隔离场所实施集中隔离,集中隔离期间产生的费用自理。同时公安机关将依法依规对违反居家隔离相关规定从严处理。

四、严禁恶意造谣传谣、谎报瞒报疫情、发布不实信息。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所有单位和人员均应严格遵守,对违反通告规定的,依法追究责任。

旗指挥部办公室咨询电话:

0470-4626307

各乡镇指挥部电话:

尼尔基镇 0470-3977134,0470-3977109

尼尔基社区 0470-4618330

红彦镇 0470-3976707

宝山镇 0470-4843334

西瓦尔图镇 0470-4980070

塔温敖宝镇 0470-4990406

腾克镇 0470-2373511

巴彦鄂温克民族乡 0470-4942059

阿尔拉镇 0470-4882106

哈达阳镇 0470-4812001

杜拉尔鄂温克民族乡 0470-4905009

汉古尔河镇 0470-4862015

奎勒河镇 14747094567

库如奇乡 0470-4900031

登特科镇 0470-4951010

额尔和乡 17887608852

 

莫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1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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