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旗自然资源局(用途管制)窗口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
1.事项名称
1.1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2.设定依据
2.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二条;
2.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六条;
2.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
2.4《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第68号令);
2.5《自然保护区保护条例》第十八条;
2.6《内蒙古自治区建设项目选址规划管理办法》第七条;
3.实施主体
3.1旗自然资源局
4.办件类型
4.1即办件
5.办理材料
5.1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申请表
5.2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申请报告
5.3项目建设依据(项目建议书批复或立项批复、备案证、己计列项目的相关规划文件或产业政策文件等)
5.4标注项目用地范围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城市(镇)总体规划图及相关规划图件(面状工程提交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的总平面布置图或备 案后的总平面布置图;线性工程提交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确定的线路走向图)、项目功能分区用地统计表
5.5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需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项目)
5.6踏勘论证或节地评价相关材料(内国土资规[2016] 16号文规定情形)
5.7项目用地边界拐点坐标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5.8同意占用生态保护红线、生态保护区文件等其他材料
5.9旗自然资源局监察办出具的无违法用地说明或现场查看记录表
5.10不符合项目所在城市(镇)总体规划需提交项目选址研究报告并附论证意见
6.办理流程
6.1受理:申请人提交相关材料,交办理工作人员进行受理
6.2审核:旗自然资源局用途管制股对材料进行审核
6.3会签:旗自然资源局用途管制股转相关科室会签
6.4签发:主管领导签发
6.5办结:工作人员办结
7.特别程序
无
8.中介服务 无
9.收费依据和标准 无
10.承诺办结时限8个工作日
11.咨询电话
0470-4625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