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村务公开 > 信息浏览

腾克镇2021年耕地轮作工作实施方案

访问次数: 250 来源:伊兰台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 [ 字体大小: ]

腾克镇2021年耕地轮作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关于印发2021年呼伦贝尔市耕地轮作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呼农办发〔2021〕61号)文件精神和《莫旗2021年耕地轮作工作实施方案》,为全面推动“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落实落地,重点针对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确保轮作试点任务高质量高标准完成,按照区、市、旗三级工作方案的要求,本着“实事求是,科学可行”的原则,在深入调查,精心研究,充分掌握客观情况,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借鉴其它地区经验做法的基础上,紧密结合腾克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工作任务和技术路径

(一)工作任务

积极推进2021年腾克镇耕地轮作任务

)技术路径

因地制宜确定全镇2021年技术路径为玉米与大豆倒茬轮作。即:

1、2020年种植大豆(前茬为大豆),则2021年应种植玉米。

2、2020年种植玉米(前茬为玉米),则2021年应种植大豆。

注:每一单一作物种植面积要求集中连片在1000亩以上。

补助对象、标准和方式

)补助对象

耕地轮作任务要落实在本镇境内确权登记的耕地上,原则上落实在划定的“两区”内,避免落实在退耕及有争议的地块,实行相对集中连片推进,每一相对集中连片实施区域面积不低于1000亩。支持主体为按照签订的协议确定的内容(含地块信息、任务面积、技术路径、相关义务等)开展轮作试点的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或自主经营的农户。耕地轮作试点补助对象是实际种植生产者,而不是土地承包者。非本镇的生产经营主体不得承担腾克镇耕地轮作任务。耕地轮作任务地块要落实在村集体的耕地上,避免落实在国有农场等的地块内。

)补助标准

以呼伦贝尔市财政核发标准为准。

(三)补助方式

补助方式以现金形式进行补助。全镇各村将面积核实准确,并符合轮作技术路径要求,汇总上报到镇农业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再由镇级核实汇总上报至旗农牧和科技局,旗农牧和科技局对上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对我镇部分轮作地块进行抽查后报到旗财政局,旗财政局依据旗农牧和科技局上报的试点面积,按照相应补助标准,将补贴资金拨付到轮作主体的一卡通或是对公账户。

、申报程序及任务落实

(一)申报程序

2021年耕地轮作试点任务按照自下而上顺序逐级申报。即由申报主体(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或自主经营的农户)将任务面积上报到村,由村对申报主体上报的面积及是否符合轮作技术路径要求进行初步核查后上报到镇级,镇级落实主体责任,对村上报的各申报主体的试点面积及是否符合轮作技术路径要求开展全面的实地核查,并填写实地核查表,此表要求核查人员(核查人员要求为国家正式工作人员)签字,村委会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村委会公章,镇级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镇政府公章。

镇政府要对核查结果进行严格全面的审核把关,并将核查结果在镇、村两级按照四议两公开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同时村级公示还要在本村的微信群进行连续5天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镇政府将核查结果进行汇总、加盖公章并由镇政府主要领导签字后,上报到旗农牧和科技局。

(二)任务落实

镇农业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对各村上报材料进行审核,对村上报的各申报主体的试点面积及是否符合轮作技术路径要求开展全面的实地核查,由镇级核实汇总上报至旗农牧和科技局。

旗农牧和科技局将对我镇上报材料进行再次审核,并对部分地块进行抽查核实后,对全旗上报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并报旗政府同意后,落实任务。鼓励新型经营主体承担耕地轮作任务,促进土地流转和规模化经营。

、规范材料上报

实行一地一图二表一协议

一图

即轮作地块平面图,可以是确权图,也可以是2003年航拍图,含有地块承包者姓名、面积、地编号、尤其要注明整个地块的四至信息。此图要求村委会负责人签字,加盖村委会公章。

二表

耕地轮作地块信息表(详见附件5,此表应由申报主体签字、盖章确认,其中涉及的地块信息应与上图一致,且与土地流转合同一致)

耕地轮作地块实地核查表(详见附件4,此表要求核查人员(核查人员要求为国家正式工作人员)签字、村委会负责人签字、村委会盖章、镇主要领导签字,镇政府盖章确认)

一协议

旗农牧和科技局与乡镇、生产经营者三方签订的耕地轮作协议,明确经营者、地块、面积、轮作模式,即2020年种植作物(前茬作物),2021年种植作物,以及各方相关权利、责任和义务,明确要求申报主体要提供合法耕地(详见附件3)。

此外,针对每一地块还要提供由镇级盖章认可的土地流转合同,如是自家地要提供相关证明;2020年差价补贴清册;2020年和2021年农业保险相关数据材料。

要求每一个轮作任务地块的以上材料装订成册,从上到下装订顺序为耕地轮作协议、耕地轮作地块实地核查表、耕地轮作地块平面图、耕地轮作地块信息表、土地流转合同(或自家地证明)、2020年差价补贴清册、2020年和2021年农业保险相关数据材料。

镇级上报本乡镇耕地轮作面积汇总表,包含申报主体2021年种植总面积、符合轮作的地块数及面积等信息(详见附件6)。

公示相关影像资料,特别要提供在本村微信群连续公示5天的截图。

各申报主体要提供与种植规模相当的农资购买正式发票。

以上材料均要求一式三份,申报主体一份、镇政府一份、旗农牧和科技局一份。由镇政府统一上报,不允许申报主体私自向旗农牧和科技局申报,否则将视为无效。要求报送材料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17日前,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申报。

各村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镇农业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旗农牧和科技局将组成工作组,对上报材料进行审核,如有缺项、漏项均不予以认可。旗农牧和科技局将组成工作组并将对我镇上报的耕地轮作地块开展一定比例的实地抽查核实,确保轮作面积准确,轮作技术路径落实落地。

、开展二次核查  

 7—8月份,镇、村要对耕地轮作地块种植作物进行全面核查,旗农牧和科技局将组织抽查。核查、抽查结果将作为资金拨付的重要依据。

、资金拨付

结合核查、抽查结果,但主要以自治区遥感监测返馈数据为依据,进行资金拨付。具体做法为将自治区遥感监测返馈数据与申报主体上报的2021年应种植作物数据进行一一比对,以此验证当年种植作物是否正确。比对合格的地块正常拨付补贴资金,比对不合格的地块信息将反馈到申报主体。申报主体对比对结果有异议的地块,由申报主体向镇级提交书面申请,由镇级汇总到旗农牧和科技局,旗农牧和科技局将会同镇级组成工作组,进行人工实地核查,确认不合格的,将不予拨付补贴资金。

、各方职责

镇政府是腾克镇2021年耕地轮作工作责任主体,负责地块实地核查,对地块面积及是否符合轮作技术路径要求进行严格把关,不符合要求的坚决不予以申报登记。在接到旗政府下发的轮作工作通知后,成立了专门的工作组,投入一定的时间和精力开展此项工作。做好轮作政策解答,并接受群众监督。对我镇申报轮作面积进行汇总,并由主要领导签字、加盖政府公章后上报。现全旗上下对轮作工作异常关注,对补贴政策高度敏感,我镇一定要以严肃谨慎、认真负责的态度,积极稳妥地推进此项工作。

旗农牧和科技局作为项目实施单位,对全旗的耕地轮作试点工作开展全面的监督管理、对我镇上报材料进行审核,对上报的耕地轮作地块进行抽查核实。按照要求开展地块四至信息上图入库和耕地地力评价工作,加强技术指导,做好宣传总结等。

各村要协助镇政府把好耕地轮作地块核查确认第一道关。

各申报主体(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或自主经营的农户)负责按照协议进行倒茬轮作种植,遵从旗级、镇级农牧和科技部门的技术指导,将轮作技术路径和技术措施落实落地,对自身上报的轮作任务负责,避免违约发生。

旗财政局负责补贴资金发放及补贴资金发放的监督指导等工作。

、主要工作

)强化技术服务。首先镇级成立专家技术指导组,指导我镇因地制宜地制定三年的轮作模式为:玉米—大豆—玉米或大豆—玉米—大豆,及时编制、发布耕地轮作技术指导意见,积极开展技术培训服务,指导农民尽快掌握轮作技术要领,搞好机具改装配套,推进关键技术组装应用。开展有针对性的试验示范,探索总结切合实际的轮作技术模式。

)开展监测评价。耕地轮作地块一定三年不变。自治区将开展轮作地块上图入库工作,利用遥感技术对轮作情况进行定点监测,核实地块位置、面积及年际间种植作物,全面掌握任务完成情况,防止违约发生。旗级将聘请测绘公司进行实地测量,形成矢量数据,建立健全耕地轮作地块四至信息数据库。并按照自治区方案要求,于6月底前将四至信息数据上报。

继续开展轮作区域耕地质量监测评价,掌握耕地质量变化情况。

)规范轮作协议。层层压实责任,由旗农牧和科技局与我镇、生产经营者三方签订耕地轮作协议,明确经营者、地块、面积、轮作模式、补助金额以及各方相关权利、责任和义务,协议一年一签。

)规范补助发放。按照谁经营谁轮作谁受益的原则进行补助。我镇将建立工作台账,公布举报电话,确保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经核查、公示确认后将补贴资金及时发放给经营者,不得跨年度滞留补助资金。

、实施步骤

5月末—6月初,制定腾克镇2021年耕地轮作工作实施方案。

6月初—6月中旬,镇、村开展实地核查,确定轮作地块,组织各申报主体完善申报材料,组织轮作面积汇总上报。

6月中旬—6月底,旗农牧和科技局对我镇上报材料进行审核,开展实地抽查和轮作地块四至信息的上图入库工作。

7—8月,镇、村对地块种植作物进行全面核查,旗农牧和科技局组织抽查。

9月—11月,开展遥感监测返馈数据与申报主体上报数据的信息比对和耕地质量评价工作。

11月底前,完成绩效自评和工作总结等工作。

、保障措施

(一)切实提高认识。全镇要充分认识耕地轮作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尤其是当前全球疫情蔓延,影响国际粮食生产贸易,须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高度,以促进农业绿色高质高效发展为引领,理清思路、压实责任、细化任务,推进各项工作深入开展,在保证粮食生产持续稳定的基础上,促进耕地休养生息和农业可持续发展。

(二)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政府镇长吴成胜任组长,分管副镇长郭涛、镇农业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主任杜靖冬任副组长、财政等相关部门组成的推进落实机构和专家技术指导组,全面落实工作任务和要求,保障工作有序开展、取得实效。镇、村及生产经营者要层层落实责任,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三)强化督导检查。旗级农牧和科技局将会同镇农业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对耕地轮作开展监督和指导。及时发现问题,推进各项工作落实,年底前对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建立健全监督管理机制,精准落实各项任务。

(四)认真宣传总结。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现场观摩、经验交流、典型示范等方式,加大对国家政策和工作成效的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调动农民实施轮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按照要求于12月1日前将主要做法、取得成效、工作建议和下一年度任务资金需求等情况,形成工作总结。

 

镇农业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联系人:

杜靖冬  联系电话:13948086543

附件:1、腾克镇耕地轮作制度试点领导小组名单

2、腾克镇耕地轮作制度试点专家技术指导组名单

3、耕地轮作协议

4、耕地轮作地块实地核查表

5、莫旗2021年耕地轮作地块信息表

6、莫旗2021年耕地轮作任务乡(镇)汇总表

7、莫旗2021年耕地轮作地块材料汇编封皮样式

 

 

 

 

 

 

附件1:

 

腾克镇耕地轮作制度试点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吴成胜  镇政府镇长

副组长:郭  涛  镇政府副镇长

杜靖冬  镇农业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主任

成  员:鄂树林  镇农业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副主任

鄂朝正  国土资源局腾克所所长

黄少鹏  镇农业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职员

敖常维  镇农业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职员

鄂兆鹏  腾克村党支部书记

郭吉胜    怪勒村党支部书记

沃旭东   霍日里村党支部书记

鄂优泉   提古拉村党支部书记

敖玉柱    宜斯坎村党支部书记

卢晓勇   东也必奇村党支部书记

辛树荣    塔兴村党支部书记

鄂玉成    特莫呼珠村党支部书记

张厚臣    西也必奇村党支部书记

赫海玲    巴卡哈里村党支部书记

敖如山    伊兰台村党支部书记

许占国  库木尔肯村党支部书记

刘长江   卡布楚村党支部书记

杜平修   郭恩河村党支部书记

王军军    郭恩其坎村党支部书记

高玉东   扎罗梅村党支部书记

 

 

 

附件2:

 

腾克镇耕地轮作制度试点专家技术指导组名单

 

组  长:吴成胜  镇政府镇长

副组长:郭  涛  镇政府副镇长

杜靖冬  镇农业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主任

成  员:鄂树林  镇农业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副主任

鄂朝正  国土资源局腾克所所长

黄少鹏  镇农业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职员

敖常维  镇农业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职员

 

专家技术指导组办公室设在镇镇农业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杜靖冬任办公室主任,具体工作由镇农业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负责牵头。

 

 

附件3:

莫旗2021年耕地轮作

协  议

 

甲方:            乡(镇)

乙方:            申报主体

丙方:莫旗农牧和科技局

为切实完成好莫旗2021年耕地轮作试点工作,提升试点工作管理水平,保证试点工作实施质量,根据《关于印发2021年呼伦贝尔市耕地轮作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呼农办发〔2021〕61号)文件精神,甲乙丙三方本着分工协作和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圆满完成好耕地轮作任务,经协商签订本协议。由三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提供已确权耕地         亩,2020年种植作物(前茬作物)为        ,2021年种植作物为       ,位于         ,地块四至为:东到         ,西到         ,南到         ,北到           。作为耕地轮作试点地块。

第二条,乙方需按照《莫旗2021年耕地轮作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和此协议要求进行倒茬轮作种植,改善土壤物理和养分结构,提高土地产出率和农产品优质率。遵从丙方的技术指导,对第一条所填写的地块面积及2020年种植作物和2021年种植作物的真实性负责。

第三条,乙方有获得利益补尝的权利。

第四条,甲方和丙方要按照国家政策,对乙方给予适当补助。

第五条,甲方和丙方有对乙方耕地轮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的权力,如发现乙方有弄虚作假的行为,或工作实施不符合《莫旗2021年耕地轮作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则甲方和丙方有权取消乙方的耕地轮作任务资格。

第六条,丙方应监督甲乙双方对协议的执行,督促甲乙方按照要求完成轮作任务。

第七条,协议生效与终止

1、本协议须经各方法人或委托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即可生效,协议有效期自三方签字之日起计算,即从2021年     月    日至2021年     月    日止。

2、协议生效后,各方不得因单位名称的变更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办人的变动而不履行协议所规定的内容。

3、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和丙方各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丙方(公章):

 

法人(签字):     法人(签字):     法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4:

2021年耕地轮作地块实地核查表

乡镇、村

 

申报主体

法人

联系方式

 

 

 

地块面积(亩)

地块位置

地块四至

东:

西:

 

 

南:

北:

2020年种植作物(前茬作物)

 

是否符合轮作要求

2021年种植作物

 

 

核查人员签字:

申报主体负责人签字(盖章):

村委会负责人签字(公章):

乡(镇)政府主要领导签字(公章):

 

附件5:

莫旗2021年耕地轮作地块信息统计表

补贴对象(申报主体)(盖章):

序号

补贴对象(申报主体)

补贴对象身份证号

补贴对象联系电话

任务面积(亩)

承包方代表姓名

地块编号

2020年种植作物(前茬作物)

2021年种植作物

(0)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填表说明:

补贴对象:填写实际领取轮作补贴的土地经营者(或公司、企业、合作社等集体组织、单位法人)姓名(名称)

补贴对象身份证号:填写补贴对象为个人或法人的,必须填写身份证号码;补贴对象为公司、企业、合作社等集体组织的填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其他代码。

任务面积:填写补贴对象所承担的轮作地块的任务面积数。

承包方代表姓名填写土地确权工作中,确权的承包农户的承包方代表或承包方代表的家庭成员姓名。

地块编码:填写上述“承包方代表姓名” 名下所属的地块编码。

 

 

 

附件6:

莫旗2021年耕地轮作任务乡(镇)汇总表

            乡(镇)(盖章)  乡镇主要领导签字:

村别

申报主体名称

2021年种植总面积

轮作面积

轮作地块数

备注

 

 

 

 

 

 

 

 

 

 

 

 

 

 

 

 

 

 

 

 

 

 

 

 

 

 

 

 

 

 

 

 

 

 

 

 

 

 

 

 

 

 

 

 

 

 

 

 

 

 

 

 

 

 

 

 

 

 

 

 

 

 

 

 

 

 

 

 

 

 

 

 

合计

 

 

 

 

 

 

附件7:

莫旗2021年耕地轮作任务地块材料

 

 

 

 

 

 

 

 

 

 

 

 

 

 

 

 

 

乡(镇)                                           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一键分享

×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