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定刘家程同志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公示
经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支部委员会讨论研究,报上级党委备案同意,决定将刘家程同志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根据发展党员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其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刘家程,男,汉族,大专文化,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尼尔基镇人,1998年04月03日出生,该同志于2020年10月05日提出入党申请,经党支部培养教育和考察,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的基础上,经支部委员会2021年6 月 1日讨论同意并报上级党委备案,
2021年6月1日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选派田丽红/刘凤仙两位同志为培养联系人。
公示时间为2021年6月1日至6月7日(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间,党员和群众可来电、来信、来访,反映其在理想信念、政治立场、思想作风、工作表现、群众观念、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要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党支部将对反映人和反映问题严格保密,对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弄清事实真相,并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
联系电话:0470——4611267
中共莫旗尼尔基镇雅克萨社区第一支部委员会
2021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