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21年黑土地保护利用项目地块的通知
各乡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 财政厅关于印发2021年内蒙古东北黑土地保护利用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内农牧建发〔2021〕366号)要求,2021年莫旗实施东北黑土地保护利用项目10万亩,为更好地开展我旗黑土地保护利用项目建设工作,需在全旗范围内遴选地块条件符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条件
1.以2021年旗级农技推广示范主体为主,同时兼顾具备一定的种植规模、农机具配套齐全、信誉度较好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家庭农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
2.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种植规模要达到2500亩以上,要有正规土地流转合同,土地要达到相对集中连片;
3.按照上级文件要求,重点以畜禽粪便为主要原料堆沤有机肥并施用,有一定农家肥粪源条件的优先上报。同时能实施秸秆还田和深翻深耕作业的主体优先上报。
二、申报主体及相关手续
申报主体需提供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自有耕地土地承包合同复印件及土地正规流转合同、农机具和库房等其他设备照片。
三、其他事项
对申报的新型经营主体,旗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组织专家组开展现场核实评比,对符合的主体纳入到实施2021年黑土地保护利用项目范围内。
上报截止时间到10月22日下午17:00点前,报送地点农业技术推广中心耕地质量和节水农业股,联系人:鄂丽丽,联系电话:0470-4618060。
附件:2021年莫旗东北黑土地保护利用项目实施方案
2021年10月18日
莫旗农业技术推广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