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草原雄鹰2021”集中执行行动的统一部署,莫旗人民法院党组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了“草原雄鹰2021”集中执行行动领导小组,制定了行动方案,为专项行动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和人员保障。
行动当晚,莫旗人民法院院领导会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检察院委派的检察官早早来到执行指挥中心,等待“草原雄鹰2021”集中执行行动的正式启动;同时,由莫旗人民法院执行法官、法警及办公室人员组成的“草原雄鹰2021”集中执行行动的全体成员整装待发。
2021年10月19日20时许,随着自治区高院党组书记、院长杨宗仁宣布“草原雄鹰2021”集中执行行动正式启动的一声号令,警灯闪烁,莫旗人民法院“草原雄鹰2021”集中执行行动也随即拉开了序幕。
执行行动组全体执行人员立即奔赴各个执行地点,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检察院委派检察官的全程见证下,由电视台、记者全程跟踪记录,经过三个多小时的集中执行,出动警力31人,警车6辆,执结案件5件,拘传被执行人8人,拘留2 人,执行到位标的12万元。
为加大对抗拒执行、规避执行等行为的打击力度,形成对“老赖”的高压态势,使其无处藏身,莫旗法院集中执行了一批“骨头案”,充分展现了法院打击逃避执行、规避执行等行为的坚定决心,有力的震慑了被执行人,为自治区高院统一部署的为期一个月的“草原雄鹰2021”集中执行行动打响了第一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