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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

访问次数: 1211 来源:阿尔拉镇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 [ 字体大小: ]

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

(第128号)

 

2021年10月3日,新疆伊犁州霍尔果斯市在三天一次常规核酸检测中,发现2人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经专家诊断均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目前已转运至霍尔果斯市定点医院进行隔离医学观察;10月5日,霍尔果斯市报告一例确诊病例,为3日报告一位无症状感染者的丈夫。10月4日,澳门报告三例确诊病例,其中一例每日往返于澳门和珠海市斗门区居住场所。为精准做好全旗疫情防控工作,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进一步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控策略,进一步做好全旗疫情防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主动登记报备。9月19日以来有新疆伊犁州、9月20日以来有澳门及广东省珠海市旅居史返抵我旗人员,须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乡镇、社区报备,配合做好健康监测、核酸检测、隔离医学观察等措施。

二、持续做好返抵人员管控。请广大居民积极配合开展疫情防控工作,严格按照莫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第127号)要求,落实各项防控措施,提高防控风险意识。

三、做好个人防护措施。节假日期间,要加强自我防护,坚持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做好个人卫生,保持环境通风良好。尽量选择室外活动,避免到人群聚集、空间密闭、通风较差场所活动。旅行前,提前了解目的地新冠疫情形势及防控政策措施,并备好口罩、手消毒液等个人防护用品。旅行期间,乘坐飞机、火车、汽车、轮船等交通工具时要遵守秩序和乘务人员管理要求,全程佩戴口罩,做好手卫生,并妥善保存票据以便行程查询。如旅途中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或丧失等症状,在做好防范感染他人措施的情况下,应立即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就诊,并取消或中止旅行。

四、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出行归来,应自我观察14天,如本人及家庭成员出现发热、咳嗽、咽痛、乏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不要到村卫生室和诊所就诊,不要到药店自行购买药物治疗,应佩戴医用口罩,尽快到就近的医院发热门诊诊治排查,如实向接诊医生告知旅行史、活动史和接触史,及时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就医过程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五、及时完成疫苗接种。请广大居民配合开展疫情防控工作,为了您和家人的健康安全和疫情防控大局,请已完成第一针新冠病毒疫苗接种且已达到免疫间隔时间的居民及时接种第二针新冠病毒疫苗,按时完成全程接种,尽快形成免疫屏障。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凡违反本公告要求造成疫情输入传播扩散的,将依法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根据国内各地疫情形势,将适时调整疫情防控措施。

旗指挥部办公室咨询电话:

0470-4626307 

各乡镇指挥部电话:

尼尔基镇 0470-3977134,0470-3977109

红彦镇 0470-3976707

宝山镇 0470-4843334

西瓦尔图镇 0470-4980070

塔温敖宝镇 0470-4990406

腾克镇 0470-2373511

巴彦鄂温克民族乡 0470-4942059

阿尔拉镇 0470-4882106

哈达阳镇 0470-4812001

杜拉尔鄂温克民族乡 0470-4905009

汉古尔河镇 0470-4862015

奎勒河镇 14747094567

库如奇乡 0470-4900031

登特科镇 0470-4951010

额尔和乡 17887608852

尼尔基社区 0470-4618330

莫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1年10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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