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古尔河镇互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公 示
为了扎实有效推进汉古尔河镇互助资金使用,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经汉古尔河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制定汉古尔河镇互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试行期一年,现就汉古尔河镇互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的监督,公示期限为2021年9月17日至9月26日。
公示期间,举报意见受理方式:
通讯地址:汉古尔河镇政府办公室
联系人:杨丽丽
监督举报电话12317,
0470-482015
电子邮箱:85499602@qq.com
特此公示。
附件:汉古尔河镇互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
汉古尔河镇人民政府
2021年 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