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莫旗2021年秸秆综合利用补偿制度试点实施方案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财政厅《关于印发2021年部分中央财政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内农牧计财发〔2021〕81号)、呼伦贝尔市农牧局、呼伦贝尔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1年部分中央财政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呼农牧办发〔2021〕53号)要求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呼伦贝尔市贯彻落实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呼党发〔2021〕12号)、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对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督查反馈情况整改工作的通知》(呼党办发电〔2021〕25号)的整改举措,结合本旗实际,在广泛调研,深入分析,统筹谋划,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特制定本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