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3日,莫旗人民法院塔温敖宝法庭受理了一起涉农民事纠纷,当事人魏某在利用无人机给自己耕种的玉米喷洒农药时农药飘入相邻的高某的大豆地中,致使高某的部分大豆枯死,双方就赔偿事宜未能达成和解,诉至人民法院。由于事发至起诉已将近一年时间,相关证据也已灭失,在这种请况下莫旗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经过调取公安卷宗以及对涉案耕地的勘验,根据查证的事实实地进行了调解,最终当事人魏某与高某达成和解并履行完毕。
近年来,随着农业生产机械化、自动化的普及给广大农民群众带来了极大的便利,但与此同时农机器械操作人员缺乏专业指导,对无人机等自动化设备过于盲目的使用,引起了一些侵权纠纷。这类纠纷案件因涉及农民切实利益,对生产生活影响较大。同时涉案证据留存又具有时效性,一旦证据灭失,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事实无法还原,审理难度较大。
下一步,莫旗法院将进一步开展有针对性的普法宣传,加大对“三农”的司法保障力度,充分发挥司法服务对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让广大农民群众在享受科技发展成果的同时,也能感受到优质的司法保障服务,利用司法职能助推习近平新时代乡村振兴战略的全面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