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莫旗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一起同居关系析产纠纷案,在质证过程中,被告张某某情绪激动,为发泄不满将原告提交的证据原件当庭撕毁。
随后,承办法官对被告张某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张某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写下悔过书。法庭是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的重要场所,神圣不可侵犯。本案中,张某某扰乱法庭秩序的行为属于妨害民事诉讼,在坚决维护法律权威的同时也考虑到张某某认错态度积极,遂对其做出行政拘留五日,并处罚金一万元的决定。被告张某某收到决定后积极履行,对其做出的错误行为表示极其懊悔,同时表示会配合行政拘留程序。
法官提示:法律神圣,法庭庄严。任何人在法庭都要遵守法庭秩序,任何无理取闹、撕毁证据等妨碍诉讼的行为都是对司法权威的挑衅和破坏,将受到法律的惩处,构成犯罪的还将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