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人民检察院
2020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0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二、关于2020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关于2020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2020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三) 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机构运行信息表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1.主要职能。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1、依照法律规定对有关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2、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批准或者决定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3、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对决定提起公诉的案件支持公诉;4、依照法律规定提起公益诉讼;5、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6、对判决、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工作实行法律监督;7、对监狱、看守所的执法活动实行法律监督等职权。
二、机构设置
人民检察院按照法律规定和业务分工设立若干业务机构。
第一检察部
负责刑事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补充侦查、出庭公诉、抗诉、复议、刑事申诉和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等工作。负责对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和人民检察院侦查部门移送审查起诉、移送审查不起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或不起诉;对侦查活动实行监督;出席第一审法庭支持公诉,审查办理第二审公诉案件;对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实行监督;对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抗诉等工作。
第二检察部
负责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负责对民事审判活动、行政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符合法定条件的人民法院生效民事、行政判决和裁定依法提出抗诉等工作。
第三检察部
负责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受理控告、举报、申诉、办理国家赔偿案件和国家司法救助案件。负责法律政策研究、检察委员会日常工作等。负责案件管理、人民监督员等工作,负责检察技术工作。负责受理报案、举报和控告,接受犯罪嫌疑人的自首;对报案、举报和控告进行分流,对检察机关管辖的性质不明、难以归口处理的举报线索进行初核;受理不服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不起诉、撤销案件及其他处理决定的申诉;受理不服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申诉;办理人民检察院负有赔偿义务的刑事赔偿案件等工作。负责人民检察院有关业务部门送检案件的检验鉴定和文证审查工作;对有关案件的现场进行勘验,收集、固定和提取与案件有关的痕迹物证并进行科学鉴定;承办人民检察院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同步录音录像工作;负责人民检察院鉴定机构、鉴定人登记管理工作;负责检察机关信息化工作的规划、指导与管理等工作。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莫旗人民检察院是一级预算单位,部门决算包括:莫旗人民检察院本级。无下属预算单位。
单位情况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1 |
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人民检察院 |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0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20年末预算执行总收入1571.33万元,其中,财政拔款1427.24万元,非财政拔款144.08万元,其中,地方财政拨入信息化建设资金82万元,拨入离退休工资599513.88元,旗扶贫办拨入扶贫经费2万元,地税拨入退手续费1335.17元。预算收入比年初预算数增加22.38%,主要原因是2020年中追加了信息化建设资金35.23万元,基本建设经费50.62万元, 上年结转基本建设经费224.66万元。
202020年末预算执行总支出1651.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96.24万元,项目支出855.38万元。
预算支出比上年减少284.85万元,同比减少14.71%,其中,按支出性质基本支出比上年减少387.50万元,同比减少32.74%,其主要原因是2019年清算养老保险单位部分共计295.70万元;项目支出比上年增加102.65万元,同比增加13.64%,主要原因是我院2020年更新2.0系统,新楼铺设网线等支出较大。
二、关于2020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总计2,321.1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1,571.33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749.84万元;支出总计2,321.17万元,其中: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669.56万元。与2019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减少361.58万元,下降13.50%;支出总计减少361.58万元,下降13.50%。主要原因:一是2019年追加了2014年10月-2018年8月养老保险约295万元;二是2019年基本建设经费较本年多约67万元。
(二)关于2020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1,571.3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27.24万元,占90.80%;其他收入144.08万元,占9.20%。
(三)关于2020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1,651.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96.24万元,占48.20%;项目支出855.38万元,占51.80%;
(四)关于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966.40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539.16万元;支出总计1,966.40万元,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376.74万元。与2019年度相比,收入减少474.22万元,下降19.40%;支出减少474.22万元,下降19.40%。主要原因:一是2019年追加了2014年10月-2018年8月养老保险约295万元;二是2019年基本建设经费较本年多约67万元。
(五)关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589.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34.28万元,占46.20%;项目支出855.38万元,占53.80%。
(六)关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34.2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99.2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较上年减少448.11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我院2019年清算了2014年10月-2018年8月的养老保险,并缴纳这一时期的养老保险单位部分支出;二、2020年奖励绩效部分在2021年年初下达,本年未支出奖励绩效;公用经费135.0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手续费、维修(护)费、办公设备购置等,较上年增加30.1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为新楼购置了设备,故公用经费支出较上年增加。
(七)关于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70.57万元,支出决算为55.69万元,完成预算的78.9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69.60万元,支出决算为54.72万元,完成预算的78.60%;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97万元,支出决算为0.9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我院车辆较新,车辆维修费较年初预算略少。
2、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55.69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4.72万元,占98.30%;公务接待费支出0.97万元,占1.70%。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主要用于我院无因公出国情况。较上年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也无因公出国情况,上下年无变化。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4.7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19.54万元,用于购买一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支出,车均购置费19.5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支出较上年增加19.54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未购置公务用车,故上年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5.18万元,用于执法执勤用车和公务用车的燃油费,维修费、保险费、路桥费等,车均运维费5.8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较上年减少24.37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我院有四台车使用不到两年,维修费较少;二、新冠疫情环境下,我院多采用远程提讯等方式办案,减少了公务用车的使用;三、节约使用公务用车,从严用车审批,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0.97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0.97万元,接待25批次,共接待115人次。主要用于一是上级院和兄弟院工作交流用餐等,二是其他工作原因招待用餐等。
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7个,,共涉及资金855.3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组织对“ 办案业务经费 ”、“ 业务装备经费 ”、“ 法检院聘用制书记员保障经费”、“ 上年结转办案装备经费”、“ 上年结转基本建设经费”、“ (自治区本级基本建设)-政法基础设施”、“ 中央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等7个项目在综合考虑项目运行的基础上,从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等各方面合理设定绩效目标,争取做到指向明确,具体细化。在执行中按月对预算进度进行统计分析,及时发现预算执行中的问题,对偏离绩效目标的支出及时进行调整和纠正,年底执行率均在98%以上,均能完成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55.38万元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今年在在部门决算中反映“ 办案业务经费 ”、“ 业务装备经费 ”、“ 法检院聘用制书记员保障经费”、“ 上年结转办案装备经费”、“ 上年结转基本建设经费”、“ (自治区本级基本建设)-政法基础设施”、“ 中央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等7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的绩效自评结果。
1. 办案业务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全年预算数为126万元,执行数为12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020年受理案件850余件,审结率达到95%,平均案件时间7天,平均办案成本0.15万元,挽回经济损失120万元,受理案件产生90%的社会效益,产生10%的环境效益,项目持续发展1年,受理案件达到受理数量不减、质量不减,保障干警办案经费,满意度达到97%,达到年初目标要求。
2. 业务装备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全年预算数为89.3万元,执行数为89.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年度采购业务装备18件,质量合格率达到98%以上,平均业务装备完成时间30天左右,平均业务装备成本4.96万元,业务装备产生的经济效益89.3万元,产生90%的社会效益,10%的环境影响,业务装备可用时间不低于5年,干警满意度达到98%以上,较好的完成了年初目标。
3. 法检院聘用制书记员保障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8.3分。全年预算数为102万元,执行数为95.32万元,完成预算的93.45%。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本年保障书记员13人,保障率100%,发挥作用时间1年。较好的辅助检察官办案,提高了办案效率。执行数低于预算数,由于书记员人员变动,离职人员和新考录人员时间上有时间间隔,故执行数略低。
4. 上年结转办案装备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全年预算数为4万元,执行数为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20年受理案件4件,审结率达到100%,平均案件时间7天,平均办案成本0.5万元,挽回经济损失4万元,受理案件产生90%的社会效益,产生10%的环境效益,项目持续发展1年,受理案件达到受理数量不减、质量不减,保障干警办案经费,满意度达到98%,达到年初目标要求。
5. (自治区本级基本建设)-政法基础设施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全年预算数为50.62万元,执行数为50.6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完成基本建设1座,质量达标率100%,预计使用30年以上,基本完成绩效目标。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以“业务装备经费”项目为例,该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98分,绩效评价结果为“优”。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得分情况详见部门(单位)具体绩效评价结果。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 2020 年度) |
||||||||
项目名称 |
办案业务费 |
项目负责人及电话 |
郎秀颖15049064810 |
|||||
主管部门 |
政法处 |
实施单位 |
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人民检察院 |
|||||
项目预算执行情况 (万元) |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分值 |
执行率(B/A) |
得分 |
||
年度资金总额: |
126 |
126 |
10 |
100 |
10 |
|||
其中:财政拨款 |
126 |
126 |
- |
100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为公诉和审判监督,侦查监督、执行监督、控告申诉等业务工作和检察机关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提供经费保障,圆满完成全年工作任务。 |
保证检察机各部门的办案业务经费,促进检察工作顺利进行。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预期指标值 |
实际完成指标值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及拟采取的改进措施 |
产出指标 (50分) |
数量指标 |
案件受理数量 |
10 |
640 |
859 |
10 |
|
|
|
|
|
|
|
|
|||
质量指标 |
结案率 |
10 |
90% |
95% |
10 |
|
||
|
|
|
|
|
|
|||
时效指标 |
平均案件时间 |
10 |
30天 |
7天 |
10 |
|
||
|
|
|
|
|
|
|||
成本指标 |
平均案件成本 |
20 |
0.28万元 |
0.15万元 |
10 |
|
||
|
|
|
|
|
|
|||
(30分)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预计挽回经济损失 |
5 |
25万元 |
120万元 |
5 |
|
|
社会效益指标 |
受理案件的社会效益 |
5 |
90% |
90% |
5 |
|
||
生态效益指标 |
办案产生的环境效益 |
10 |
10% |
10% |
10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项目持续发挥作用时间 |
10 |
1年 |
1年 |
10 |
|
||
满意度指标(10分)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对办案的满意度 |
10 |
97% |
97% |
10 |
|
|
总分 |
100 |
|
100 |
|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 2020 年度) |
||||||||
项目名称 |
业务装备经费 |
项目负责人及电话 |
郎秀颖15049064810 |
|||||
主管部门 |
政法处 |
实施单位 |
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人民检察院 |
|||||
项目预算执行情况 (万元) |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分值 |
执行率(B/A) |
得分 |
||
年度资金总额: |
89.3 |
89.3 |
10 |
100 |
10 |
|||
其中:财政拨款 |
89.3 |
89.3 |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严格按照自治区财政厅和政府采购部门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年度采购计划,以2018年实际发生和2019年需要采购的装备为依据,预测算2019年采购装备经费,以满足办公办案需要 |
已完成设备采购,保障办公办案需要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预期指标值 |
实际完成指标值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及拟采取的改进措施 |
产出指标 (50分) |
数量指标 |
业务装备数量 |
10 |
3套 |
18件 |
10 |
|
|
|
|
|
|
|
|
|||
质量指标 |
业务装备质量 |
20 |
95% |
99% |
20 |
|
||
|
|
|
|
|
|
|||
时效指标 |
业务装备完成时间 |
10 |
60天 |
30天 |
10 |
|
||
|
|
|
|
|
|
|||
成本指标 |
业务装备成本 |
10 |
60万元 |
4.96万元 |
10 |
|
||
|
|
|
|
|
|
|||
(30分)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业务装备产生的经济效益 |
5 |
60万元 |
89.3万元 |
5 |
|
|
社会效益指标 |
业务装备社会效益 |
5 |
90% |
72% |
4 |
|
||
生态效益指标 |
业务装备对环境的影像 |
10 |
10% |
10% |
10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业务装备可使用的时间 |
10 |
3年 |
5年 |
10 |
|
||
满意度指标(10分)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业务装备满意度 |
10 |
98% |
95% |
9 |
|
|
总分 |
100 |
|
98 |
|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 2020 年度) |
||||||||
项目名称 |
法检院聘用制书记员保障经费 |
项目负责人及电话 |
郎秀颖15049064810 |
|||||
主管部门 |
政法处 |
实施单位 |
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人民检察院 |
|||||
项目预算执行情况 (万元) |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分值 |
执行率(B/A) |
得分 |
||
年度资金总额: |
102 |
95.32 |
10 |
93.45 |
9.3 |
|||
其中:财政拨款 |
102 |
95.32 |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保障聘用制书记员人员经费,包括基本工资,养老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公积金等。我院共有员额检察官17人,共招录书记员13人,每人按照7.8万元/年测算。用于协助员额检察官办案,缩短办案所用时间,提高办案效率,更好的服务于人民。 |
保障了聘用制书记员的基本工资、员龄工资、绩效工资、五险一金,提高聘用制书记员工作积极性,保障聘用制书记员对薪酬的满意度。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预期指标值 |
实际完成指标值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及拟采取的改进措施 |
产出指标 (50分) |
数量指标 |
保障书记员人数 |
10 |
13人 |
13人 |
10 |
|
|
|
|
|
|
|
|
|||
质量指标 |
聘用制书记员经费保障率 |
20 |
100% |
100% |
20 |
|
||
|
|
|
|
|
|
|||
时效指标 |
保障期限 |
10 |
1年 |
1年 |
10 |
|
||
|
|
|
|
|
|
|||
成本指标 |
没人成本 |
10 |
7.8万元 |
7.19万元 |
9 |
|
||
|
|
|
|
|
|
|||
(30分)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预计挽回经济损失 |
5 |
10万元 |
20万元 |
5 |
|
|
社会效益指标 |
受理案件的社会效益 |
5 |
80% |
90% |
5 |
|
||
生态效益指标 |
办案产生的环境效益 |
10 |
20% |
20% |
10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项目持续发挥作用的时间 |
10 |
1年 |
1年 |
10 |
|
||
满意度指标(10分)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对办案的满意度 |
10 |
98% |
98% |
10 |
|
|
总分 |
100 |
|
98.3 |
|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 2020 年度) |
||||||||
项目名称 |
上年结转办案装备经费 |
项目负责人及电话 |
郎秀颖15049064810 |
|||||
主管部门 |
政法处 |
实施单位 |
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人民检察院 |
|||||
项目预算执行情况 (万元) |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分值 |
执行率(B/A) |
得分 |
||
年度资金总额: |
4 |
4 |
10 |
100 |
10 |
|||
其中:财政拨款 |
4 |
4 |
- |
100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检察办案中发生的办案费、消耗费等 |
保证检察机各部门的办案业务经费,促进检察工作顺利进行。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预期指标值 |
实际完成指标值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及拟采取的改进措施 |
产出指标 (50分) |
数量指标 |
案件受理数量 |
10 |
2 |
4 |
10 |
|
|
|
|
|
|
|
|
|||
质量指标 |
结案率 |
10 |
98% |
100% |
10 |
|
||
|
|
|
|
|
|
|||
时效指标 |
平均案件时间 |
10 |
30天 |
7天 |
10 |
|
||
|
|
|
|
|
|
|||
成本指标 |
平均案件成本 |
20 |
2万元 |
0.5万元 |
10 |
|
||
|
|
|
|
|
|
|||
(30分)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预计挽回经济损失 |
5 |
0.2万元 |
4万元 |
5 |
|
|
社会效益指标 |
受理案件的社会效益 |
5 |
85% |
90% |
5 |
|
||
生态效益指标 |
办案产生的环境效益 |
10 |
10% |
10% |
10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项目持续发挥作用时间 |
10 |
1年 |
1年 |
10 |
|
||
满意度指标(10分)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对办案的满意度 |
10 |
98% |
98% |
10 |
|
|
总分 |
100 |
|
100 |
|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 2020 年度) |
||||||||
项目名称 |
(自治区本级基本建设)-政法基础设施 |
项目负责人及电话 |
郎秀颖15049064810 |
|||||
主管部门 |
政法处 |
实施单位 |
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人民检察院 |
|||||
项目预算执行情况 (万元) |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分值 |
执行率(B/A) |
得分 |
||
年度资金总额: |
50.62 |
50.62 |
10 |
100 |
10 |
|||
其中:财政拨款 |
50.62 |
50.62 |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完善检察机关基础设施,满足检察机关工作需要 |
完善检察机关基础设施,满足检察机关工作需要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预期指标值 |
实际完成指标值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及拟采取的改进措施 |
产出指标 (50分) |
数量指标 |
基本建设个数 |
10 |
1座 |
1座 |
10 |
|
|
|
|
|
|
|
|
|||
质量指标 |
质量达标率 |
20 |
95% |
100% |
20 |
|
||
|
|
|
|
|
|
|||
时效指标 |
预计使用年限 |
10 |
15年 |
预计使用不低于30年 |
10 |
|
||
|
|
|
|
|
|
|||
成本指标 |
总体成本 |
10 |
667万元 |
667万元 |
10 |
|
||
|
|
|
|
|
|
|||
(30分)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产生的经济效益 |
5 |
667万元 |
667万元 |
5 |
|
|
社会效益指标 |
基本建设项目产生的社会效益 |
5 |
90% |
90% |
5 |
|
||
生态效益指标 |
基本建设产生的环境效益 |
10 |
30% |
30% |
10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建设后持续发挥作用的时间 |
10 |
15年 |
30年 |
10 |
|
||
满意度指标(10分)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10 |
98% |
98% |
10 |
|
|
总分 |
100 |
|
100 |
|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5.07万元,比2019年增加30.10万元,增长28.70%。主要原因是:本年为新楼购置了设备,故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较上年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470.6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10.00万元,比2019年增加210.0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19决算漏填,2019年实际采购金额为183.75万元,本年比2019年增加26.25万元,增长14.29%,主要原因是本年为新楼购买办公设备、办公桌椅等;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60.61万元,比2019年增加260.61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19决算漏填,2019年实际采购金额为595.50万元,本年比2019年减少了56.24%,主要原因是2019年新建了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本年采购了装修未成年人检察教育基地及党建工作室工程,数额小于上一年;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比2019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这两年均无政府采购服务。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合同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合同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6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用于:;机要通信用车1辆,主要用于:递送涉密文件;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5辆,主要用于:执法、办案、监察等;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4台(套),主要是智慧检务-检察工作网云桌面终端,草原移动指挥方舱、LED显示屏、无纸化检委会系统。比2019年增加4台(套),主要原因是2019年决算漏填,实际比2019年增加1台(套),是智慧检务-检察工作网云桌面终端,主要为办公、办案使用;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比2019年增加0.00台(套),主要原因是我院这两年均无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上下年对比无变化。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十八)行政运行(支出功能科目类级):反映检察机关的基本支出。
(十九)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功能科目类级):反映检察机关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二十)其他检察支出(支出功能科目类级):反映检察机关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检察方面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郎秀颖 联系电话:0470-46116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