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是建党100周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年,也是《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颁布实施的第一年,开展好2021年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意义重大。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工作,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重要论述的生动实践,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途径,是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的必然要求,是维护我旗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有力举措。为进一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强中华儿女大团结,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提质增效,推动民族团结进步理念、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深入人心,凝聚各族干部群众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的磅礴力量,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关于印发<第38个全区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工作方案>的通知》(内民委字〔 2021〕74号)精神,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关于民族工作的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市委、旗委的工作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推动我旗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创新发展。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以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为主要途径,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活动月工作部署,认真宣传贯彻执行《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和创建工作。紧密结合党史学习教育,着力为各族群众办实事、解难题、送温暖、传党恩,教育引导各族群众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共同守卫祖国边疆、共同创造美好生活上来,为建设亮丽内蒙古、共圆伟大中国梦凝聚磅礴伟力,在全面建设现代化强国征程上书写莫力达瓦新篇章,为全力开创富裕美丽宜居活力和谐幸福莫力达瓦建设新局面贡献力量!
二、活动主题
加强中华儿女大团结,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三、时间安排
2021年9月1日至9月30日
四、活动内容
(一)开展一系列展演活动。全旗各乡镇各单位,通过举办民族文艺汇演、民族手工艺品展、民族工作掠影展等方式,充分展现在党的民族政策光辉照耀下,全旗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和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巨大成就,充分表达我旗各族人民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的真挚感情和决心。(牵头单位:旗委宣传部;责任单位:旗文旅局;各乡镇党委、政府;旗直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和企事业单位,驻旗各单位〔以下简称旗直各单位〕)
(二)开展一系列“唱响民族团结进步主旋律,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百场电影巡映活动。结合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举办“唱响民族团结进步主旋律,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题的百场红色电影巡映,用优秀文艺作品唱响民族团结进步主旋律、传播社会正能量、丰富群众文化生活、增进中华文化认同。(牵头单位:旗委宣传部;责任单位:旗委统战部、旗民委)
(三)开展一系列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活动。各乡镇、旗直各单位、企业、学校要结合实际组织做好本地区、本单位集中宣传活动,开展好以“加强中华儿女大团结,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题的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活动。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乡镇、进学校、进连队、进宗教活动场所、进网络等“八进”活动。大力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重要论述的宣传教育,深入开展中华民族多元一体国情和“四个共同”教育,引导各族干部群众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不断增强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认真开展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核心内容的党的民族理论政策宣传教育。大力宣传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模范个人以及示范区示范单位典型事迹,结合“我身边的民族团结进步”巡回宣讲活动,生动讲述民族团结的莫力达瓦故事,引导各族群众手足相亲、守望相助, 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采取多种形式、搭建各类平台、创新工作手段,针对不同行业、不同领域的人群,有针对性地开展“滴灌式”精准宣教,全面推动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实现干部教育、国民教育、社会教育全覆盖。积极开展“互联网+民族团结”行动,广泛利用“三微一端”等各种新媒体开展宣传教育,抓好融媒体中心宣传阵地建设,唱响互联网民族团结进步主旋律。全旗各级党组织通过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9.18 事变纪念日、全国国防教育日等纪念活动和教育活动,使各族干部群众牢记历史,不忘过去的苦难,感恩革命先辈的丰功伟绩,珍惜今天的幸福生活,增强各族干部群众“五个认同”。(牵头单位:旗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旗直各单位)
(四)开展一系列国家法律和民族法规普法宣传活动。全旗各级党组织开展国家法律和民族法律普法宣传活动,通过举办学习培训班、座谈会、政策法规上墙、提供政策法规咨询、法治大篷车等方式,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宣传平台、微信公众号等媒体,举办法律进乡村、进社区、进校园活动,广泛深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等国家法律和民族法规,增强群众法律意识,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全面提升依法治理民族事务水平,打通普法“最后一公里”,真正让法治力量“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在全旗开展民族知识微信竞答,开展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群众性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各族群众树立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牵头单位:旗司法局;责任单位:旗委宣传部、旗法院、旗检察院、旗公安局、旗司法局,旗民委,全旗各执法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旗直各单位)
(五)开展一系列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互观互学互检活动。组织机关、乡镇、学校、社区、村、企业分别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互观互学互检活动。结合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党建+”工程化推进项目化实施的指导意见》(莫统组办发〔2020〕3号)、《中共莫旗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莫旗中小学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方案>的通知》(莫教组发〔2020〕1号)、《中共莫旗委办公室 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自检自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莫党办发〔2021〕18号)、《中共莫旗委办公室 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莫旗农村、社区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方案>的通知》(莫党办发〔2021〕19号),进一步深化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提质增效,扎实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八进”工作,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模式。
(牵头单位:旗民委;责任单位:旗委宣传部、统战部,各乡镇党委、政府,旗直各单位,驻旗企业及旗属企业、非公企业)
(六)举办一系列“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主题活动。各级党组织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画好民族团结进步同心圆”主题,开展一次座谈交流会,统一思想,凝聚人心,共同努力开创富裕美丽宜居活力和谐幸福莫力达瓦建设新局面。在民族村继续开展“感党恩、迎国庆”升国旗唱国歌仪式。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传承保护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各乡镇、各单位组织开展“我们的节日·中秋节”活动。各乡镇指导各村开展农民丰收节活动。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开展军地篮球赛,在比赛中凝聚人心,谱写莫旗军民团结新篇章;举办第三届“民族团结进步杯”门球比赛。旗教育局抓好各中小学校“七个一”活动。(牵头单位:旗委宣传部;责任单位:旗委统战部、旗教育体育局、旗民委、旗文旅局、旗退役军人事务局,各乡镇党委、政府,旗直各单位)
(七)开展一系列促进乡村振兴活动。全旗各乡镇、各单位,围绕做好“六保”、“六稳”,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呼伦贝尔市的有关工作要求。一是开展促进乡村产业振兴活动,相关行业部门及帮扶单位要帮助乡镇、村梳理产业,理清发展产业思路,围绕“两个基地”和自治区对东部盟市的发展要求,精心谋划切实可行的富民强乡村产业项目。二是开展促进乡村人才振兴活动,加强各类乡村人才培养工作,实施新型职业农牧民培育工程,实施乡土人才培育计划,实施技能人才培育工程,实施农技推广人才培养工程,加强科技特派员队伍建设,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培训,实施农村牧区电商人才培养工程。三是开展促进乡村生态振兴活动,围绕筑牢祖国北疆生态安全屏障,以建设美丽宜居村庄为导向,坚定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大力推进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推进农牧业绿色发展,加大生态保护与修复力度,积极探索绿水青山转化金山银山的通道,使群众看得见、摸得着,探索建立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EP)核算体系,助力生态产品变现和交易。四是开展促进乡村文化振兴活动,进一步加强农村社会主义文化建设,全面实施农民思想道德建设工程、乡风文明提升工程、农村文化惠民工程、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乡村文化人才培育工程,推动乡村文化繁荣发展,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坚强思想保证、强大精神动力和丰润道德滋养。五是开展促进乡村组织振兴活动,围绕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以实现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目标,以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为重点,坚持以党组织建设带动其他组织建设,以组织振兴促进乡村振兴,着力在打基础、补短板、强功能上下功夫,健全完善村组织体系,激发村各类组织活力,凝聚乡村振兴的整体合力,夯实乡村振兴的组织基础,推动农村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为实现乡村振兴提供坚强组织保证。(牵头单位:旗农牧和科技局;责任单位:旗乡村振兴局,旗委组织部、旗委宣传部,旗发改委、卫健委、工信局、人社局、文旅局、住建局、林草局,呼伦贝尔生态环境局莫旗分局,旗自然资源局,各乡镇党委、政府,旗直有关单位,有帮扶任务的各单位)
(八)开展一系列学史力行·为民办实事活动。坚持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让各族群众共享高质量发展成果、共享高品质幸福生活。要紧密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按照“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要求,立足民族工作实际,深入农村、社区、学校等基层一线,广泛听取意见、了解民生需求, 直面各族群众“急难愁盼”问题,集中精力办成一批有利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好事实事,努力出台一系列有利于维护民族团结和边疆稳固的实招硬招,让各族群众的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引导各族群众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进入雨季以来,受强降雨影响我旗大部分地区受灾严重,以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为契机,大力开展办好事、办实事活动,扎实推进联点帮扶、结对认亲、慰问走访,农民工技能培训等活动,走进群众中,认真倾听群众的呼声,及时反映群众的意愿,进一步密切与群众的血肉联系,着力解决灾后重建、消杀等各民族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和困难。深入开展健康莫力达瓦2030行动,送文化、科技下乡活动。(牵头单位:旗委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旗直各单位)
(九)开展一系列推普周系列活动。深入开展全面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工作的宣传教育,把各族干部群众的思想认识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坚定不移做好推广国家统编教材工作。每年9月第三周为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以下简称推普周,2021年9月12日至18日)。全旗各单位组织开展以“普通话诵百年伟业,规范字写时代新篇”为主题的推普周活动。贯彻落实全国语言文字会议精神,加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力度,全面加强各级各类学校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传承弘扬以语言文字为载体的中华优秀文化,促进提升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程度和普及质量,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服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营造全社会学习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良好氛围,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共诵百年伟业,携手共写时代新篇。开展“百年征程传薪火,红色经典润乡土”系列活动、红色经典诗词诵读快闪、“推普助力乡村振兴”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活动、“小手拉大手”同讲普通话、语言文字答题挑战等多种线上线下活动,吸引更多群众参与并感受语言文字的魅力,提升宣传集聚效应。(牵头单位:教育局;责任单位:旗语委、旗委宣传部、民委、人社局、文旅局、广电局、团旗委,各乡镇党委、政府,旗直各单位)
五、工作要求
(一)周密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政治责任,主要领导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要围绕活动主题和要求,制定具体落实方案,强化组织领导,统筹安排,要精心谋划、周密部署、认真实施,争取全动员、全覆盖、全参与、全力推进。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落实新冠疫情防控要求,采取有效防控措施,避免大规模人群集聚,坚决防止出现疫情传播扩散情况。
(二)结合实际,提升活动效果。在本实施方案的基础上,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因地制宜开展形式多样的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注意突出活动主题,体现特色亮点,打造品牌。
(三)手段多样,务求宣传实效。各单位、各部门要通过广播、电视、网络、微信、微博、抖音、“学习强国”等平台,推送讴歌中国共产党的系列作品和民族团结进步主题公益宣传片、海报、标语、民族文化作品等。在公园、广场、街道、学校、景区、等公共场所,以播放民族团结进步主题公益宣传片、张贴宣传画报、悬挂宣传标语、出版宣传板报、发放宣传材料等方式,大力宣传党的民族理论政策、民族法律法规和民族团结进步基本知识。
(四)及时总结,提炼经验。各乡镇、旗直各单位要及时报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的信息和报道,认真总结提炼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的好经验、好做法,提出进一步开展好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的意见和建议。并将文字材料、图片、视频等相关资料于9月30日前报送公共邮箱:mqmztj@163.com。
联系电话:0470-4626304
联系人:王金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