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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店业营业场所证明

访问次数: 728 来源:公 安 局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 [ 字体大小: ]

旅店业审批标准:

《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  申请开办旅馆,应经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经当地公安机关签署意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准开业。

涉及证明事项的性质:

行政许可

证明索要单位:

治安大队

旅馆业办事流程:

1、到治安大队领取一次性告知单,以及特行申请表(一式两份)。
2、按照告知单内容进行准备材料,并将准备材料及特行申请表到政务服务大厅特行窗口进行申办。
3、由窗口业务人员进行审核,(非必要性材料可容缺办理)审核通过后,即来即办,办理特行许可证。

办事地点:莫旗公安局二楼治安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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