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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旗统计督察整改自查报告

访问次数: 698 来源:统 计 局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 [ 字体大小: ]

莫旗统计督察整改自查报告

 

按照市《关于开展全市国家统计督察整改情况督查的通知》(呼统督改办字〔2021〕7号)文件要求,莫旗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认真研究、协调有关部门,组织人力对统计督察整改工作和乡镇统计“八有八化”推进落实情况进行认真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批示指示精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重大决策部署情况

按照整改方案要求,莫旗委、旗政府、各乡镇党委政府、各涉改责任部门持续深入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意见》《办法》《规定》再学习再贯彻再落实。5月14日、16日,旗政府2021年第九次党组会议、旗委第162次常委会分别对《意见》《办法》《规定》进行专题学习。6月11日,旗政府四十一次常务(扩大)会议,6月16日,旗委常委会分别听取了统计工作汇报。目前,各乡镇、各责任部门正在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活动。“旗纪检监察机关配合旗统计局每年召开1次全旗统计违纪违法案件警示教育会,强化以案促改、以案释法”和“将统计工作纳入旗委巡察监督重点内容、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正在推进中。

二、乡镇统计“八有八化”落实推进情况

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苏木乡镇统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内统字〔2020〕38号)文件精神,按照《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办公

室关于印发<呼伦贝尔市呼伦贝尔市推进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和经济管理区基层统计工作基础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呼政办字〔2020〕56 号)要求,加强和改进全旗统计“三基”建设,夯实源头统计数据质量,确保源头数据及时、规范、准确。按照自治区要求,到2021年底乡镇要全部实现“八有八化”目标。莫旗统计局认真落实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八有八化”各项举措,成立了专门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抽调专业人员具体负责,经过不懈努力,莫旗“八有八化”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基层统计基础建设不断夯实。

(一)乡镇统计八有八化工作有序开展

2020年9月中旬全国统计开放日之际,在尼尔基镇召开全旗统计基层基础工作现场会,各乡镇统计人员观摩学习、交流经验和好的做法,取得了预期的效果。为保证全旗同步推进“八有八化”工作,旗统计局在财力紧张的情况下,对硬件设施一步到位,为各乡镇购置带有隔离卡的电脑、档案柜,档案盒、制作了上墙的统计工作制度等。建立了乡镇“八有八化”建设推进工作群,方便指导乡镇工作。12月初,旗统计局成立了旗级八有八化工作自查验收组,局领导带队到各乡镇验收并指导八有八化工作,验收中就发现的问题及时协调解决,尤其对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的归类,统计内网的登录和统计基本单位业务、统计农牧业报表、乡卡和村卡统计业务现场指导,与乡镇统计助理现场沟通,起到了很好的效果。12月10日,市级八有八化验收组抽取莫旗四个乡镇,检查验收全部达标。

目前莫旗八有八化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编制、人员的问题:目前乡镇统计都有固定的编制,每个乡镇都有专、兼职统计工作人员,基本能做到有编制、有人员。但混岗现象比较突出,统计助理的编制设在综合事务办公室,目前,个别乡镇统计助理有的是乡村振兴办公室的编制,有的是社区民生工作人员,有的是大学生村官,造成统计人员不稳定,统计工作不能有效衔接;统计人员轮岗没有交接手续,造成统计档案丢失。个别乡镇对统计工作不够重视,存在应付的思想。

2.办公场所的问题:有的乡镇没有固定的办公场所,统计工作要求有内、外网,专网专用,由于没有固定的办公场所,不能保证电脑的安全,非统计人员登陆或在专网上插u盘,存在涉密安全隐患。同时统计资料存档得不到保证。

3.村级统计基层基础建设问题:数出有据是当前统计执法的重点,统计工作台帐也是“八有八化”建设的重要内容。从自查情况看,部分乡镇、村级统计档案不健全,有的村甚至没有统计档案,原始台帐不留存,严重违反了统计工作制度。

4.乡镇八有八化工作经费保障问题:八有八化工作是统计工作的一项重点内容,也是未来常态化的一项工作,督促各乡镇领导想方设法改善基层统计工作环境,提供必要财力支持。

三、统计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按照呼伦贝尔市委、市政府统计督察工作要求,结合莫旗实际,第一时间制发了莫旗统计督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拟定了整改清单,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旗统计局。针对督察组反馈的四个方面21个具体问题,莫旗对应采取了33项整改措施,每项整改措施均明确了完成时限、责任单位、责任领导,目前已完成整改措施27项,正在推进的整改措施6项,各项整改工作正有条不紊地推进。

)统计法定职责履行方面

1.关于“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依法独立行使统计职权难以保障”问题。

(1)针对“呼和浩特市政府自 2017年以来一直将市统计局作为地区生产总值增长率等指标年度目标任务的牵头单位或责任单位,影响统计机构依法独立行使统计职权”问题。

整改措施:

莫旗开展了涉统计工作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没有违反统计法律法规政策的做法。莫旗没发现将统计机构作为完成社会经济指标目标任务的牵头单位或责任单位现象。

责任单位:旗委办公室、旗政府办公室

完成时限:已完成

(2)针对“问卷调查发现,阿拉善地区非统计机构人员有 60%的被调查者对统计工作依法独立行使统计职能理解仍不到位,错误认为可以根据需要要求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修改统计资料”问题。

整改措施:

6月15日,召开全旗统计法制培训会,会上,对各乡镇、各涉改部门、各企事业单位的分管领导和统计人员进行了统计法律法规和知识的培训。

责任单位:旗发改委、旗工信局

完成时限:已完成

2.关于“统计基层基础薄弱。个别谈话发现,统计基层基础力量薄弱,旗县(市、区)、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统计工作人员年龄老化、能力素质不高,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企业统计人员岗位频繁变动等问题突出”问题。

整改措施:

一是贯彻执行《内蒙古自治区旗县级、部门、工业园区、企业统计工作规范化管理办法》,加强乡镇、部门、工业园区和企业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切实保障基层统计工作顺利开展

责任单位:旗政府办公室、旗统计局

完成时限:已完成,长期坚持

二是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苏木乡镇统计工作的意见》,将乡镇“八有八化”推进落实情况列入旗委、旗政府督查室年度督查计划,并开展专项督查,确保乡镇“八有八化”建设工作落到实处,同时加大业务培训力度、推动解决乡镇统计经费不足、队伍不稳定、人员老化等问题。

责任单位:旗政府办公室、旗统计局

完成时限:已完成,长期坚持

三是按照“增一减一”原则或“临时开展事项一事一报”原则,将乡镇“八有八化”推进落实情况列入莫旗督查检查考核计划中,由旗统计局牵头开展并深化结果运用。

责任单位:旗委办公室、旗政府办公室、旗统计局

完成时限:已完成

3.关于“地方政府有关部门未经审批开展统计调查。呼和浩特市经信委建立联网直报平台,要求企业将报送给统计部门的有关经济指标数据在其自建平台上重复报送”问题。

整改措施:

一是开展了部门统计调查清查自查工作,纠正未经旗统计部门审批开展的统计调查活动等问题。

责任单位:旗政府办公室

完成时限:已完成

二是对工信系统自建平台违法要求企业重复报送数据等问题开展了自查

责任单位:旗工信局

完成时限:已完成

4.关于“统计法治宣传教育不到位。落实将统计法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社会主义学院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必修课方面有差距。内蒙古自治区党校未持续将统计法纳入主体班次教学计划,初次教学时间为 2020年 9月”问题。

整改措施:

已将将统计法律法规纳入全旗各级领导干部教育培训计划,旗委党校已将统计法律法规列入相关学习培训课程。

责任单位:旗委组织部、旗委统战部、旗委党校

完成时限:已完成,长期坚持

(二)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落实方面

1.关于“未将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落到实处。个别谈话发现,部分党委、政府、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对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领导责任、主体责任认识不清楚,没有制定切实可行的落实责任制规定”问题。

整改措施:

一是制定了《莫旗党政领导干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

弄虚作假责任制实施办法》,并将落实情况纳入全面依法治旗考核指标体系,将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情况设置为反向扣分事项、旗统计局按年度向旗依法治旗办提供考核对象在履职时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赋分及相关情况。

责任单位:旗依法治旗办、旗统计局

完成时限:现已完成

二是各乡镇党委和政府建立防范和惩冶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

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和政府

完成时限:正在推进中

2.关于“统计违纪违法案件移送机制不健全。自治区、盟旗、旗县三级均未建立统计违纪违法案件移送制度,未明确统计违法案件的移送方式和程序、导致统计机构与纪检监察机关在案件查处和责任追究方面的协作机制不顺畅”问题。

整改措施:

一是督促旗纪检监察机关和统计部门认真贯彻执行自治区纪委办公厅、统计局印发的《移送统计发现问题线索和反馈办理情况工作办法(试行)》。

责任单位:旗纪委监委机关、旗统计局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正在推进中

二是将《移送统计发现问题线索和反馈办理情况工作办法(试行)》落实情况纳入统计执法检查内容、对发现问题的乡镇督促其及时纠正。

责任单位:旗统计局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正在推进中

3.关于“推动形成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合力不够。个别谈话发现,自治区各级发改、工信、商务等部门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不到位,政府部门领导干部不重视统计数据真实性,甚至不关心统计数据是否真实准确”问题。

整改措施:

在全旗统计工作会议上和全旗法制培训会上,着重强调领导干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进一步提高部门领导干部对数据真实性的重视程度。

责任单位:旗发改委、旗工信局

完成时限:已完成

)统计数据质量方面

1.关于“干预企业独立报送。通辽市科尔沁区工信局要求企业每月4 号左右,在报送统计报表之前,将企业本月的产值产量数据先行报送工信局,强调企业在收到工信局确认之前,不要在统计局联网直报平台上报数,如果统计局催报,应推脱缓报“问题。

整改措施:

在全旗工信系统开展违法干预企业独立报送统计数据专项自查工作,没有违法干预企业独立报送统计数据行为。

责任单位:旗工信局

完成时限:已完成

2.关于“个别企业数据失实。个别旗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企业营业收入数据失实;部分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虚报、瞒报应付职工薪酬和应交增值税数据”问题。

整改措施:

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旗统计局领导分组带领各专业对规上工业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限上批发和零售业、限上住宿和餐饮业、规上服务业、建筑业、房地产企业开展了统计执法检查、数据质量核查工作,对核查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

责任单位:旗统计局

完成时限:已完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3.关于“执行国家统计调查制度不严格。有的企业报送营业收入数据时漏统其他业务收入或多报营业外收入;有的企业将其他法人单位收入合并报送;有的企业仅为代理销售公司,却将销售汽车的全部收入纳入本公司”问题。

整改措施:

一是采取旗、乡镇两级联动、重点核实和抽查检查等方式,对全旗规上企业分专业进行了统计数据质量核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责任单位:旗统计局

完成时限:已完成。

二是上半年旗统计局对各乡镇统计助理培训4次、对部门和企业统计人员进行了3次业务培训,通过培训,使统计人员能够准确理解掌握统计制度、指标含义、口径范围,统计人员业务素质不断提升。

责任单位:旗统计局

完成时限:已完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通过认真自查,莫旗统计督察整改工作在旗委、旗政府领导下,在市督察整改办的正确指导下,旗本级各涉改责任部门、单位积极配合,认真落实,整改任务取得真正实效。下一步,莫旗将严格按照整改方案要求,对照整改清单,逐一整改,按照时限,圆满完成整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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