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旗开展部门统计调查项目清查自查
工作总结
根据呼伦贝尔市统计督察整改办公室《关于开展部门统计调查项目清查自查工作的通知》(呼统督改办字〔2021〕1 号)精神 ,我局于近期在全旗范围内认真开展从 2017年以来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的清理自查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开展统计调查项目清理工作
为加强对部门统计调查项目清查自查工作,旗政府下发《关于开展部门统计调查项目清查自查工作的紧急通知》,通知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旗直各部门、各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对本部门(单位)实施的各种统计调查活动进行清查。包括以纸介质印刷的报表,以物理介质(如光盘)制成的报表,或以电讯、传真、网络传输等方式布置及上报统计资料的统计调查活动,包括一次性调查;清查自查工作内容包括2017年以来,有关部门独立制发或联合制发的统计报表;在上级主管部门布置的统计报表基础上,由本部门修订制发的统计报表;在政府统计部门(国家统计局或自治区统计局)布置的统计报表基础上修订制发的统计报表;超过有效期限的统计报表。
各部门按照通知要求,立即认真开展清查自查工作。旗统计督察整改办人员采用检查、巡查、调研谈话的方式对各部门统计调查活动进行检查,及时研究和帮助解决统计调查活动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经过清查自查,没有发现任何违规违纪现象。
二、存在问题
(一)部门统计机构不健全。在检查工作中,发现部门统计机构不健全的问题较为突出,尚有较多部门没有设置统计机构,有的虽然指定了统计机构,但未赋予其统计职能,统计人员变动频繁、业务素质低的现象普遍存在。
2、调查内容过时,方法陈旧、还存在重复交叉现象。一些部门对统计指标的适用性和使用频率、效果缺乏认识和研究 ,没有改造调查项目的方向和目标。调查方法仍比较传统粗放 ,限制了部门统计扩大信息量的需求 ,难以满足当前发展的需要。
三、建议
加强对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管理业务人员的培训。通过对基层统计人员培训,不断提高业务人员的素质,保障统计调查项目工作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