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防止干预司法活动作出重要指示:“司法不能受权力干扰,不能受金钱、人情、关系干扰”“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具有重要引领作用,司法不公对社会公正具有致命破坏作用”。2015年,中办、国办、中央政法委、“两高三部”先后出台了“三个规定”防止干预司法。当前,莫旗人民法院认真贯彻落实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决策部署和上两级法院工作要求,集中整治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顽瘴痼疾。为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维护公平公正的司法环境,深入推进法院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现向我院干警和人民群众提出倡议:
一、如果您是法院干警,请坚决杜绝以下行为:
(一)违反规定过问和干预其他人员正在办理的案件;
(二)违反规定为案件当事人转递涉案材料或打探案情;
(三)以任何方式为案件当事人说情打招呼;
(四)干预、说情或打探案情;
(五)不以正当程序转递涉案材料的、提出其他要求的;
(六)不全面、如实记录过问案件情况,未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
(七)泄露司法机关办案工作秘密或者其他依法依规不得泄露的情况;
(八)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违规接触、交往;
(九)为当事人推荐、介绍诉讼代理人、辩护人、或者为律师、中介组织介绍案件,要求、建议或者暗示当事人更换符合代理条件的律师;
(十)接受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请客送礼或者其他利益;
(十一)向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借款、租借房屋,借用交通工具、通讯工具或者其他物品;
(十二)在委托评估、拍卖活动中徇私舞弊,与相关中介组织和人员恶意串通、弄虚作假,违规操作。
二、如果您是普通群众,请您支持、监督、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贯彻执行:
(一)自觉遵守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不试图通过家人、朋友、同学、老乡等关系密切者中的司法人员违反规定,谋取不正当利益;
(二)坚决举报所发现的司法人员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情况,共同维护公平公正的司法环境。
“三个规定”是公正廉洁司法的有力制度保障,是践行“两个维护”的重要基石,让我们共同努力营造良好的法治生态,为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而不懈奋斗。
莫旗人民法院队伍教育整顿线索举报电话:0470-4626955
莫旗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