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古尔河镇东诺敏村村民公约
为提高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自觉性和能力,努力适应本村建设成为产业兴旺、生态宜居、村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乡村目标。本村民公约具有集体与村民、村民与村民之间的契约性质,对全体村民均有相同的约束力。全体村民都应当自觉遵守执行。
第一条 要积极参与整治村容村貌,改善生态环境。村民门前“三包”制度。一是 “包卫生”,即房前屋后地面干净整洁,无污水、垃圾、果壳、纸屑等杂物;垃圾实行定点投放。二是“包清运”即要及时清运房前屋后的垃圾堆、土堆、粪堆,确保房前屋后无垃圾杂物等。三是“包秩序”即房前屋后的柴堆、建筑物料要摆放整齐,不得占道;房前屋后的花草树木要加强管护;房前屋后无乱搭乱建、乱拉乱挂、乱贴乱画等现象。有违反以上村规民约,情节较轻进行警告批评,让其改正,严重违规,将移送综合执法局进行处理。
第二条 要爱护公共设施。不得损坏水利、交通、通讯、供电、供水、生产、休闲场所等公共设施,不私设障碍影响交通。
第三条村民之间应团结友爱,和睦相处,不打架斗殴,不酗酒滋事,严禁侮辱、诽谤他人,严禁造谣惑众、拨弄是非,违反本村规民约,应承担相应责任。承担责任的方式为:批评教育、赔礼道歉、违约行为公示或通报、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
第四条 邻里之间应当团结友善,以礼相待,遇到困难要互相帮助,讲文明礼貌,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圈养家禽家畜。
第五条 热爱家乡、 要积极参与整治村容村貌,改善生态环境。保护绿化花草,爱护树木,维护河道及住房周边的生态环境卫生,房前屋后实行三包,一日一小扫,一周一大扫,做到无垃圾、无污水;道路两侧不得堆放柴草、土石等杂物;严禁向河道、沟渠乱丢垃圾、乱排污水;圈养家畜家禽,未经批准不得搞规模化畜禽养殖;严禁乱扔乱丢病(死)畜禽,如违约轻则警告,重则将罚款100元,党员、干部和村民代表应当模范遵守和带头执行本村规民约。
第六条 爱护公物,人人有责.爱护公共财产,不得损坏水利、道路交通、供电、通讯、生产等公共设施。杜绝损坏公物,损坏按价赔偿,民主集中,大家商量,关心集体节约水电,造福子孙。
第七条 . 尊敬长辈,积极参与关爱老人事业禁虐待、打骂、遗等伤害老年人的行为。 第八条. 树立新风尚、新观念,要移风易俗,“喜事新办、丧事俭办”,不铺张浪费。婚事办理坚持新事新办,废除陈规陋习,倡导举办集体婚礼、植树婚礼、体育运动等各种个性主题鲜明新型婚礼仪式。丧事办理以寄托哀思,葬好亡者为原则,坚持从简,举行“追思会”丧礼新模式,实行播放哀乐、鞠躬、默哀、佩带黑纱或白花等文明健康的丧葬礼仪,简化丧事程序。
第九条 要爱护公共设施。不得损坏水利、交通、通讯、供电、供水、生产、休闲场所等公共设施,不私设障碍影响交通。
第十条.不搞陈规旧俗,不搞宗族派性,反对家族主义,反对封建迷信及其他不文明行为;不参加邪教组织和非法宗教组织活动,不沾染“黄毒赌”,不参与传销活动。不利用迷信活动造谣惑众,骗财骗物。不得捏造虚假事实欺骗群众,引发恐慌。不得诽谤他人,污辱他人人格。如违反以上村规公约,轻则警告,重则交由公安处理。
第十一条 村民之间应团结,和睦相处不打架斗殴,不传闲话,不闹纠纷。严谨侮辱诽谤他人,严谨造谣惑众。如违反本村民公约规定,轻则警告批评,重则移交相关司法部门处理。
第十二条 本村规民约自村民代表会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违反本村民公约者村委会将不给予个人申请项目,不享受村级分红等福利待遇,不得参与村级乡村振兴“星级文明户”的评选等。情节严重者交由相关部门予以处理。
汉古尔河镇东诺敏村委会
2021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