奎勒河镇奎勒河村村民公约
为了更好地发挥村民委员会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作用,推进依法治村,促进农村两个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经党员和村民代表会议研究,制定新集村村规民约:
一、每个村民都要学法、知法、守法、自觉维护法律尊严,积极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自觉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不扰乱公共秩序,不阻碍公务人员执行公务。
二、村民之间应团结友爱,和睦相处,不打架斗殴,不酗酒滋事,严禁侮辱、诽谤他人,严禁造谣惑众、拨弄是非。
三、严禁偷盗、敲诈、哄抢国家、集体、个人财物; 严禁赌博、严禁替罪犯藏匿赃物;严禁种植毒品;不得私藏枪支弹药,拾得枪支弹药、爆炸物品,要及时上缴公安机关。
四、保护森林资源和水资源,不乱开乱采,不乱砍滥伐和毁林开荒。严禁损害他人庄稼、瓜果及其他农作物,加强牲畜看管。严禁放浪猪、牛、羊。严禁私自砍伐国家、集体或他人的林木,爱护公共财产,不得损坏水利、道路交通、供电、通讯、生产等公共设施。
五、村民因使用土地、管理山林发生纠纷,双方当事人应自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村调委会调处。如果一方当事人继续纠缠,再次引发事端,应承担由此导致的事态扩大、矛盾升级的主要或全部责任。
六、加强野外用火管理,严防火灾发生。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堆放户内。家庭用火做到人离火灭,对村内、户内电线要定期检查,损坏的要请电工及时修理、更新,排除各种火灾隐患。严禁乱拉乱接电线,加强村民尤其是少年儿童安全用火用电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全体村民消防安全知识水平和意识。
七、提倡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移风易俗,树立良好的民风、村风。喜事新办,丧事从俭,破除陈规旧俗,提倡勤俭节约,反对大操大办。不请神弄鬼或装神弄鬼,不搞封建迷信活动,不听、看、传淫秽书刊、音像,不参加邪教组织。
八、严格执行殡葬法规,集中公墓入葬,严禁乱葬。
九、建立正常的人际关系,不搞宗派活动,反对家族主义。村民之间要互尊、互爱、互助,和睦相处。在生产、生活、社会交往过程中,应遵循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发扬社会主义主义新风尚。邻里纠纷,应本着团结友爱的原则平等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申请村调解委调解,也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树立依法维权意识,不得以牙还牙,以暴制暴。
十、积极参与村级公共事业建设,搞好公共卫生,加强村容村貌整治。严禁随地乱倒乱堆垃圾、秽物,修房盖屋余下的垃圾碎片应及时清理,柴草、粪土应定点堆放。每位村民要有良好的卫生习惯,搞好室内清洁卫生,积极种植花木,做到家庭环境美化,积极按照镇“四位一体” 的要求维护好家庭及田地周围的环境,严禁秸秆焚烧、抛入河中等行为。
十一、自觉养路护路,维护道路畅通,不准在村道、主道边搭建违章建筑、堆放废土、乱石、杂物,不准在路道上乱挖排水沟,不准在路肩上种植作物,侵占路面。
十二、建房应服从村庄建设规划,经村委会和上级有关部门批准,统一安排,不得擅自动工,不得违反规划或损害四邻利益。
十三、遵循婚姻自由、男女平等、一夫一妻、尊老爱幼的原则,建立团结和睦的家庭关系。婚姻大事由本人作主,反对包办干涉,男女青年结婚必须符合法定结婚年龄要求。
十四、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实行计划生育,鼓励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孩子。
十五、夫妻地位平等,共同承担家务劳动,共同管理家庭财产,反对家庭暴力。父母应尽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禁止歧视、虐待、遗弃女婴,破除生男才能传宗接代的陋习。子女应尽赡养老人的义务,不得歧视、虐待老人。
十六、积极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科学技术知识,做会管理、善经营、懂科学、有技术的新型农民。
十七、积极参与“十星级文明户”等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培养科学、健康的生活习惯。
十八、违反本村规民约的,除触犯法律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外,村民委员会可作出如下处理:
1、予以批评教育;
2、写出悔过书,用村广播进行通报; 3、责令其恢复原状或作价赔偿; 4、视情况给予经济处罚;
5、取消享受或者暂缓享受村里的优惠待遇。
十九、本村规民约自村民代表会议通过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