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进一步规范执行行为,强化执行工作纪律,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以及执行不廉、作风不正、有令不行等突出问题。莫旗法院按照呼伦贝尔市中院安排部署,结合实际,开展了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整治行动。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院长担任组长,分管执行副院长任副组长,政治部主任任副组长,执行局局长任副组长。执行局局长马宝金作为直接责任人,狠抓落实,明确部门和人员职责,层层压实责任、传导压力,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二是突出整治目标。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和政法队伍建设的一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牢把握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五个过硬”要求,针对普遍存在的规范意识不强,监管职能缺位缺失,执行作风拖沓等突出问题进行重点整治,通过专项整治,达到我院执行干警规范执行意识显著增强,执行措施合规有效,执行监管高效有力,执行作风优良,打造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执行队伍。
三是严格规范执行行为。对执行案件逐案进行核查,重点核查是否存在先执后立,体外循环的情形,重点核查是否存在有案不立、压案不查的情形。核查纸质卷宗内是否有被执行人财产申报表,核查是否申报财产,申报财产是否真实,对被执行人拒绝报告、虚假报告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报告财产的,采取相应的惩戒措施。核查财产保全类案件及采取过查封、扣押措施的案件,核查查封、扣押裁定书及送达回证,严禁超标的、超范围采取查封、扣押措施涉及财产处置案件,要对照执行案件流程信息管理系统,对照流程节点,查看是否存在拍卖节点超期情形。核查案件报结方式是否准确,终本案件要件是否完备。
四是狠抓廉政作风建设。重点整顿在办理执行案件过程中“吃拿卡要”或让当事人承担不应由其承担的费用,与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同吃、同住、同行,充当司法掮客,过问案件,泄露工作秘密,违规会见当事人、代理人、请托人等问题;重点纠察“冷横硬推”等严重伤害人民群众感情、损害人民群众利益、危害人民法院形象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