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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莫旗2021年民族政策宣传月和民族法治宣传周活动方案》的通知

访问次数: 3519 来源:民 委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 [ 字体大小: ]

莫民委发〔2021〕24号

关于印发《莫旗2021年民族政策宣传月和民族法治宣传周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旗直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和企事业单位,驻旗各单位:

   现将《莫旗2021年民族政策宣传月和民族法治宣传周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此件主动公开)

 

    中共莫旗委宣传部               中共莫旗委统战部

 

                 莫旗民族事务委员会

                  2021年4月30日

 

莫旗2021年民族政策宣传月和民族法治宣传周活动方案

 

为深入推进民族政策和民族法治宣传教育,巩固我旗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县成果,推进我旗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提质增效,营造促进民族团结进步良好氛围,提高党员领导干部群众党的民族理论政策水平和知晓率,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决定2021年5月份开展民族政策宣传月活动,5月份最后一周(5月24日—5月31日)开展民族法治宣传周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重要论述、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强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紧扣“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总目标,紧紧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主题,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加强党的民族理论政策的落实,加强民族法律法规实施和执行,广泛深入开展党的民族理论政策和民族法治宣传,提升各族群众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引导干部群众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二、活动主题

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三、工作目标

使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的民族理论政策、民族法律法规和民族基本知识的宣传普及更加广泛深入,针对性、实效性进一步增强,提高党员领导干部民族理论政策水平。民族宣传工作的载体更加丰富,资源实现有效整合,特色更加突出,优势更加明显,入脑入心更加有效,整体水平全面提高。形成民族宣传工作的强大合力,使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民族工作的氛围更加浓厚,基层基础工作更加扎实;民族宣传工作的体制和机制更加完善,形式和手段更加多样,阵地和队伍建设全面加强;民族宣传工作在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发展中的思想保证、精神激励和舆论支持的地位和作用更加突出,成绩更加显著。

四、宣传重点

重点宣传学习以下内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新中国成立以来,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取得的成就;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建设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民族区域自治法》《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等民族政策法律法规。

五、工作任务

(一)开展学习一次民族政策活动。全旗各级党组织采取“三会一课”“专题辅导”“夜校”“晨读”等形式,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开展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重要论述、党中央关于推行使用国家统编教材和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等政策。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参加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宣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有关党的民族方针政策理论内容。学习贯彻中办、国办《关于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意见》及自治区《实施意见》精神。扎实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学习宣传,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树牢“三个离不开思想”,增强“五个认同”。学习宣传新中国成立以来,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取得的成就。围绕学习内容组织开展一次交流研讨、知识测试或撰写心得体会,并把学习成果转化为行动。(责任单位:旗委组织部、旗委宣传部、旗委统战部、旗民委)

(二)开展学习一次民族法规活动。全面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旗各级党组织、各单位组织开展学习宣传《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城市民族工作条例》《民族乡行政工作条例》《内蒙古自治区蒙古语言文字工作条例》《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自治条例》等民族政策法律法规,组织参加“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民族理论政策法规微信有奖竞赛,开展法律咨询志愿服务活动,引导各族干部群众增强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推动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广为人知、深入人心,形成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旗委统战部、政法委,旗人大办,旗司法局、旗民委,各乡镇党委、政府,旗直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和企事业单位,驻旗各单位)

(三)开展一系列党的民族政策宣传活动。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创新宣传载体,开设专栏、公益广告等形式开展民族政策宣传。推进“互联网+民族团结”行动,注重通过互联网宣传民族理论政策,通过短视频等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方式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做好社会氛围营造工作,在重点办公场所和人员密集的重要区域、重要场所设置固定宣传栏或宣传标语,各乡镇指导辖区内各村做好氛围营造工作。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推动民族政策法治宣传进机关、进企业、进乡镇、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连队、进宗教活动场所、进网络。(责任单位:旗委宣传部、统战部,旗委网信办、融媒体中心,各乡镇党委、政府,旗直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和企事业单位,驻旗各单位)

(四)开展一系列主题宣传活动。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结合庆祝劳动节系列活动、青年节系列活动、固定主题党日活动等,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活动,将民族政策法规宣传融入活动全过程,融入近期开展的各项工作和各类活动,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面向群众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增强宣传效果。组织开展文艺体育、技艺比赛、展览展示,以及法律咨询、就业服务、医疗卫生、科技文化下基层、慰问送温暖等活动,用人民群众熟悉的语言、喜爱的方式阐述和宣传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民族知识,将抽象的理论编为言之有物的实话和举之有效的实事。组织参观博物馆“持续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展”。(责任单位:旗委宣传部、统战部,旗总工会、团旗委,旗网络安全应急指挥中心、融媒体中心,旗司法局、人社局、卫健委、体育局、文旅局、农科局、科协,各乡镇党委、政府,旗直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和企事业单位,驻旗各单位)

(五)开展一系列中华民族共同体教育活动。以“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为目标,深入开展革命历史教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教育引导各族群众牢固树立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树立正确的国家观、民族观、宗教观、历史观、文化观。在各级群团组织、各级各类学校中深入开展革命历史教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宣传教育,大力宣传近代以来各族人民为民族独立和国家富强共同牺牲、共同奋斗的光辉历史;大力宣传中国共产党领导各族人民浴血奋战,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艰辛历程;增强各族群众“三个离不开”的思想和“五个认同”,夯实中华民族共同体思想基础。(责任单位:旗委宣传部、统战部,旗总工会、团旗委、旗妇联,旗网络安全应急指挥中心、融媒体中心,旗教育局、旗文旅局,各乡镇党委、政府,旗直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和企事业单位,驻旗各单位)

(六)开展一系列办实事活动。把“一周一月”活动与办好事、办实事结合起来,结合党史学习教育,结合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实际,结合中心工作和业务工作,结合联系服务群众,开展“三问”活动,组织党员开展“戴党徽、亮身份、树形象”活动,开展“我是共产党员,我帮你”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活动,努力办成一件群众急需解决的烦心事、揪心事,把党的民族政策落到实处,把党的民族法律法规执行到位,切实增强各族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责任单位:旗委宣传部、统战部,旗网络安全应急指挥中心、融媒体中心,各乡镇党委、政府,旗直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和企事业单位,驻旗各单位)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党对民族工作领导,增强政治判断力、领悟力、执行力。在旗委、旗政府坚强领导下,全旗各级党组织和单位认真履行守护民族团结生命线的政治责任,坚决扛起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政治责任,认真领导组织开展本乡镇、本部门、本系统、本领域民族政策宣传月、民族法治宣传周活动,明确职责分工,推动责任落实,强化督查指导,把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提质增效作为宣传活动的主要方向,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整体谋划部署,强化工作保障,推动形成全社会共同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的良好氛围。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带头学习宣传民族政策和民族法规,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民族政策宣传的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

(二)增强宣传实效,创新方式方法。各项宣传活动要贴近基层、贴近群众,扩大基层群众参与,力戒形式主义。要利用好总书记讲过的民族团结进步故事和身边的民族团结进步故事,加强新媒体新技术的运用,做到宣传内容为群众所需、宣传方式为群众所喜。努力使活动过程成为巩固提升全旗创建成果、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过程,成为推动乡镇、部门、行业工作的过程,成为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解难事的过程,成为不断增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的有效过程。

(三)及时报送总结。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于6月8日17:00前将活动情况总结及开展活动图片(5—8张,电子版)报送至旗民委政法监督股。

联系人:王金才,联系电话:13088546654。

 

《中国共产党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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