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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

访问次数: 597 来源:吾都海拉松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 [ 字体大小: ]

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住建部、财政部、民政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四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本次转发的文件是国家层面的文件,自治区和地方文件还未下发。此次工作只是前期的摸底调查,具体补助标准及相关政策还需等待上级部门出台具体的政策进一步明确。
二、2021农村危房改造政策有变化,补助对象具体人群确定为“六类人群”,即: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农村低保边缘户由民政部门认定;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其他脱贫户由乡村振兴(扶贫)部门认定;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度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由由乡村振兴(扶贫)会同有关部门认定。贫困残疾人家庭还不明确,统计时可暂时归类到最后一类。
三、本次摸底统计的农户必须在农村长期居住,房屋是唯一住房且为C级或D级危房,有意愿改造的以上六类人群。营业用房不用统计。
四、乡镇上报的材料包括:下发的《危房改造任务需求台账》(电子版)、民政局和扶贫办认定的农户身份认定证明(纸质版)、危房鉴定报告(纸质版)。
五、上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9日前,过期不候。各乡镇摸底调查时可结合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相关数据,同时还需要和农户注意做好宣传工作,这次只是摸底调查,还不能确定农户现在就可以建房,具体的政策和任务需要上级部门下发文件明确后再确定,以免引起不必须工作麻烦。   
 
 
莫旗住建局
                          2021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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