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扶贫资金核算帐务处理办法
一、扶贫资金核算的方法
按照《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相关规定有接受国家拨入的具有专门用途的拨款的,可增设“专项应付款”科目(科目编号241)。(1)上级拨付后,将来要收回的扶贫资金核算通过“专项应付款”科目核算,下设明细帐,拨入款项记入科目的贷方,项目支出记入科目借方。(2)上级拨付不收回的扶贫资金,通过公积公益金科目核算,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到捐赠的资产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账务处理:
例1、上级拨入XX项目扶贫款100000元,用于投资XX专业合作社,年底分红2万元。账务处理方式如下:
(一)款项收回的处理方式
1、收到拨款
借:银行存款 100000
贷:专项应付款
-农服中心 100000
2、付给XX专业合作社
借:应收款
-XX合作社 100000
贷:银行存款 100000
3、合作社签订合同确定分红20000
借:应收款 —XX合作社20000
贷:其他收入
-XX扶贫项目分红 20000
4、年底获得合作社分红
借:银行存款 20000
贷:应收款 —XX合作社 20000
5、给贫困户分红
借:其他支出
-XX扶贫项目分红 20000
贷:现金(银行存款) 20000(同时现金明细帐中列明扶持XXX贫困户)
6、从合作社收回到期款项时
借:银行存款 100000
贷:应收款
-XX合作社 100000
7、还扶贫办款项时
借:专项应付款
-农服中心 100000
贷:银行存款 100000
(二)款项不收回的处理方式为:
1、收到拨款
借:银行存款 100000
贷:公积公益金
-XX扶贫项目 100000
2、付给XX专业合作社
借:长期投资
-XX合作社 100000
贷:银行存款
100000
3、合作社签订合同确定分红20000
借:应收款 —xx合作社 20000
贷:投资收益
-XX扶贫项目 20000
4、年底获得合作社分红
借:银行存款 20000
贷:应收款 —XX合作社 20000
5、给贫困户分红
借:投资收益
-XX扶贫项目 20000
贷:现金(银行存款) 20000(同时现金明细帐中列明扶持XXX分困户)
6、从合作社收回到期款项时
借:银行存款 100000
贷:长期投资
— XX合作社 100000
例2、上级拨入XX项目扶贫款100000元,用于村集体统一经营购买XX大型农机具2台,全年经营收入30000元用于扶持贫困户。账务处理如下:
(一)将来收回款项
1、收到拨款
借:银行存款 100000
贷:专项应付款
-农服中心 100000
购入XX大型农机具
借:固定资产
-XX大型农机具 100000
贷: 银行存款 100000
收入30000元。(按收入逐笔入帐)
借:现金(银行存款) 30000
贷:其他收入
-XX扶贫项目 30000
用于扶持贫困户生产生活30000元。
借:其他支出
-XX扶贫项目 30000
贷:现金(银行存款) 30000(明细帐中列明扶持XXX贫困户)
5、还扶贫办资金时
借:专项应付款
-农服中心 100000
贷:固定资产
—XX大型农机具 100000
(二)不收回处理方法:
1、收到拨款
借:银行存款 100000
贷:公积公益金
-XX扶贫项目 100000
2、 购入XX大型农机具
借:固定资产
-XX农机具 100000
贷:银行存款 100000
3、收入30000元。(按收入逐笔入帐)
借:现金(银行存款) 30000
贷:其他收入
-XX扶贫项目 30000
4、用于扶持贫困户生产生活30000元。
借:其他支出
-XX扶贫项目 30000
贷:现金(银行存款) 30000(明细帐中列明扶持XXX贫困户)
上级拨入XX项目扶贫款50000,购置耕地经营权30亩进行经营,经营收入10000元,用于扶持贫困户。
(一)款项收回的处理方法:
收到XX项目扶贫款
借:银行存款 50000
贷:专项应付款
-农服中心 50000
购置耕地经营权
借:无形资产
-土地经营权(XX扶贫项目) 50000
贷:银行存款 50000
取得收入时
借:现金(银行存款) 10000
贷:发包及上交收入(经营收入)
-XX扶贫项目款 10000
10000元用于扶持贫困户
借:其他支出
-XX扶贫项目款 10000
贷:现金(银行存款) 10000(明细帐中列明扶持XXX贫困户)
5、还扶贫办资金时
借:专项应付款
-农服中心 50000
贷:无形资产—土地经营权 50000
(二)款项不收回的处理方法:
1、收到XX项目扶贫款
借:银行存款 50000
贷:公积公益金
-XX扶贫项目 50000
2、购置耕地经营权
借:无形资产
-土地经营权(XX扶贫项目款)50000
贷:银行存款 50000
3、取得收入时
借:现金(银行存款) 10000
贷:发包及上交收入(经营收入)
-XX扶贫项目款 10000
4、10000元用于扶持贫困户
借:其他支出
-XX扶贫项目款 10000
贷:现金(银行存款) 10000(明细帐中列明扶持XXX贫困户)
例4、 上级拨入XX项目扶贫款50000,购置牲畜牛进行经营,经营收入8000元,用于扶持贫困户。
(一)到期收回款项处理方法:
收到拨款
借:银行存款 50000
贷:专项应付款
-农服中心 50000
用扶贫款购入母牛3头。
借:牲畜(禽)资产
-产役畜(XX扶贫项目) 50000
贷:银行存款 50000
得到收入8000元
借:银行存款 8000
贷:其他收入 — XX项目分红 8000
扶持贫困户
借:其他支出 — XX项目分红 8000
贷:现金(银行存款)8000(明细帐中列明扶持XXX贫困户)
5、还扶贫办资金时
借:专项应付款
-农服中心 50000
贷:牲畜(禽)资产
-产役畜(XX扶贫项目) 50000
款项不收回的处理方法
1、收到拨款
借:银行存款 50000
贷:公积公益金
-XX扶贫项目款50000
2、用扶贫款购入母牛3头。
借:牲畜(禽)资产
-产役畜(XX扶贫项目) 50000
贷:银行存款 50000
3、得到收入8000元
借:银行存款 8000
贷:其他收入 —XX项目分红 8000
4、扶持贫困户
借:其他支出 —XX项目分红 8000
贷:现金(银行存款)8000(明细帐中列明扶持XXX贫困户)
例5、上级拨入“八种八养”项目扶持资金50000元,用于扶持符合补助标准的贫困户。
收到拨款
借:银行存款 50000
贷:专项应付款 50000
-“八种八养”项目补助款
检查合格时给付贫困户
借:专项应付款
-“八种八养”项目补助款 50000
贷:现金(银行存款) 50000(明细帐中列明扶持XXX贫困户)
例六、年终结转
1、结转收入(按科目的余额结转)
借:经营收入
发包及上交收入
补助收入
其他收入
贷:本年收益
2、结转支出(按科目的余额结转)
借:本年收益
贷:经营支出
其他支出
管理费用
(1)投资收益(净收益)的结转
借:投资收益
贷:本年收益
投资收益(净损失)的结转
借:本年收益
贷:投资收益
年度终了本年收益转入收益分配
收入-支出的收益转入收益分配的贷方
借:本年收益
贷:收益分配
-未分配收益
(2)收入-支出的损失转入收益分配的借方
借:收益分配
-未分配收益
贷:本年收益
例七:年终提取各项分配
1、提取公积公益金(《公司法》第一百六十六条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借:收益分配
-各项分配
贷:公积公益金
2、提取应付福利费(按本年度实际发生的福利费支出提取,不足部分由公积公益金弥补)
借:收益分配
-各项分配
贷:应付福利费
结转各项分配(明细科目结转)
借:收益分配
-未分配收益
贷:收益分配
-各项分配
应后附的原始凭证
例1原始凭证:
1、银行拨款凭证;2、与合作社签订的投资合同;3、合作社分红时收入凭证;4、贫困户收款收据;5、扶持贫困户项目相关凭证;6、申请付款依据等;
例2原始凭证:
银行拨款凭证;2、农机具购入发票;3、农机具生产收入凭证;4、贫困户收款收据;5、其它相关凭证;
例3原始凭证
银行拨款凭证;2、土地流转合同(与承包地本人签订的流转合同、村委会同意证明、乡镇经管站备案合同);3、购置土地经营权付款凭证(收款人收据)4、土地发包(经营)收入凭证及发包合同;5、贫困户收款收据;6、其它相关凭证;
例4原始凭证
1、银行拨款凭证;2、牲畜购置合同;3、牲畜(经营)收入凭证;4、贫困户收款收据;5、其它相关凭证;
例5原始凭证
银行拨款凭证;2、贫困户验收材料;3、贫困户收款收据;4、其它相关凭证等;
涉及的相关科目解释
(来源于财政部关于印发《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的通知 财会〔2004〕12 号 )。
101 现 金
一、本科目核算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库存现金。
二、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现金管理的规定收支现金,超过库存现金限额的部分应当及时交存银行,并严格按照本制度规定核算现金的各项收支业务。
三、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入现金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支出现金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本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反映村集体经济组织实际持有的库存现金。
102 银行存款
一、本科目核算村集体经济组织存入银行、信用社或其他金融机构的款项。
二、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支付结算办法,正确进行银行存款收支业务的结算,并按照本制度规定核算银行存款的各项收支业务。
三、村集体经济组织将款项存入银行、信用社或其他金融机构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提取和支出存款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本科目应按银行、信用社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名称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五、本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反映村集体经济组织实际存在银行、信用社或其他金融机构的款项。
112 应收款
一、本科目核算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外单位和外部个人发生的各种应收及暂付款项。
二、村集体经济组织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而发生应收及暂付款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经营收入”、“现金”、“银行存款”等有关科目;收回款项时,借记“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对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按规定程序批准核销时,借记“其他支出”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本科目应按应收款的不同单位和个人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五、本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反映村集体经济组织应收而未收回和暂付的款项。
131 牲畜(禽)资产
一、本科目核算村集体经济组织购入或培育的牲畜(禽)的成本。本科目设置“幼畜及育肥畜”和“产役畜”两个二级科目。
二、村集体经济组织购入幼畜及育肥畜时,按购买价及相关税费,借记本科目(幼畜及育肥畜),贷记“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发生的饲养费用,借记本科目(幼畜及育肥畜),贷记“应付工资”、“库存物资”等科目。
三、幼畜成龄转作产役畜时,按实际成本,借记本科目(产役畜),贷记本科目(幼畜及育肥畜)。
四、产役畜的饲养费用不再记入本科目,借记“经营支出”科目,贷记“应付工资”、“库存物资”等科目。
五、产役畜的成本扣除预计残值后的部分应在其正常生产周期内,按照直线法分期摊销,借记“经营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产役畜)。
六、幼畜及育肥畜和产役畜对外销售时,按照实现的销售收入,借记“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经营收入”科目;同时,按照销售牲畜的实际成本,借记“经营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
七、以幼畜及育肥畜和产役畜对外投资时,按照合同、协议确定的价值,借记“长期投资”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合同或协议确定的价值与牲畜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借记或贷记“公积公益金”科目。
八、牲畜死亡毁损时,按规定程序批准后,按照过失人及保险公司应赔偿的金额,借记“应收款”、“内部往来”等科目,如发生净损失,则按照扣除过失人和保险公司应赔偿金额后的净损失,借记“其他支出”科目,按照牲畜资产的账面价值,贷记本科目;如产生净收益,则按照牲畜资产的账面价值,贷记本科目,同时按照过失人及保险公司应赔偿金额超过牲畜资产账面价值的金额,贷记“其他收入”科目。
九、本科目应按牲畜(禽)的种类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十、本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反映村集体经济组织幼畜及育肥畜和产役畜的账面余额。
141 长期投资
一、本科目核算村集体经济组织不准备在一年内(不含一年)变现的投资,包括股票投资、债券投资和村集体经济组织举办企业等投资。
二、村集体经济组织以现金或实物资产(含牲畜和林木)等方式进行长期投资时,按照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合同、协议确定的价值,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合同或协议约定的实物资产价值与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借记或贷记“公积公益金”科目。
三、收回投资时,按实际收回的价款或价值,借记“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按投资的账面价值,贷记本科目,实际收回价款或价值与原账面价值的差额借记或贷记“投资收益”科目。
四、被投资单位宣告分配现金股利或利润时,借记“应收款”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科目;实际收到现金股利或利润时,借记“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应收款”科目。
五、投资发生损失时,按规定程序批准后,按照应由责任人和保险公司赔偿的金额,借记“应收款”、“内部往来”等科目,按照扣除由责任人和保险公司赔偿金额后的净损失,借记“投资收益”科目,按照发生损失的投资的账面金额,贷记本科目。
六、本科目应按长期投资的种类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七、本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反映村集体经济组织对外长期投资的实际成本。
151 固定资产
一、本科目核算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固定资产的原值。
二、购入不需安装的固定资产,按原价加采购费、包装费、运杂费、保险费和相关税金等,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
三、购入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先记入“在建工程”科目,安装完毕交付使用时,按照其实际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在建工程”科目。
四、自行建造完成交付使用的固定资产,按照其实际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在建工程”科目。
五、收到捐赠的全新固定资产,按照所附发票所列金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借记本科目,贷记“公积公益金”科目;收到捐赠的旧固定资产,按照经过批准的评估价值,借记本科目,贷记“公积公益金”科目。
六、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按照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借记本科目,按照经过批准的投资者所拥有的资本金额,贷记“资本”科目,按照两者之间的差额,借记或贷记“公积公益金”科目。
七、对外投资投出固定资产时,按照评估确认或者合同、协议约定的价值,借记“长期投资”等科目,按已提折旧,借记“累计折旧”科目,按固定资产原价,贷记本科目,评估价或协议价与固定资产账面净值之间的差额借记或贷记“公积公益金”科目。
八、固定资产出售、报废和毁损等时,按固定资产账面净值,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按照应由责任人或保险公司赔偿的金额,借记“应收款”、“内部往来”等科目,按已提折旧,借记“累计折旧”科目,按固定资产原价,贷记本科目。
九、本科目应按固定资产的类别或名称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十、本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反映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固定资产的原始价值。
311 公积公益金
一、本科目核算村集体经济组织从收益中提取的和其他来源取得的公积公益金。
二、从收益中提取公积公益金时,借记“收益分配”科目,贷记本科目。收到应计入公积公益金的征用土地补偿费及拍卖荒山、荒地、荒水、荒滩等使用权价款,或者收到由其他来源取得的公积公益金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收到捐赠的资产时,借记“银行存款”、“库存物资”、“固定资产”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按国家有关规定,并按规定程序批准后,公积公益金转增资本、弥补福利费不足或弥补亏损时,借记本科目,贷记“资本”、“应付福利费”或“收益分配”科目。
四、本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反映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公积公益金数额。
501 经营收入
一、本科目核算村集体经济组织当年发生的各项经营收入。
二、经营收入发生时,借记“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本科目应按经营项目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四、年终,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收益”科目的贷方,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531 其他收入
一、本科目核算村集体经济组织除“经营收入”、“发包及上交收入”、“农业税附加返还收入”和“补助收入”以外的其他收入。如罚款收入、存款利息收入、固定资产及库存物资的盘盈收入等。
二、发生其他收入时,借记“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年终,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收益”科目的贷方,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551 其他支出
一、本科目核算村集体经济组织与经营管理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其他支出。如公益性固定资产折旧费用、利息支出、农业资产的死亡毁损支出、固定资产及库存物资的盘亏、损失、防汛抢险支出、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损失、罚款支出等。
二、发生其他支出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现金”、“银行存款”、“库存物资”、“应付款”等科目。
三、年终,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收益”科目的借方,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561 投资收益
一、本科目核算村集体经济组织对外投资取得的收益或发生的损失。
二、村集体经济组织取得投资收益时,借记“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转让、收回投资或出售有价证券时,按实际取得的价款,借记“现金”、“银行存款”及有关资产科目,按原账面价值,贷记“短期投资”、“长期投资”科目,按实际取得价款和原账面价值的差额,借记或贷记本科目。
三、本科目应按投资种类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四、年终,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收益”科目的贷方;如为净损失,转入“本年收益”科目的借方,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202 应付款(专项应付款)
一、本科目核算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外单位和外部个人发生的偿还期在一年以下(含一年)的各种应付及暂收款项等。
二、村集体经济组织发生以上应付及暂收款项时,借记“现金”、“银行存款”、“库存物资”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偿付应付及暂收款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
三、发生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其他收入”科目。
四、本科目应按应付款的不同单位和个人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五、本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反映村集体经济组织应付而未付及暂收的款项。
1601 无形资产
(来源于行政会计制度)
一、本科目核算行政单位各项无形资产的原价。
本科目核算的无形资产是指不具有实物形态而能为行政单位提供某种权利的非货币性资产,包括著作权、土地使用权、专利权、非专利技术等。 行政单位购入的不构成相关硬件不可缺少组成部分的软件,应当作为无形资产核算。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无形资产的类别、项目等进行明细核算。
三、无形资产应当在完成对其权属的规定登记或其他证明单位取得无形资产时确认。
四、无形资产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取得无形资产时,应当按照其实际成本入账。
产基金——无形资产”科目;同时,按照实际支付的金额,借记“经费支出”科目,贷记“财政拨款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科目。
购入无形资产尚未付款的,取得无形资产时,按照确定的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资产基金——无形资产”科目;同时,按照应付未付的款项金额,借记“待偿债净资产”科目,贷记“应付账款”科目。
(1)软件开发前按照合同约定预付开发费用时,借记“预付账款”科目,贷记“资产基金——预付款项”科目;同时,借记“经费支出”科目,贷记“财政拨款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科目。
(2)软件开发完成交付使用,并支付剩余或全部软件开发费用时,按照软件开发费用总额,借记本科目,贷记“资产基金——无形资产”科目;按照实际支付的金额,借记“经费支出”
科目,贷记“财政拨款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科目;按照冲销的预付开发费用,借记“资产基金——预付款项”科目,贷记“预付账款”科目。
依法取得前所发生的研究开发支出,应当于发生时直接计入当期支出,但不计入无形资产的成本。借记“经费支出”科目,贷记“财政拨款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财政应返还额度”、“银行存款”等科目。
接受捐赠、无偿调入无形资产时,按照确定的无形资产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资产基金——无形资产”科目;按照发生的相关税费,借记“经费支出”科目,贷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科目。
按月计提无形资产摊销时,按照应计提的金额,借记“资产基金——无形资产”科目,贷记“累计摊销”科目。
(三)与无形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分以下情况处理:
(四)报经批准出售、置换换出无形资产转入待处理财产损溢时,按照待出售、置换换出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按照已计提摊销,借记“累计摊销”科目,按照无形资产的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
(五)报经批准无偿调出、对外捐赠无形资产,按照无偿调出、对外捐赠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借记“资产基金——无形资产”科目,按照已计提摊销,借记“累计摊销”科目,按照无形资产的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无偿调出、对外捐赠无形资产发生由行政单位承担的相关费用支出等,按照实际支付的金额,借记“经费支出”科目,贷记“财政拨款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科目。
(六)无形资产预期不能为行政单位带来服务潜力或经济利益的,应当按规定报经批准后将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予以核销。待核销的无形资产转入待处理财产损溢时,按照待核销无形
资产的账面价值,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按照已计提摊销,借记“累计摊销”科目,按照无形资产的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
五、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行政单位无形资产的原价
152 累计折旧
一、本科目核算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固定资产计提的累计折旧。
二、生产经营用的固定资产计提的折旧,借记“生产(劳务)成本”科目,贷记本科目;管理用的固定资产计提的折旧,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用于公益性用途的固定资产计提的折旧,借记“其他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本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反映村集体经济组织提取的固定资产折旧累计数。
522 补助收入
一、本科目核算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到的财政等有关部门的补助资金。
二、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到补助资金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本科目应按补助项目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四、年终,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收益”科目的贷方,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