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旗脱贫攻坚饮水安全保障工作执行的
政策标准及实施办法
1.莫旗脱贫攻坚饮水安全执行政策标准及依据:2018年8月30日,自治区水利厅、自治区卫健委、自治区扶贫办转发的《关于坚决打赢农村饮水安全脱贫攻坚战的通知》(水农[2018]188号)中明确“我区农村牧区脱贫攻坚饮水安全评价执行《农村饮水安全评价准则》(T/CHES18-2018)。”
2.我旗脱贫攻坚饮水安全评价依据:严格按照中国水利协会于2018年6月1日发布实施的《农村饮水安全评价准则》(T/CHES18-2018)的评价标准、评价方法来进行评价。
①水质:集中式供水的有旗疾控中心进行水质检测且合格的水质化验报告单(2019年度);分散式供水(家用供水基本井)的用水户,饮用水中无肉眼可见杂质、无异色异味、用水户长期饮用无不良反映。
②水量:人均日供水量不少于20升。
③方便程度:人力取水往返时间不超过20分钟,或取水水平距离不超过800米,垂直距离不超过80米。
④供水保证率:供水保证率不低于90%;且年季节性缺水不得连续超过1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