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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莫旗人民法院各支部换届选举结果的通知

访问次数: 676 来源:法 院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 [ 字体大小: ]

关于莫旗人民法院各支部换届选举结果的通知

 

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有关规定,2021年3月19日,我院总支部按期进行了换届选举,各支部也进行了设置调整后的选举。现将选举产生的结果及党小组划分情况通知如下:

一、各支部委员会组成人员及分工情况

(一)总支部委员会

书记:刘秋生

副书记:马宝金

组织委员:黄秀娟

宣传委员:何慧颖

纪检委员:唐占一

(二)第一党支部

书记:冯建国

副书记:王红艳

组织委员:张明

宣传委员:庞清文

纪检委员:王宏

(三)第二党支部

书记:刘石

副书记:何慧颖

组织委员:杜丹丹

宣传委员:谷常娜

纪检委员:张大褀

二、党小组建立情况

(一)第一党支部

  1. 第一党小组:刘励、陆洪海、鄂银宝、刘秋生、王宏、张志新、庞清文、孟真、杨田旭、敖蕾。

第一党小组组长:孟真。

  1. 第二党小组:冯建国、冯相慧、黄秀娟、王红艳、李冬学、李静峰、杨惠广、包晓光、于守波。

第二党小组组长:黄秀娟。

  1. 第三党小组:刘晓东、张明、德永保、赵志奎、周波、杜宝柱、奚国新、郭永强、刘华瑞。

第三党小组组长:张明。

(二)第二党支部

  1. 第一党小组:刘石、林桂军、唐占一、庞艳萍、周浩然、何慧颖、萨聪、沃林生、鄂长锁、沃力军、李宇生、宁丽丽。

第一党小组组长:何慧颖。

  1. 第二党小组:马宝金、金戈、张大褀、马宗国、屈丰清、谷常娜、敖俊青、敖庆杰。

第二党小组组长:谷常娜。

  1. 第三党小组:李健龙、王秀梅、王伟、郝长生、杜冬青、杜丹丹、杜哈生、艳丹、敖啟凡。

第三党小组组长:杜丹丹。

三、党支部委员职责

(一)党支部书记主要职责

党支部书记是党支部委员会的主要负责人,在党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按照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会议的决议,主持党支部全面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 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会议和党员大会,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认真传达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指示;研究安排支部工作,将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部委员会会议和党员大会讨论。
  2. 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3. 检查党支部的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和出现的问题,按时向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4. 经常与党支部委员交流情况,保持密切联系,支持他们的工作,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5. 抓好支部委员自身的学习,按时召开支部委员会组织生活会,充分发挥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作用。

(二)党支部副书记主要职责

党支部副书记协助党支部书记开展工作,书记不在时,由副书记主持支部的工作。

(三)支部组织委员的职责

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组织委员的主要职责是检查和督促党小组过好组织生活。

  1. 了解和掌握支部的组织状况,根据需要提出划分或调整党小组的意见。
  2. 了解和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协同宣传委员、纪律检查委员,对党员进行思想教育和纪律教育。
  3. 做好发展党员工作。负责对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提出发展党员的意见,办理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
  4. 做好党员管理工作。根据本支部的实际情况,组织开展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和评选优秀党员活动,收集和整理的党员的模范事迹,向支部委员会提出表扬、奖励党员的建议;接转党员的组织关系;按时收缴党费,定期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工作;做好党内统计工作。
  5. 做好支部委员会安排的其他工作。

(四)支部宣传委员主要职责

  1. 了解掌握党内外群众的思想情况,根据不同时期党的工作中心和任务以及上级党组织的指示,提出和拟定学习、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建议和计划;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微媒体等宣传工具,组织开展好宣传工作。
  2. 组织党员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组织好党课学习;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3. 做好党报、党刊的订阅、发放工作。
  4. 指导本单位的党员群众学习科学、技术、文化知识,组织开展文体活动。
  5. 做好支部委员会安排的其他工作。

(五)支部纪检委员主要职责

  1. 了解并向支部委员会和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反映本单位党员执行纪律的情况。协同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经常对党员进行党性、党纪、党风教育。
  2. 了解党员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并进行监督检查。
  3. 检查、处理党员违犯党纪的案件,负责办理处分党员的具体手续;对受党纪处分的党员进行考察教育。
  4. 受理并向支部委员会和上级党组织转递党员的控告和申诉。
  5. 做好支部委员会安排的其他工作。

四、党小组组长职责

党小组是党支部的组成部分,不是党的一级组织。

  1. 加强政治引领,组织党员开展政治学习,了解掌握党员思想动态,做好党员政治思想工作。
  2. 引导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上级党组织要求,完成所在部门、单位工作任务。
  3. 根据党支部决议和工作安排,向党员布置任务,并负责督促检查。
  4. 召集并主持党小组会,严格党的组织生活。
  5. 组织党员做好联系服务群众工作,及时向党支部反映有关情况。
  6. 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协助党支部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7. 完成党支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特此通知。

 

 

 

中共莫旗人民法院总支部委员会

2021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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