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莫旗人民法院利用干警早读时间召开队伍整顿集体学习,专题学习了《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实施办法》。莫旗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鄂银宝及无审判任务的干警参加学习会,学习会由莫旗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刘秋生主持领学。
学习会上,刘秋生紧紧围绕制定《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的意义,详细阐述了法院工作的性质、指导思想、主要任务和原则等问题。此次学习主题鲜明、全面系统、严谨准确,内容丰富翔实,案例生动鲜活,讲得全、讲得透、讲得实,是对《条例》的一次权威解读,具有很强的政治性、全局性、指导性。
在领学过程中,刘秋生表示,要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学深学透、融会贯通、指导工作。要把加强党的绝对领导作为政法工作首要政治任务,提升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紧紧把握政法工作“专政职能、管理职能、服务职能”三项基本职能,坚持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三走”要求,履职尽责、勇于担当,努力创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建设更高水平的莫力达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