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林业和草原局
2021年预算公开报告
2021年3月24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所属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六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部门所属单位职能
1、负责权限内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建设修复监督管理。拟订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建设修复的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
2、负责权限内造林种草绿化工作。指导各类公益林、商品林的培育经营,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种草、乡村绿化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负责碳汇造林项目的管理工作。
3、负责权限内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工作,管理国有林场的森林资源,负责森林资源管理和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工作。按权限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林业森林采伐限额,负责木材运输证的管理与发放,指导林政防火检查站工作。组织实施森林保险、资源培育等工作。负责退耕还林管理、蚕业管理工作。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莫旗湿地保护规划,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4、负责权限内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调查,组织拟订防沙治沙、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监督管理荒漠化和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组织沙尘暴灾害预测预报和应急处置。
5、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承担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6、按权限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提出新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建议并按程序报批。组织自然遗产的申报,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全旗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的申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
7、负责权限内国有林场和种苗管理工作。指导国有林场、苗圃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和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林草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负责林业产业化项目和龙头企业审核申报工作。
8、负责林业和草原产业管理相关工作。拟订权限内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落实相关林草产业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草产品质量监督、生态扶贫相关工作。
9、负责国有林场森林草原防火工作。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开展森林和草原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经旗应急指挥机构同意,以旗应急指挥机构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10、负责权限内林业和草原相关行政执法工作。
11、负责推进权限内林业和草原改革相关工作。负责国有林场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农村林地、草原承包经营工作。组织开展退耕退牧还林还草和城镇规划区以外的天然林保护工作。
12、负责权限内计划财务工作。提出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监督林业和草原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国有资产,按规定组织申报重点生态建设项目。参与拟订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和投资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编制林业和草原生态建设年度生产计划。
13、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科技、宣传教育和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
14、依据《安全生产法》及有关行业领域法律法规的规定负责所属林场、林业行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和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林业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统计分析工作。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职责。
15、完成旗委、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一)林业和草原局所属单位机构及人员基本情况
本级及下设独立预算单位共有1家,其中: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1家。行政编制在岗人员11人,事业编制在岗人员19人,退休人员57人,实际在职人员为24人。2021年行政在岗人员8人,事业在岗人员16人,退休人员57人,实际在职人员为24人。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所属单位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收入预算586.78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349.35万元,下降37.3%,减少主要是由于机构改革,乡镇林业工作站人员调出到各乡镇,所以造成收入预算减少。
支出预算586.78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349.35万元,下降37.3%,减少主要是由于机构改革,乡镇林业工作站人员调出到各乡镇,所以造成支出预算减少。
(一)部门所属单位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部门所属单位预算收入586.7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72.65万元,占比63.5%;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214.13万元,占比36.5%;事业收入0万元,占比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比0%;,其他收入0万元,占比0%;上年结转0万元,占比0%,用事业基金弥补的收支差额0万元,占比0%。
(二)部门所属单位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部门所属单位预算支出586.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372.65万元,占比63.5%;项目支出214.13万元,占比36.5%;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比0%。
主要用于“机构运转、工资发放、缴纳保险等”方面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规模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586.78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72.6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214.13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具体使用安排情况
2.住房保障支出23.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31.39万元。主要由于机构改革,乡镇林业工作站人员调出到各乡镇,我单位人员减少,因此住房公积金数减少。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5.5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76.74万元。主要由于增加财政旗聘人员(转业兵安置),人员增多,因此社会保障和就业数增多。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6.8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20.36万元,主要由于机构改革,乡镇林业工作站人员调出到各乡镇,我单位人员减少,因此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数减少。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214.1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14.13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拉抛林场旗聘11人工资及保险和转业兵旗聘人员工资及保险的发放和缴纳。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4.7684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7.932万元,下降62.4%;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减少7.932万元,下降62.4%。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是因无因公出国业务,未安排因公出国费。
2、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万元,下降0%,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减少0万元,下降0%。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7684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7.932万元,下降62.4%,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减少7.932万元,下降62.4%。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7684万元,本年预算比上年预算减少7.932万元,下降62.4%,比上年执行数减少7.932万元,下降62.4%。减少主要是由于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改革以来,单位公务用车数量逐年减少,同时,逐年淘汰老旧车辆也极大地降低车辆维修保养费用。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及所属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1年,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9.12万元,比上年减少3.56万元,下降15.7%。主要包括办公及印刷费1.4316万元、邮电费2万元、水费0.2万元,差旅费1.3万元、会议费0万元、福利费0万元、日常维修费0万元、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0万元、办公用房取暖费8.72万元、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0.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4.7684万元。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末,共有车辆2辆, 其中:机要应急车0辆 辆等,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等。
四、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填报情况
2021年,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0个,公开绩效目标0个,公开项目占全部预算项目的0%。公开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0万元,占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自治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 :是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共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是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内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员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活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二、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预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曹英宇 联系电话:18747028909
第六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10张表以分表形式按系统要求上传。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以总表形式上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