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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登特科镇委员会 登特科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登特科镇村、社区“两委”换届 工作方案》的通知

访问次数: 583 来源:登特科镇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 [ 字体大小: ]

《登特科镇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方案》经镇党委、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登特科镇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方案》  

                               中共登特科镇委员会

                               登特科镇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15日

附件:

登特科镇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新一届村、社区党组织和村、社区村(居)民委员会(以下简称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做好全区嘎查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的指导意见》(内党发〔2020〕19号)、呼伦贝尔市《关于做好全市嘎查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的实施方案》和自治旗《莫旗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内蒙古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着眼增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净化基层政治生态和提升治理水平,选出好班子、换出好状态、形成好风气、健全好机制,进一步巩固党执政的政治基础、组织基础、群众基础,为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建设美丽文明、富裕平安、和谐幸福登特科奠定坚实基础。

二、总体要求

(一)时间要求。登特科镇于12月15日全面启动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先进行村、社区党组织换届,2021年1月10日前完成;后在村、社区党组织领导下开展村(居)民委员会换届,2021年3月10日前完成。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推选工作于2021年4月10日前完成。具体到村、社区要集中时间、压茬推进。

(二)基本原则。

——坚持把全面加强党的领导贯穿换届工作全过程各环节。在村、社区“两委”换届中,强化镇党委和村、社区党组织领导和把关作用,严把候选人提名、选举大会组织和信访维稳等关键环节,牢牢掌握换届工作主导权,让换届成为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着力点,确保实现组织意图和群众意愿有机统一。

——坚持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严格人选标准,严把政治关、廉洁关、品行关,特别是严把政治关,进一步拓宽选人视野,切实选优配强基层组织带头人,旗帜鲜明列出“负面清单”,坚决防止不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人员进入村、社区“两委”班子。

——坚持稳妥有序推进基层民主。进一步完善民主选举机制,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改进和完善政治参与,让各方面意愿和主张得到充分表达,依法依规及时向党员群众公开有关内容和环节,切实保障党员和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和监督权。

——坚持依法依规操作。严格落实各项政策法规和程序要求,不搞变通,不减省程序,不触碰法律红线,使换届各个环节、各项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确保选举结果的合法性、有效性和严肃性。

——坚持严肃换届纪律。坚持把换届纪律挺在前面,严肃换届各项纪律要求,以更大决心和强有力措施严厉查处不正之风和违纪违法行为,加大对贿选行为的查处打击力度,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形成强大震慑,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和基层政治生态。

——坚持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加强风险预判和防控,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和问题隐患,有力打击各种侵害群众利益行为,坚决防止黑恶势力和宗族、宗教、宗派干扰,确保换届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三、人选条件

(一)明确候选人资格条件。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保证候选人的质量,注重引导党员群众把“双好双强”的人员推选为候选人,切实选优配强村、社区“两委”班子,特别是带头人。(1)思想政治素质好。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2)道德品行好。公道正派、作风民主、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有较强的宗旨意识和奉献精神,能够全身心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3)带富能力强。视野开阔,敢闯敢拼,具备带领群众脱贫致富的能力,能够引领群众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接续推进乡村振兴;(4)协调能力强。适应城乡基层治理和民族工作需要,善于解决突出矛盾、处理复杂问题,能够协调辖区内各类组织开展工作。

严把人选关口,有下列“十八种”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确定为候选人,通过另选他人当选的当选无效:(1)受过刑事处罚,或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免于刑事处罚的;(2)因吸毒、卖淫、嫖娼等行为受过行政处罚,或因赌博受过行政拘留的;(3)涉及黑恶势力或被认定为“村霸”的;(4)因恶意失信行为被有关部门处理未满3年的;(5)参加邪教组织、从事非法宗教活动、组织封建迷信活动的;(6)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的;(7)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拒绝执行防疫要求,拒不履行职责,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或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8)在推行国家统编教材工作中,因不担当、不作为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或利用民族问题蛊惑、煽动他人消极抵制造成不良影响的;(9)在担任村、社区“两委”干部期间,因侵占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或者涉农涉牧资金、帮扶资金、社会救助资金被有关部门查处的;(10)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或其他专项审计中存在问题线索尚未查清的;(1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12)原村、社区“两委”成员近2年内被责令辞职或罢免,民主评议连续两次不称职或者被评议为不合格党员的;(13)村、社区“两委”成员届期内不胜任岗位要求,不履行岗位职责的;(14)道德品行低劣,在群众中影响较坏的;(15)长期无理上访或组织、煽动群众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16)存在拉票贿选等违反换届纪律行为,或者以造谣、诬告、暴力、威胁、欺骗等手段干扰破坏换届的;(17)党员发展过程中存在“带病入党”、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严重违反入党程序问题等4类违规违纪问题,且经分析认定本人不符合党员条件、不予承认党员身份的;(18)丧失行为能力等其他不宜确定为候选人的情形。

各村、社区在严格贯彻落实的基础上,将其依法依规写入选举方案和选举办法,召开全体会议讨论通过后具体实施。

(二)合理设置“两委”班子职数。本着精干高效的原则,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村、社区规模大小,合理确定“两委”成员职数。农村户籍人口不满1000人的,“两委”成员一般由3至5人组成;户籍人口1000人以上的不满3000人的,最多不超过7人;户籍人口3000人以上的,最多不超过9人。社区党支部一般由3至5人,社区居委会一般由5至9人组成。社区“两委”成员职数可根据党员人数、社区规模做适当增减,一般不超过11人。村、社区党组织应设纪检委员,“一肩挑”的村、社区,可设党组织副书记。

严格人选审查把关全面落实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旗委组织部备案管理制度,镇党委将按照旗委组织部的具体要求逐村、社区分析研判,做好人事安排,深入细致考察,确保人选质量。拓展选人视野和渠道,注重从本村致富能手、外出务工经商返乡人员、本乡本土大学毕业生、退役军人中选拔,也可从优秀的大学生村官、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村医村教中选拔,还可从本村在外的机关事业单位退居二线或退休公职人员中选拔。社区应拓宽渠道,扩大视野选人用人。对本村、社区暂时没有党组织书记合适人选的,可从上级机关、企事业单位优秀党员干部中选派,有条件的地方也可以探索跨村任职。重视选拨优秀退役军人依法依规进入村、社区“两委”班子。注重在脱贫攻坚、扫黑除恶、疫情防控、推行国家统编教材等重大任务落实中考察识别干部、发现优秀人才。农村更加注重选拔致富带富能力强、敢闯敢拼、能推动乡村振兴的干部;社区更加注重选拔治理和服务能力强的干部。把牢底线要求,严格落实人选资格联审机制、筑牢“防火墙”,坚决杜绝政治上的两面人,以及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等问题人员,非法宗教和非法宗教活动组织者、实施者、参与者,利用民族问题、宗派势力干扰破坏选举的人员进入村、社区“两委”班子。实行村、社区“两委”成员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回避制度。

(四)积极稳妥推行“一肩挑”。积极推行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因地制宜,不搞一刀切,除本村暂时确没有合适人选或由下派干部担任村党组织书记的村外,符合条件的,原则上要实现应挑尽挑。上级党组织和下派干部要着力为本村培养帮带出合适的党组织书记人选。全面推行社区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

(五)力优化班子结构。注重优化年龄结构,新选任的村党组织书记一般应在55周岁以下,社区党组织书记一般应在45周岁以下,原则上每个村、社区“两委”班子中至少有1名35周岁以下年轻干部,注重从“一村一社区一名大学生”招录人员中选拔年轻干部。年龄超过60周岁的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可以继续留任,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注重优化性别结构,坚持“专职专选”,保证每个村、社区“两委”班子中至少有1名妇女成员。注重优化知识结构,新选任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一般应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中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比例要高于上届。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一般应当具有1年以上党龄。推行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和村(居)民委员会成员交叉任职,确保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党员比例高于50%,居民委员会成员中党员比例高于上届。

四、严格履行换届程序

(一)扎实做好排查整顿工作。全面落实处级干部包乡联村、镇班子成员包村联户制度。按照相关要求,对村、社区逐个深入调研,摸清村(社)情民意,广泛宣讲政策,在此基础上精心制定换届工作方案。严格落实“四个一”机制,整顿软弱涣散村、社区党组织。对选情复杂特别是涉黑涉恶和宗族势力干扰、宗教势力渗透蔓延、信访矛盾突出等可能影响换届正常进行的村、社区,要“一村(社)一策”进行整治,不整顿到位不换届。全面开展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对发现的问题依纪依规依法严肃处理。

(二)做深做细思想工作。开展村、社区“两委”成员谈心谈话,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由镇党委书记和组织委员一起谈,其他成员由镇党委班子成员谈话,引导他们正确对待进退留转,确保思想不乱、工作不断、干劲不减,做深做细思想工作。深入宣传发动群众,采取多种形式宣讲换届政策和要求,引导群众积极参与换届。镇党委将专门安排时间,对镇和村、社区换届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使相关人员通过学习熟悉掌握换届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以及注意事项等,切实提高换届工作水平和依法依规办事能力。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微信以及“村村响”、宣传手册、村务公开栏等多种形式和手段,深入宣传与换届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方法步骤、操作规程、纪律要求,形成宣传声势,做到深入人心、家喻户晓。

)做好村、社区党组织换届。新一届村、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采取党员和村(居)民代表会议推荐、镇党委推荐、党员大会选举的“两推一选”办法产生。

  1. 核定党员基数。充分保障基层党员民主权利,对参与村、社区党组织换届的党员基数进行精准核定,对存在以下6种情形的党员,在报请镇党委和旗委组织部审核同意,并经本村、社区党组织党员大会通过,公示无异议的,可以不计算在党员大会应到会有表决权党员基数,具体情形包括:(1)患有精神病或其他疾病导致不能表达本人意愿的;(2)自费出国境半年以上的;(3)虽未受到留党察看以上党纪处分,但正在被拘留或服刑的;(4)年老体弱、卧床不起和长期生病生活不能自理的;(5)工作调动、外出学习、工作半年以上,按规定应转出正式组织关系而没有转出的;(6)已经回原籍长期居住的离退休人员中的党员,因特殊情况,没有从原单位转出党组织关系、确实不能参加选举的。
  2. 党员和群众推荐。在镇党委的直接领导下,村、社区党组织召开党员和村(居)民代表会议,按照不低于委员职数20%的差额比例,推荐新一届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建议名单。优先推荐符合任职条件的本村、社区“一村一社区一名大学生”党员。参加推荐的党员和村(居)民代表超过应到会人数半数,推荐有效。推荐产生的候选人初步人选建议名单,报镇党委。

3.研究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考察对象。党员和群众推荐结束后,要按照书记、副书记、纪检委员、党组织委员等岗位设置报名表,进行竞选岗位报名。镇党委召开党委会议,结合推荐、报名和日常掌握情况,研究确定候选人初步人选,并反馈村、社区党组织。村、社区党组织召开会议研究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考察对象,报镇党委。

4.对人选进行组织考察和资格审查。镇党委对预备人选考察对象任职资格进行初步审核把关,报旗委组织部,并配合上级多部门对预备人选考察对象开展资格联审。对审查合格的预备人选考察对象,由镇党委在旗委组织部的指导下派出考察组进行考察,形成考察意见,反馈村、社区党组织。村、社区党组织召开会议研究确定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成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并在村、社区进行不少于5日的公示,将预备人选名单报镇党委。镇党委召开党委会议研究后批复。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人选报旗委组织部部务会会议审议,提请旗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同意后,由镇党委批复村、社区党组织。镇党委会同村、社区党组织深入细致地做好联审考察未通过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

  1. 组织大会选举。组织选举时,由党员大会先选出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再在新选举产生的委员会全体会议上选举产生书记、副书记。选举结果报镇党委审核批准。其中,当选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报旗委组织部备案。

)做好村(居)民委员会换届。坚持在镇党委和各村(社区)党支部领导下开展村(居)民委员会换届工作,保证村(居)民充分、正确行使民主权利。

1.组建村(居)民选举委员会。在镇党委和村、社区党支部的领导下推选组建村(居)民选举委员会,引导村(居)民将党支部书记依法推选为村(居)民选举委员会主任;引导村(居)民将村、社区党支部委员会成员、党员、村(居)民代表推选为村(居)民选举委员会成员。村、社区党支部书记被提名为村(居)民委员会主任候选人的,需依法辞去选举委员会主任职务,由选举委员会副主任依法主持选举委员会工作。村(居)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被提名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应当依法退出村(居)民选举委员会。

2.组织选民登记。村(居)民选举委员会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做好对参加选举村(居)民的资格审查和登记工作。对法律法规和政策没有规定的情形,由村(居)民会议或者村(居)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及时公布选民名单。

3.候选人报名和支部考察、资格审查。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由登记参加选举的村(居)民直接提名,符合条件拟参加选举的选民,在规定日期前向村(居)民选举委员会书面报名,表明参选意愿和明确参选职务。村、社区党支部和村(居)民选举委员会对参选名单进行初审后,报镇党委进行支部考察,并由镇党委按程序提交旗民政局,由旗民政局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资格联审,根据支部考察和资格联审情况,依法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提交选举。

4.现场投票选举。村(居)民委员会选举一般召开选举大会现场集中投票。加强投票现场管控,坚持和完善秘密写票制度,从严限制使用流动票箱,规范唱票计票方式,坚决防止诱导投票、重复投票、非法委托投票、违规使用流动票箱和减省合并程序等问题发生。实行候选人现场回避制度,候选人在选举日先集中投票、再集体回避,不得在选举现场影响选举人自主投票。

)做好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推选工作。在选举产生新一届村、社区“两委”班子后,由镇党委指导,村、社区党支部主持,村、社区党支部和村(居)民代表会议推荐产生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候选人,报镇党委审核确定候选人,由村(居)民会议或者村(居)民代表会议推选产生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可以连选连任。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一般由3至5人组成,设主任1名,主任原则上由村、社区党支部纪委书记或纪检委员通过法定程序推选担任。村民委员会成员、村级财务管理人员和村集体经济支部负责人及其亲属不得担任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

)做好村(居)民代表推选工作人数较多或者居住分散的村、社区,可以设立村(居)民代表会议。村(居)民代表由享有选举权的村民按照每5-15户,居民按每20-30户为单位划分若干选区各推选1人产生;也可以村(居)民小组为单位推选若干人产生;或者按照便于议事的原则划分若干选区各推选1人产生。一个村、社区的村(居)民代表产生方式原则上只能有一种。100户(含)以下的村,可以不设村民代表会议,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村(居)民代表的推选一般与村(居)民委员会选举同期进行。村(居)民代表推选的具体时间,由村、社区党组织在镇党委领导下,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可以在村(居)民委员会换届前进行,也可以在村民委员会换届后进行。提倡依法将党员推选为村(居)民代表,力争党员在村(居)民代表中的比例在50%以上。

)同步推进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民兵、共青团、妇联等其他村、社区配套组织换届工作。要把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和共青团、妇联、民兵组织等换届纳入换届整体工作,在镇党委和村、社区党组织的领导下,通盘考虑、统筹安排、交叉进行。村党组织书记应当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村、社区妇联组织负责人一般由村、社区“两委”班子中妇女成员兼任,村、社区共青团组织负责人一般由村、社区“两委”班子中35周岁以下的党员或者共青团员兼任。

)认真做好后续工作。

1.加强备案管理。镇党委应当在换届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新当选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选举过程中形成的履历材料、入党材料、选举材料、任职文件、考察材料、备案表等报送旗委组织部进行备案。新当选的其他“两委”班子成员应按照程序及时办理相关任职手续。

2.组织开展谈心谈话。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结束后10日内,镇党委要及时与新一届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进行集体谈话,帮助新班子熟悉情况,开展工作。对落选人员和离任村、社区干部,镇党委要进行一对一谈话,深入细致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引导他们正确对待选举结果,支持新班子开展工作。驻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要积极协助新班子捋顺工作分工,帮助新班子投入工作。

3.认真做好班子交接。村、社区党员大会闭幕后7日内和新一届村(居)民委员会产生之日起10日内,镇换届工作指导组和村(居)民选举委员会要及时组织新老班子做好印章、办公场所、办公用具、集体财务账目、固定资产、工作档案、债权债务及其他遗留问题等的移交工作。及时变更相关法人和更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保障村(居)事务正常运转。镇选举工作指导组和村(居)民选举委员会要认真履职、全程参与、加强监督指导,确保交接及时、交接完整、交接有据。对拒绝移交或无故拖延移交的,镇党委、政府要给予批评教育,督促其改正。涉嫌违法的,交由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理。

4.全面开展任前培训。镇党委及时组织好新当选村、社区“两委”成员特别是党组织书记和村(居)民委员会主任的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法律法规和农牧业实用技术,了解基层重点工作任务,增强正确执行政策、坚持依法办事、善于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新一届村“两委”班子要结合脱贫攻坚、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等重点任务,及时修订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等管理制度,全面规范村党务、村务、财务公开,深入推进村级组织规范化建设,提高村级组织建设科学化和制度化水平。

五、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

(一)严肃换届纪律。镇、村领导干部要带头严格执行换届有关法律法规,不得以个人名义影响和干扰村、社区换届工作。组织换届工作人员,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党员和参选人员开展纪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教育,通过谈心谈话、组织生活会、集中收看警示教育片等形式,充分运用反面典型开展警示教育,进行换届纪律承诺。紧盯选民登记、候选人提名、选举竞职陈述、投票选举等节点,通过设立选举监督委员会和邀请党员群众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换届监督员等方式进行全程监督,并对每个环节工作纪实进行签字确认。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对举报问题和线索逐一进行核查。坚持“零容忍”,严肃查处拉票贿选等违纪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典型案例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形成高压态势。(镇党委、政府监督举报电话:0470-4951010)

(二)防范化解风险。深化“村霸”问题专项整治,集中化解影响基层社会稳定的不安定因素,从严从快处理企图扰乱选举秩序的“村霸”等黑恶、宗族、宗教、宗派势力,严厉打击以造谣、诬告、暴力、威胁、欺骗等手段特别是利用民族问题插手、干扰、破坏换届的违纪违法行为。加强舆论引导、舆情监测,落实24小时盯网制,加强对舆情事件的防范、掌控和处置,及时处理负面舆情,防止不实信息传播或者恶意炒作。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确保换届期间重点场所不发生聚集性疫情。

(三)做好信访维稳工作。要认真做好群众举报和来电来信来访受理工作,公布举报电话、举报信箱和接访地址,就地受理和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镇派出所牵头,健全换届工作应急处置机制,加强对集体访、越级访、缠访闹访等不稳定因素和突发性群体性事件的防范处理,防止不当炒作。对选情复杂的重点难点村、社区,镇平安建设办公室要提前介入,制定预案,落实选举现场安保管控措施,积极稳妥应对处置突发事件。

六、加强组织领导和精准指导

(一)强化组织领导按照上级要求健全旗镇村三级组织领导体系,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加强对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的组织领导,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镇党委书记是换届工作直接责任人,要组织协调推进换届各环节工作,对重点难点村、社区亲自坐镇指挥、实地指导、全程掌控,及时解决突出问题。全面落实镇班子成员包村联户制度,对村、社区逐个深入调研,摸清村(社)情民意、广泛宣讲政策。镇本级成立全镇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换届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督促指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定期研究换届相关政策,及时了解掌握进度情况,加强对换届各环节的组织协调和指导推动。  

(二)严格落实各级主体责任。镇党委是做好村、社区换届工作的责任主体,由党委书记担任领导小组组长,认真履行好组织领导、指导推动、督促落实、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等各项职责,确保换届目标顺利实现,坚决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镇党委要根据旗级工作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并报请旗委组织部审核备案。村、社区要制定党组织和村(居)民委员会选举方案,分别经村、社区党员大会、村(居)民会议通过。镇党委书记要组织协调推进换届各环节工作,对重点难点村、社区要坐镇指挥、实地指导、全程掌控,解决突出问题,推动换届顺利进行。镇党委领导班子成员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的责任,认真落实包保责任制,带头包保选情复杂、矛盾突出的镇和村、社区。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是具体责任人,要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教育引导党员群众正确行使民主权利,及时掌握村情民意,化解矛盾纠纷。

(三)强化各级部门工作责任。健全镇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会同民政牵头抓总,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和运行机制。镇基层党的建设办公室牵头抓总、综合协调,统筹抓好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加强工作谋划和组织协调,具体做好村、社区党组织换届指导工作;加强正面舆论引导,建立舆情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密切关注网情舆情,安排专门力量监控、收集涉及换届的各类信息,加强对突发舆情事件的防范、掌控和处置,防止不实信息传播或者恶意炒作。镇社会事务办公室抓好村(居)民委员会换届工作的指导推动、政策答复和监督检查,同步指导好村民小组长、村(居)民代表推选工作。镇人大要依法加强对换届工作的监督。镇纪委监委要及时查处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行为,严肃换届纪律。镇平安建设办公室及派出所要严厉打击干扰破坏换届工作的违法行为,严防黑恶势力插手村、社区“两委”选举,依法严厉打击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换届工作的违法犯罪活动,维护选举秩序和社会稳定;做好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和调处工作,发现重大问题、重要线索及时报告,防止出现群访事件;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防范和抵御极端思想侵害,引导各族群众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司法所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引导党员群众正确行使民主权利,发挥律师法律援助作用,配合镇、村、社区换届工作机构做好法律咨询服务。镇卫生院要制定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预案,指导落实好村、社区换届工作期间的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做好宣传动员和培训工作,引导青年和妇女积极参与换届。驻村工作队要积极协助镇党委和村、社区党组织做好换届工作。

(四)强化督查指导问责。镇党委派出10个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督查指导组,对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进行全程指导,对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村,要派驻工作组驻村蹲点、集中攻坚,确保换届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加大问责力度,对换届工作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得力、措施不具体的,要督促落实、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要重点约谈。因领导不力、处置不当、失职失察、敷衍应付,引发负面影响甚至群体性事件,追究相关领导和有关人员责任。

营造良好宣传氛围广泛宣传与换届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方法步骤、操作规程、纪律要求,真实、准确、全面、客观宣传报道换届工作,大力宣传换届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六)落实逐级审核把关制度。镇将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经旗换届督查指导组审核通过,报旗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审核同意后,镇党委会议审议通过后实施。换届工作完成后,镇党委将在规定时限内组织检查验收、全面总结,并形成书面报告报旗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将村(居)民委员会换届工作总结报告报旗民政局。

附件:1.登特科镇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办公室职责分工;

2. 登特科镇村、社区换届工作指导组成员。

 

 

附件1:

登特科镇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及办公室职责分工

组  长:汪志远 登特科镇党委书记

副组长:吴剑男 登特科镇党委副书记、人民政府镇长

        王福庆 登特科镇人大主席

成  员:咸  鹏 登特科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纪彦峰 登特科镇纪委书记

        佳  嘉 登特科镇党委组织委员、妇联主席

        刘丽杰 登特科镇党委宣传委员

        于学军 登特科镇党委武装部长、人民政府副镇长

        鄂云泰 登特科镇党委委员、人民政府副镇长

        郭童龙 登特科镇政府人民副镇长

郑立坤 登特科镇党群服务中心常务副主任

任中杰 登特科镇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主任

崔锡杰 登特科镇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殷志睿 登特科镇派出所所长

李国新 登特科镇卫生院院长

刘志娟 登特科镇党社会事务办公室主任

郭玲玲 登特科镇社会事务办公室主任、团委书记

 

            索  伦  登特科镇党政综合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成员如因工作岗位变化职务调整,由承担原岗位职责同志自行递补,不再另行发文通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基层党的建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咸鹏同志兼任,常务副主任由佳嘉同志兼任。办公室内设综合协调指导组、信访舆情组、正风肃纪组、宣传引导组,内设机构工作人员由相关单位抽调干部组成。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人员及主要职责

(一)组成人员

主  任:咸  鹏 登特科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常务副主任:佳  嘉 登特科镇党委组织委员、妇联主席

副主任:纪彦峰 登特科镇纪检书记

刘丽杰 登特科镇党委宣传委员

            于学军 登特科镇党委武装部长、人民政府副镇长

成  员:索  伦 登特科镇党政综合办公室主任

            郭玲玲 登特科镇社会事务办公室主任

            刘志娟 登特科镇平安建设办公室主任

            宋怡萌 登特科镇乡村振兴办公室主任

郑立坤 登特科镇党群服务中心常务副主任

        张士光 登特科镇党群服务中心副主任

        任中杰 登特科镇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主任

            崔锡杰 登特科镇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沃德军 登特科镇综合行政执法局科员

殷志睿 登特科镇派出所所长

            李国新 登特科镇卫生院院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如因工作岗位变化职务调整,由承担原岗位职责同志自行递补,不再另行发文通知。

(二)主要职责

1. 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呼伦贝尔市委、旗委、镇党委的工作要求和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安排,分解落实工作任务;

2.联系、协调、指导各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工作;

3.起草换届工作有关政策文件、领导讲话及换届总结等综合性材料,组织召开换届工作会议,开展换届工作骨干培训;

4.加强联络指导,对"一肩挑""交叉任职""女性比例""党员比例"等换届主要目标进行重点督导,对"人选资格联审""分岗位报名"等重要环节严格把关,确保圆满完成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

5.定期收集整理有关信息、统计上报相关数据、掌握工作进度、发现存在问题,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并提出有针对性的解决意见和建议;

6.注重宣传引导,编发工作简报,及时传达上级的部署要求,总结推广换届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动态反映各地工作进展情况;

 7.畅通举报渠道,关注网情舆情,做好群众来信来访的调查核实、转办督办、结果反馈工作,妥善处置网络和媒体反映的问题,建立换届工作重大问题和重要信息报送、通报制度,及时掌操选情动态;

8.制定严肃换届纪律的相关要求,严厉打击拉票贿选等行为,从严从快处理干扰破坏换届工作的违法犯罪行为,落实选举现场安保管控措施,健全换届工作应急处置机制,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

9.建立换届工作报告制度,及时掌握工作进度,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发现问题,有针对性的提出意见和建议;

10.完或镇党委和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内设工作组及主要职责

根据工作需要,领导小组办公室内设综合协调指导组、信访舆情组、正风肃纪组和宣传引导组。

(一)综合协调指导组

组 长∶ 佳  嘉 登特科镇党委组织委员、妇联主席

成 员∶ 郭玲玲 登特科镇社会事务办公室主任

            索  伦 登特科镇党政综合办公室主任

            沃德军 登特科镇综合行政执法局科员

主要职责

  1. 根据换届工作进度,研究谋划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重点工作,及时提出推进工作的意见建议;
  2. 负责对接旗委工作督导组,定期调度镇级工作督导组,分阶段明确换届督导的重点任务,及时掌握情况,加强对下工作指导;
  3. 负责起草换届工作的各类综合性文字材料,审核把关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名义印发的各类材料,对村、社区上报的换届工作方案进行审核把关;

4.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公文运转、会务、后勤保障、文书立卷归档等工作;

5.负责换届指导手册、政策问答等辅导资料的编辑印刷工作,做好换届政策咨询和解答工作;对"一肩挑""交叉任职""女性比例""党员比例"等换届主要目标进行重点督导,对"人选资格旗级联审""分岗位报名"等重要环节严格把关;负责村、社区村(居)民委员会换届工作的指导推动、政策答复和监督检查工作;村务监督委员会推选的日常指导和监督检查工作;

6.负责对全镇换届工作进行调度和督促检查,及时掌握各村、社区换届工作进展情况和选举动态,建立定期报告制度,及时向上级相关部门报送换届工作相关数据;

7.及时收集整理信息简报,为宣传引导组提供基层数据,总结和推广好做法好经验;

9.完成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信访舆情组

组  长∶咸  鹏 登特科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成  员∶刘丽杰 登特科镇党委宣传委员

殷志睿 登特科镇派出所所长

任中杰 登特科镇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主任

            崔锡杰 登特科镇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刘志娟 登特科镇平安建设办公室主任

主要职责∶

  1. 密切关注网情舆情,加强换届信访举报、网络舆情分析、督办,及时调查、认真核实、妥善处置网络和媒体反映的问题,做好警示通报,防止恶意炒作;

2.指导各村、社区建立健全换届工作信访问题应对处置机制,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受理工作,公布举报电话、举报信箱和接访地址,畅通举报渠道;

3.做好换届工作期间群众来信来访的接待工作,做好相关信访案件的交办和督办工作;

4.协调处理重要信访问题和突发性群体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5.建立换届工作重大问题和重要信息报送、通报制度,及时掌握选情动态;

  1. 完成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正风肃纪组

组  长∶纪彦峰 登特科镇纪检书记

成  员∶殷志睿 登特科镇派出所所长

主要职责∶

  1. 制定严肃换届纪律的相关要求,运用违纪违法反面典型案例深入开展警示教育,突出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

2.指导各村、社区认真执行换届纪律承诺、全程监督确认、候选人谈话等制度;

  1. 严厉打击拉票贿选等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形成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

4.从严从快处理企图扰乱选举秩序的"村霸"和宗族、宗教、宗派势力,严厉打击以造谣、诬告、暴力、威胁、欺骗等手段插手、干扰、破坏换届的违法犯罪行为,全力创造安定有序的换届环境;

5.对选情复杂的重点难点村、社区提前介入,开展评估,制定预案,加大警力配置,落实选举现场安保管控措施,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6.健全换届工作应急处置机制,加强对不稳定因素和其他突发事件的防范处理;

7.指导制定预防和控制换届中不正当竞争行为和违法违规行为的措施和方法,预防和查处破坏换届、影响农村稳定的职务犯罪案件,牵头查处换届中的贿选等违纪违法问题,坚持露头就打、从重从快依法处理;

8.建立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黑名单制度,对换届中发现的违法违纪问题严格查处,严格惩治;

9.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宣传引导组

组  长∶刘丽杰 登特科镇宣传委员

组  员 :郑立坤 登特科镇党群服务中心常务副主任

         张士光 登特科镇党群服务中心副主任

主要职责∶

  1. 严格按照自治区制定下发的《关于加强换届宣传引导工作的通知》要求,真实、准确、全面、客观宣传报道换届工作;

2.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大力宣传换届工作的原则程序、方法步骤、换届纪律,特别是推行"一肩挑"的目标要求,重要意义;

3.组织沟通联络报社、新阀媒体和相关信息宣传民站宣传报道工作;

4.组织协调各级新闯媒体做好换届工作相关宣传报道工作,负责换届工作信息素材的收集整理,起草换届工作重要新闻稿件,总结宣传各地换届工作中的典型做法和成功经验;

5.完成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附件2:

登特科镇村、社区换届工作指导组成员

一、组成人员

(一)民族村指导组

组  长:任中杰 登特科镇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主任

成  员:兰玉荣 登特科镇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科员

(二)长发村指导组

 组  长:吴剑男 登特科镇党委副书记、人民政府镇长

成  员:崔锡杰 登特科镇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张士光 登特科镇党群服务中心副主任

        敖小龙 登特科镇综合行政执法局科员、长发村第一书记

(三)钢铁村指导组

组  长:王福庆 登特科镇人大主席

成  员:任海波 登特科镇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钢铁村第一书记

        闫善超 登特科镇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科员

(四)郭尼村指导组

 组  长:咸  鹏 登特科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成  员:郑立坤 登特科镇党群服务中心常务副主任、郭尼村第一书记

         刘志娟 登特科镇党社会事务办公室主任

         沃德军 登特科镇综合行政执法局科员

(五)登特科村指导组

  组  长:佳  嘉 登特科镇党委组织委员、妇联主席

  成  员:宋怡萌 登特科镇乡村振兴办公室主任

          柴  峰 登特科村驻村干部

          张  威 登特科村驻村干部

(六)北石场村指导组

组  长:刘丽杰 登特科镇党委宣传委员

 成  员:李俊龙 登特科镇党群服务中心副主任、北石场村第一书记

         张新丽 登特科镇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科员

(七)阿彦浅村指导组

组  长:于学军 登特科镇党委武装部长、人民政府副镇长

组  员:李奎武 登特科镇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副主任、阿彦浅村第一书记

        刘胜君 登特科镇综合行政执法局科员、阿彦浅村驻村干部

        刘  磊 登特科镇乡村振兴办公室科员、阿彦浅村驻村干部

        刘  乐 登特科镇阿彦浅村村务助理

(八)安民村指导组

组  长:鄂云泰 登特科镇党委委员、人民政府副镇长

成  员:许海鹏 登特科镇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王景阳 登特科镇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副主任

(九)多西浅村指导组

 组  长:郭童龙 登特科镇政府人民副镇长

成  员:郭玲玲 登特科镇社会事务办公室主任、团委书记

        冷  野  登特科镇综合行政执法局科员

(十)登特科社区指导组

  组  长:佳  嘉 登特科镇党委组织委员、妇联主席

  成  员:时光明 登特科镇社会事务办公室科员

二、主要职责

指导组在镇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

主要职责是:

1.及时向所指导的村、社区传达贯彻中央、自治区党委、呼伦贝尔市委、旗委、镇党委有关精神和换届工作的总体要求,督促各村、社区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充分发挥所指导的村、社区的直接责任,督促村、社区严格换届程序,把握关键环节,畅通举报渠道,严肃换届纪律。

3.通过召开会议或个别谈话等形式,定期听取所指导的村、社区领导小组换届工作情况汇报,了解掌握工作进度、时向镇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反馈相关情况。

4.注重深入选举任务重、选情复杂的村、社区,通过调研走访、听取汇报等形式,了解基层实际情况,发现和研判存在的问题,并加以指导。

5.根据督导了解到的实际情况及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向所指导的村、社区提出开展专项整治、解决重点问题以及加强村、社区“两委”班子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6.注重发现、总结、提炼所指导的村、社区换届工作的好经验和好做法,并及时向镇换届领导小组反馈。充分学习借鉴各村、社区镇换届工作的成功经验和典型做法,用典型经验指导面上工作。

7.完成镇换届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指导要求

(一)认真履责,准确定位。严格按照镇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的目标要求和方法步骤,明确任务,立足实际,指导要突出针对性、督查要突出严肃性、沟通要突出及时性,切实履行督导职责。要找准工作定位,到位不越位、督导不包办,紧依靠村、社区党组织开展工作,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确保督导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指导,严格把关。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认真指导所指导的村、社区做好个换届工作,要坚持务实高效原则,科学把握据督导时间和节点,原则上,按照村、社区“两委”换届启动阶段、村、社区党组织换届实施阶段、村、社区党组织总结阶段、村(居)民委员会换届实施阶段、村、社区“两委”换届总结阶段“五个环节”开展工作,根据各环节工作要求,重点把好前期准备、机构组建、方案制定、责任落实、动员部署、学习培训、组织登记、人选推荐、大会选举、后续工作等“十个关口”,特别要把严肃换届纪律作为全程指导内容。

(三)讲究方法,加强沟通。要加强组内换届法律法规学习和工作研究,集思广益、群策群力,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督导工作。要加强与旗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沟通,及时报告所督导乡镇换届工作进展情况、典型经验、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以及重要敏感事项,负责任地提出意见建议。要在具体督导过程中,通过组织会议、听取汇报、个别访谈、调研走访、暗访了解等形式,掌握实际情况,加强工作指导。

(四)严格自律,维护形象。要切实加强组内建设,带头贯彻执行中央、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关于改进工作作风的有关规定,轻车简从,务实高效,用好的作风开展督导工作。要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保密纪律、廉政纪律、工作纪律,求真务实,团结协作,树立和维护指导组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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