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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尔基镇红星村 党组织委员会候选人初步人选推荐办法

访问次数: 417 来源:红星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 [ 字体大小: ]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尼尔基镇村“两委”换届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本村实际,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实行党员和群众推荐、乡镇党委推荐的“两推一选”办法进行,为全面规范党员和群众推荐程序,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推荐人选的资格条件

从党员组织关系在本村,且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党员中推荐候选人初步人选。要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保证候选人的质量,推荐的候选人初步人选要具备以下资格条件:(1)思想政治素质好。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2)道德品行好。公道正派、作风民主、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有较强的宗旨意识和奉献精神,能够全身心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3)带富能力强。视野开阔,敢闯敢拼,具备带领群众脱贫致富的能力,能够引领群众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接续推进乡村振兴;(4)协调能力强。适应城乡基层治理和民族工作需要,善于解决突出矛盾、处理复杂问题,能够协调辖区内各类组织开展工作。

有下列“十八种”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推荐为候选人:(1)受过刑事处罚,或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免于刑事处罚的;(2)因吸毒、卖淫、嫖娼等行为受过行政处罚,或因赌博受过行政拘留的;(3)涉及黑恶势力或被认定为“村霸”的;(4)因恶意失信行为被有关部门处理未满3年的;(5)参加邪教组织、从事非法宗教活动、组织封建迷信活动的;(6)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的;(7)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拒绝执行防疫要求,拒不履行职责,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或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8)在推行国家统编教材工作中,因不担当、不作为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或利用民族问题蛊惑、煽动他人消极抵制造成不良影响的;(9)在担任村、社区“两委”干部期间,因侵占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或者涉农涉牧资金、帮扶资金、社会救助资金被有关部门查处的;(10)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或其他专项审计中存在问题线索尚未查清的;(1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12)原村、社区“两委”成员近2年内被责令辞职或罢免,民主评议连续两次不称职或者被评议为不合格党员的;(13)村、社区“两委”成员届期内不胜任岗位要求,不履行岗位职责的;(14)道德品行低劣,在群众中影响较坏的;(15)长期无理上访或组织、煽动群众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16)存在拉票贿选等违反换届纪律行为,或者以造谣、诬告、暴力、威胁、欺骗等手段干扰破坏换届的;(17)党员发展过程中存在“带病入党”、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严重违反入党程序问题等4类违规违纪问题,且经分析认定本人不符合党员条件、不予承认党员身份的;(18)丧失行为能力等其他不宜确定为候选人的情形。

二、职数配置

红星村党支部研究决定,报请尼尔基镇党委同意,红星村新一届支部委员会共由5人组成,其中书记1名,副书记1名,委员3名,按照候选人初步人选人数应多于委员职数20%的差额比例,应推荐新一届村党组织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为6名。

三、推荐办法

在镇工作组指导下,分别召开党员大会、村民代表大会,由村党组织主持,推荐新一届村“两委”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

(一)党员推荐大会。党员大会听取本届党组织委员会委员的述职报告,并进行民主测评。宣读新一届村党组织委员候选人任职资格条件,表决通过《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推荐办法》(草案)。推荐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全额推荐下一届村党组织委员候选人推荐人选,当场唱票、计票、以得票多少顺序公布推荐结果,确定党内推荐人选。参加推荐党员推荐大会的党员超过应到会党员数的半数以上,推荐有效。因故未出席会议的党员不能委托投票推荐。

(二)村民代表推荐大会。宣读新一届村党组织委员候选人任职资格条件。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全额推荐下一届村党组织委员候选人推荐人选,当场唱票、计票、以得票多少顺序公布推荐结果,确定群众推荐人选。参加人员一般应包括村民代表、现任村民委员会成员等。

四、推荐要求

1.确定工作人员。推荐会分别设监票人1名,计票人1名,唱票人1名,在全体党员中由党组织提出建议名单,经党员大会通过。监票人在村党组织的领导下,对大会推荐全过程进行监督。计票工作人员由村党组织在到会的人员中指定,在监票人的监督下进行工作。

2.推荐票认定。民主推荐票一律用钢笔或碳素笔填写,位置要端正,字迹要清楚,凡书写模糊无法辨认的视为无效。投票结束后,当众开启票箱,由监票人清点并报告收回推荐票情况,由主持人宣布推荐是否有效。收回的推荐票数等于或少于发出的推荐票数,推荐有效;多于发岀的推荐票数,推荐无效,应重新推荐。每张推荐票推荐的人数等于或少于应推荐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应推荐人数的为无效票。

3.推荐结果认定。村党组织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的名单,根据计算出来的推荐得票总数,按不少于委员职数20%的差额比例,从高到低取足为止。由村党组织研究确定党员和群众推荐结果,报尼尔基镇党委进行组织考察和联审,尼尔基镇党委审核认为不宜列入的缺额人选由村党组织根据推荐结果重新确定上报。

本推荐办法经2020年12月21日红星村党员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如遇本办法以外的特殊情况,由村党组织委员会研究决定。

 

                    中国共产党尼尔基镇

                     红星村支部委员会(章)

2020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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