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兴村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公示
振兴村党支部研究决定,綦玖春同志为我支部入党积极分子。
綦玖春男汉族1965年10月4日出生,小学学历。
现任我村委会主任,2015年8月参加工作。2017年6月20 日递交入党申请书,该同志思想积极进步,工作勤恳踏实,时刻响应党的号召,在振兴村党支部全体党员大会中得到全体党员认可并予以推荐。
鉴于该同志积极表现,支部决定该同志为我支部入党积极分子,现予以公示,请广大人民群众监督审查,如有意见和建议及时与支部联系。
联系电话 李汉奇(支部书记)13847071841
张亚艳(纪检委员)13848033935
公示期为七天。公示时间2020年6月20 日到 6 月 27日
振兴村党支部
2020.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