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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宝山镇2020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访问次数: 547 来源:宝山镇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 [ 字体大小: ]

 宝政发﹝2020﹞74号

 

                关于印发《宝山镇2020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各办(中心、局)、相关派驻单位:

现将《宝山镇2020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宝山镇人民政府

                                                                          2020年6月22日

宝山镇2020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莫旗2020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方案》文件要求,聚焦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现实、最急需解决的村庄环境卫生难题,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认真抓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各项任务,扎实推进我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坚决打赢乡村振兴战略第一场“硬仗”,让广大农民在乡村振兴中有更多的幸福感和获得感。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此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以建设美丽宜居村庄为导向,动员各方力量,整合资源,强化举措,注重实效。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突出短板,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以建设美丽宜居村庄为目标,以农村垃圾、污水、厕所粪污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为如期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打下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层级推进。坚持在旗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按照镇级抓统筹、村屯抓落实的要求,加强督查检查,建立上下联动、部门协作、高效有力的工作推进机制。

    2.坚持村民主体。尊重民意、集中民智、依靠民力,健全完善村规民约,明确村民责任义务,调动村民参与整治的自觉性、主动性和积极性。

    3.坚持因地制宜。结合本地实际,突出整治特点,注重分类施策,做好统筹协调,避免盲目突击,不搞“一刀切”。

    4.坚持依法治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规划开展整治工作,坚持宣传和思想工作在先,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5. 坚持长效运行。整治行动与建立管护机制并重,强化管护队伍和经费投入保障,确保整治成效扎实长久。

    (三)工作目标

    在2019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开展基础上,继续加大工作力度,确保村庄环境基本干净整洁有序,全镇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村民的文明素养、环境与健康意识普遍增强。全面完成生活垃圾治理、农村改厕任务,畜禽养殖粪污和秸秆资源化利用任务,年底全镇户用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25%以上。村庄生活垃圾无害化治理村庄达到90%。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装备配套率达到95%以上,全旗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到75%。全旗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5%。

    二、重点任务

    (一)高质量推进厕所革命

    1、积极推进厕所建设。坚持整村推进、拆改结合,高质量推进“厕所革命”工作,确保完成今年目标任务,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25%以上。坚持以经济性、实用性为重点的改厕模式,在五马架村推广水冲式卫生厕所模式为主,分散居住的农户可选择卫生旱厕模式。

    2、严抓严管改厕质量。严格落实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等七部委《关于切实提高农村改厕工作质量的通知》要求,厕具必须是正规厂家生产和售后保障的合格产品,杜绝使用“三无产品”。厕所建设改造,必须确保改造一所、合格一所、保障一所,绝不能搞形式主义,要严把工程施工关、质量关、技术关、验收关。项目村委会要加强施工过程的质量安全管理,注重发挥主体作用,鼓励农户积极参与监督改厕实施过程。防止出现改厕模式不适宜、厕所不好用的问题;防止出现化粪池下沉、硬化部位断裂、返味问题;防止出现化粪池等部位防冻措施不到位问题;防止出现厕具等设施质量不合格等问题。要积极听取并采纳村民意见优选改厕模式,严格改厕流程、加强技术指导、保证工程质量。

    3、强化厕所粪污资源化利用。户用卫生厕所建设与粪污处理同步实施。在处理方式上重点与垃圾处理、污水处理、畜禽粪污无害化处理或资源化利用有机结合。

    (二)加强村庄规划引领

    4、强化村庄规划管理。各村结合现有村庄整体规划编制,进一步完善村庄布局规划,做好重点村庄规划提升工作,补齐村庄规划短板。完善补充现有村庄规划,年底前完成村庄规划评估和村庄布局工作,加强村庄建设指导。

    5、规范村庄规划成果应用。各村要将村庄规划执行纳入村规民约。规划编制与成果应用要保障村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确保村庄规划符合实际并落地实施。

   (三)持续推进垃圾治理

    6、完善生活垃圾收集处理基础设施建设。优化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和处理体系,严厉整治垃圾随意倾倒填埋现象。做好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到垃圾处理场等终端处理设施的收运、处理工作。各村要设立规范的垃圾收集点,增设垃圾箱、配备转运车。

    7、开展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试点。按照自治区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试点工作安排,从实际出发,以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和综合利用为重点,探索建立具有农村特色、可持续的垃圾分类处理体系和收集处理运行机制。

    8、开展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加强主干道两侧、河塘、行洪区等区域重点巡查,尽快清除垃圾存量,严格控制垃圾增量。

    (四)加快推进农牧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9、抓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以规模养殖场为重点,开展粪污资源化利用,建立粪污收集、贮存、运输、利用机制。

    10、抓好秸秆综合利用。鼓励和引导农户开展以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为主攻方向的秸秆综合利用工作。

    (六)提升农村牧区村容村貌

    11、持续开展村庄清洁行动。以“干干净净迎小康”为主题开展村庄清洁专项行动,力争全旗行政村实现“三个100%”目标,即清洁行动覆盖农村常住农户100%,农民知晓度达到100%,农户参与度达到100%。以“三清一改”为重点,集中整治房前屋后垃圾成堆、污水横流、街巷杂草丛生、畜禽粪污满地的“脏乱差”突出问题,依法依规清理无人居住或失去使用功能的垮塌房舍、废棚废圈。改变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

    12、深入推进卫生创建工作。积极申报创建一批卫生村。发挥广大妇女和青年在家庭建设中的主导力量和环境卫生改善中的主角作用,争做改善家居环境的先行者、建设美丽庭院的带头者、家庭文明风尚的引领者。

    13、实施乡村绿化行动。以政府为主导,鼓励动员全社会力量,结合义务植树,以“穿裙子、扎带子、装瓤子、建园子”拆墙透绿等方式,推进农村四旁绿化美化建设等活动。有条件的村可选择整村连片推进“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着力打造具有民俗民风特色的绿色精品村屯,使村民生活在宜居、绿色、生态环境中,提高农民生存环境质量。

    (七)建立和完善管护长效机制

    14、加强机制建设。各要进一步完善管护制度,确保农村人居环境管护工作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监督,持续巩固整治成果。

    15、优化机制运行。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村民理事会等村民组织作用,与村民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明确村民环境整治义务和责任。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镇党委、政府对全旗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负总责,负责统筹、协调、综合、组织、推动等人居环境整治相关工作。各村两委是本辖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责任主体,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明确分工,做好规划编制、项目实施、资金使用、绩效考核等工作。各村要建立台账管理制度,专人负责动态掌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情况,抓好工作落实并组织实施。

   (二)发挥村民主体作用。加强农村治理体系建设,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发挥好农村基础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带领农民和职工推进移风易俗、改进生活方式、提高生活质量。

   (三)保障资金投入。积极争取上级各类专项资金支持,逐步建立政府、行政村集体和农民、社会力量等多元投入机制。本着政府主导,群众参与多元筹措原则,既量力而行又尽力而为,合理确定和发挥政府、社会、村集体出资责任和作用,合理保障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资金。严格执行人居环境整治资金管理有关规定,严防挤占挪用、截留及冒领,协助部门加强资金监管,保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健康有序推进。

   (四)加大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宣传媒介和农民喜闻乐见的多种有效形式,大力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宣传,让农民了解环境整治工作要求,激发农民群众主体作用,营造农民广泛参与、全社会关心支持的良好氛围。

   (五)强化监督考核。各村要设立公开电话或投诉信箱,接受群众咨询、举报。建立问题交办、核查、整改回应机制,确保事事有行动、件件有回应。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纳入目标责任考核范围,实行激励机制,对工作开展有力、整治效果突出的村进行通报表扬,并在相关项目资金安排上予以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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