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在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全面禁烟的通知
各学校、幼儿园:
现将《关于在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全面禁烟的通知》呼教体卫艺字[2015]2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贯彻落实工作,并提出具体要求如下。
一、成立组织,加强领导。成立控烟工作领导小组,将控烟工作纳入学校年度工作计划,制定校内控烟管理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工作奖惩制度和巡查制度,并责成具体部门狠抓落实,深入推进“无烟学校”“健康校园”建设。
二、加强禁烟宣传工作。将五月份确定为禁烟宣传月,结合“世界无烟日”等重大活动,将控烟宣传教育纳入学校健康教育计划,通过课堂教学、讲座、班会、展板、黑板报、知识竞赛等形式向师生员工传授烟草危害、不尝试吸烟、劝阻他人吸烟、拒绝吸二手烟等控烟核心知识和技能的宣传。
三、各学校要在醒目位置设置“无烟校园”、禁烟标识、学校(幼儿园)和教育局禁烟监督电话,教育局监督电话:4686343。教育局将对所属学校(幼儿园)进行不定期明察暗访,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禁烟工作措施落实不力的学校(幼儿园)进行通报。
附件:
《关于在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全面禁烟的通知》
莫旗教育局
2015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