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年学前教育宣传月
活动的通知
全旗各幼儿园:
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15年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呼教幼特字[2015]7号)的部署和要求,现就我旗2015年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给孩子适度的爱
二、活动时间
2015年5月20日—6月20日
三、宣传重点
深入贯彻落实《3-6 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以下简
称《指南》),针对当前幼儿家庭教育中普遍存在的过度保护、过高期待、过分控制、过于放任以及忽视幼儿自身的发
展需求等方面的现象和问题,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
的宣传活动,引导和帮助广大家长反思自己的教育行为。
四、有关要求
(一)精心组织实施。各地各园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把开展宣传月活动作为促进广大学前教育工作者学习领会
《指南》、提高专业素养的重要途径,作为传播学前教育改
革成果和科学育儿理念的有利契机,并将开展宣传月活动作
为年度工作的重要内容,做到制度化、常态化。要围绕“给
孩子适宜的爱”这一主题,研究制定本地、本园宣传月具体
活动方案,精心组织实施。
(二)整合专业资源。各地各园要充分发挥本园的专业资源优势,组织教研团队、有经验的园长和教师,开发宣传信息、资料,开展讲座、咨询服务、访谈等活动,剖析典型案例,解读“适宜”与“不适宜”的爱。
(三)开展深入宣传。各地各园要充分利用当地电台、
电视台、报纸、网络等大众媒体,特别要发挥新媒体传播广、
速度快、多样化的特点,开展生动活泼、灵活多样的公益宣
传,注重扩大宣传月的影响,形成良好的社会宣传氛围。幼
儿园要在园内外醒目位置张贴宣传月海报。
(四)确保科学规范。各地各园要围绕宣传主题,加强
对宣传月活动的过程指导,确保活动科学有序、人员安全。
要严格审查把关宣传月活动内容,确保宣传内容符合儿童身
心发展规律,防止和纠正违背科学育儿规律的错误倾向。严
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借宣传月名义搭车开展商业性宣传活动
和销售活动,确保宣传活动的科学性和公益性。
(五)按时报送资料。请各地幼儿园认真总结采取的工作措施及取得的实际成效,注意发现活动中的先进典型,予以宣传和发扬,并将宣传月活动方案、总结和图片资料于6 月30 日前报旗教育局幼教股(邮箱:644144327@qq.com)
莫旗教育局
2015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