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中小学书法教育指导纲要的通知
旗教研培训中心、各中小学校:
现将呼伦贝尔市教育局《转发中小学书法教育指导纲要的通知》(呼教基字【2014】36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确保“课时、教材、教师”落实到位,切实做好相关工作。
附件:转发中小学书法教育指导纲要的通知
莫旗教育局
2015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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