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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莫旗教育局2015年学校安全工作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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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莫旗教育局2015年学校安全工作计划》的通知

 

全旗各学校(幼儿园):

现将《莫旗教育局2015年学校安全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2015年学校安全工作计划。

 

莫旗教育局    

二O一五年三月二日

 

 

 

 

 

 

 

 

 

莫旗教育局2015年学校安全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把安全工作纳入局机关和学校、幼儿园发展规划,与教育发展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同步检查、同步考核。

二、工作目标

以“平安校园”建设为目标,以落实校园安全责任制、加快推进安全文化建设、强化安全宣传教育、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为核心,进一步提高教育安全监管能力和学校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继续深化隐患排查综合治理工作,着力提升应对各类突发事件能力,努力保持全旗教育系统安全形势的持续稳定。

三、具体工作

(一)加强制度建设,落实安全责任。

认真贯彻落实《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健全完善门卫管理、值班巡逻、安全教育、学生接送、安全检查、重点部位管理、安防设施管理维护和消防、饮食、交通安全管理等制度,特别是要建立学生心理健康与行为辅导教育制度,进一步增强制度的可操作性。

继续实行安全事故一票否决制的考核机制,要继续做好 “一岗双责”制落实和安全管理责任书的层层签订工作。不断健全和完善校园安全工作职责,调整明确教育行政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和学校(单位)安全工作主体责任,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继续开展责任签约工作,学校要落实校(园)长是安全第一责任人的制度,明确分管副校(园)长、班主任、任课教师、职工等在安全管理和教育方面的职责,使全体教职员工都承担起校园安全管理和教育的责任。

(二)加强校园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综合防控体系。

要继续加大安全经费投入,大力改善校园安全物防和技防条件,做到人防、物防和技防“三防结合”。以校园基础设施和人员密集场所、地下设施为重点,强化食堂、锅炉、配电室、车辆、机房等特殊部位的消防安全管理。要继续加强校园安全保卫机构建设,不断强化校园安全保卫干部队伍、应急救援队伍和专业保安队伍素质和应急处置、自救自护能力。

   (三)进一步加大安全检查力度,重点检查寄宿制学校、农村牧区学校和民办学校,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教育局将联合相关部门采取定期检查与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学校的安全工作进行督查,发现问题,限期整改,情节严重、不能保证安全的,采取严厉措施,该停就停,该关的关,严防各类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进一步加强学校自查工作。结合全年安全工作专项活动,继续开展隐患排查上报制度(每月上报莫旗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表),深化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发现问题,立即整改,保证校园安全事故零发生。 

(四)深化安全教育,增强师生防护能力。

充分发挥学校宣传教育主阵地作用。以春(秋)新学期开学、寒(暑)假、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5·12”防灾减灾宣传周、“6·26”禁毒日、“11·9” 消防宣传日和“12·2”交通安全教育日等活动为契机,每学期初组织开展一次安全教育周活动(有周计划、总结),每月开展一次全校性学生心理健康与行为辅导。以校园安全文化建设为纽带,通过班团队会、升旗仪式、墙报、板报、校园网络和校园广播等形式,多途径的开展学生安全教育宣传活动,使安全文化“进校园”活动落到实处。

切实落实每周0.5课时的公共安全教育课程,保证有计划、有教师、有教材,将公共安全教育课程落实情况纳入年终考核,努力培养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

(五)加强应急工作,提高应对事件能力。

教育局将进一步完善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预案。各学校要根据学校实际,修订完善各类安全应急预案,建立健全突发公共事件的防范和处置机制,加强应急反应机制的日常管理。

加强应急管理机构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加强应急预案的动态管理,促进应急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程序化。进一步强化预案演练活动。突出应急行动、应急处置、应急保障和自救能力等方面的综合性演练,把应急演练活动作为学校安全工作的常规内容来抓,全校性应急演练活动每月一次。

(六)建立联防机制,加大环境治理力度。

集中开展中小学校车、食品卫生、校外住宿生专项整治,充分发挥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机构的职能,把校园安全稳定与学校周边环境治理、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等各项任务和措施有机结合起来,主动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合作和配合,加强对城乡结合部、边远地区、管理薄弱地区、周边环境复杂地区学校,特别是寄宿制学校的周边环境的治理工作。

加强校园周边道路交通标志、标识及交通安全设施建设。主动与公安、交警部门协调,派遣警力到校值守,确保学生上放学期间的安全,针对学生乘座“三无”车辆,联合相关部门开展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工作,并形成制度。强化对校车车主与驾驶员的管理与教育工作,联合公安、交通、安监等部门着力加强对校车、驾驶人员的资格审查和安全教育,签订安全责任书,切实增强校车车主、驾驶人员的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守法意识。

继续强化学校传染病监测与报告制度,认真做好传染病防控工作。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的监督、检查和管理工作,强化责任追究制。

(七)规范学校安全管理档案,加强安全督导考核力度。

针对2014年一些学校安全管理档案不健全问题,今年教育局以日常监督和年终考核为抓手,加大学校安全管理档案建设工作,教育局统筹安排,学校具体负责,保证学校安全管理档案制度化、规范化。

(八)严格报告制度,强化信息报送工作。

加强安全信息报送工作。及时上报涉及学校和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各类安全事故和治安案件,不得瞒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严格按照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得不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严肃查处各类安全事故。对事故责任单位及其责任人实行问责、责任追究和责任倒查。

认真落实值班制度。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值班人员在岗值班制。要切实加强安全信息报送工作,各校要将学校开展安全工作的信息及时信息上报办公室,确保安全生产信息及时准确上报。要密切关注互联网、新闻媒体披露及群众举报的信息,对情况属实的要及时按规定上报并妥善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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