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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近期及暑假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

访问次数: 436 来源:教育局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 [ 字体大小: ]

关于进一步做好近期及暑假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

 

全旗各中小学校(幼儿园):

为进一步加强莫旗各学校安全工作,确保广大中小学生及幼儿安全,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旗实际,现就进一步做好近期及暑假学校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切实做好学校安全工作

各学校要在放假前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会议,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全面落实期末和暑假期间安全工作责任,确保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财产安全,使广大师生度过一个安全、愉快的假期。

二、加强教育,有效提高师生安全防范能力

各学校要在放假前对学生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教育,强化师生安全意识,提高师生自我防范能力。

1、加强防溺水安全教育。各学校要反复告诫每一位学生,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

2、加强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各学校要在放假前及时通知学生家长,认真做好与家长的交接工作,特别要加强寄宿学生的返家乘车安全教育。要教育学生在暑假期间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严禁乘坐无牌、无证和超速、超载车等交通工具,防止各种交通安全事故发生。

3、加强食品卫生安全教育。有师生食堂的学校要加强食品卫生安全检查,严格落实食堂安全管理责任制,确保师生员工饮食卫生安全。要教育师生在暑假期间注意食品和饮食卫生,切忌暴饮暴食,防止食物中毒。

4、加强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要引导学生充分利用暑期时间,参加社区组织的科学文明、积极向上的活动,教育学生不进入“网吧”、“三厅两室”等未成年学生不宜进入的场所。同时,学校要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教育和引导广大学生珍惜生命、热爱生命,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5、开展防极端恶劣天气等自然灾害的教育。期末及暑假期间,大风、雷电等灾害天气可能多发。各校要教育师生做好防范,及时采取有效应对措施,减少自然灾害对学校安全的危害。

三、加强管理,消除一切安全隐患

1、开展一次学校安全隐患检查。放假前,各学校要根据学校整体工作安排,再组织一次全面、深入、细致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整治活动,务必消除隐患。要重点对学校门卫值班、外来人员进校登记、学生宿舍、饮食卫生、校舍、消防设施设备、用电、用水和实验室、微机室等各类设施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排查,确保暑期各种(类)停用设施设备安全关闭。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各学校一定要抓紧解决,一时无法解决的,在采取严密防范措施的同时,并上报。

2、加强学校门卫管理。落实校园值班巡逻制度和校领导带班制度,严防外来人员对师生的伤害。及时化解校园内部矛盾,防止因处理问题不当而导致校园暴力事件或学生自杀事件的发生,加强对保安的管理,实行入门登记接待制度。

3、做好学生的矛盾化解工作。时刻留意学生的动向,防止学生因心理、情绪异常而发生安全事故,对个别学生要加强教育与管理,对潜在矛盾和安全隐患跟进落实,处置恰当,严防因矛盾纠纷引发打架斗殴事件。

4、落实师生外出审批制度。要高度重视外出活动的安全管理。凡学校组织师生集体活动或外出,要坚持“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按照集体活动的要求,逐级上报并备案;活动前和活动过程中要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做好应急预案,切实保证师生安全。

四、突出重点,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1、保障学生安全出行。针对放假学生集中返家或集中出行的情况,各校要切实保证学生集体活动的交通安全,主动协调当地派出所、公安交警和交通管理部门对非法黑校车和车况不良的接送学生车辆进行整治,坚决杜绝学生搭乘农用拖拉机、低速货车、拼装车、报废车等。有校车的学校及时与车主、学生家长联系,加强监管,做好学生放假前的交接工作,寄宿学生放假要提前告知家长放假时间,要求学生不得随意在学校或到其他场所逗留,放假后立即回家。

2、严禁假期补课。各校要严格按照上极有关文件规定,统一安排放假时间,严禁随意增减假期时限。任何学校和个人不得违反规定擅自组织学生集体到校上课、补课或统一组织学习,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动员、组织学生参加各类辅导培训班,严禁学生在假期联合或将校舍借给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用于开办补习、培训班。坚决杜绝因违规补课引发安全事故。

3、要严格值班护校制度和信息报告制度。各校要安排好值班工作,每天要有领导带班,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保证通讯畅通。值班人员要尽职尽责,坚守岗位,随时掌握学校、学生安全动态,如出现重要情况或发生重大事故、突发性事件等,在及时采取措施、快速果断处理的同时,要及时、如实逐级上报,不得隐瞒不报或迟报、漏报。

五、强化配合,做好家庭教育工作

为提高家长对学生的监护意识,避免安全事故发生,现将《告学生家长安全通知书》发给你们,请各学校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细化工作内容,发给学生家长,学生及学生家长签字后,学校留存。

 

附件:《告学生家长安全通知书》  

莫旗教育局    

二〇一五年七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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